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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1069 民眾感受 文 / 滄海而立

    官路無疆-1069民眾感受

    「你的做法既讓我們慚愧,又讓省政府感激不盡。」曾省長點頭,拿起桌子上的一份材料,「這就是馬良同志交到信訪部門的那份材料。他在材料中說得很清楚,這個事情出來以後,被三江媒體報告了,等於在三江就形成了一個被稱作是『馬良事件』。所以,馬良事件出來以後,我在這個研討活動之前,也召集政府相關同志和部門負責人討論過這件事情,大家感覺政府沒有這樣的動機,卻又產生了這樣事實的效果,使社會公眾對政府的工作提出了質疑,相應的政府主管部門的形象在公眾的心目當中大受了影響,這個問題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見大家靜靜的聽著,曾省長又把目光投向了公安交管部門,「我們說從交通的管理當中,運用電子監測系統,這幾乎全國各地,甚至一些地方的縣城公路當中,這個電子監測系統安裝已經非常普遍了,那它一定是很有成效的這樣一種技術手段。這一點無可厚非,而且是現代科技的運用,一定程度上能節省我們管理的人力,提高交通秩序管理的效率,可為什麼在幾年前,在三江省城大街小巷安裝的時候不廣而告之我們的市民朋友?為什麼會讓社會公眾對我們政府工作提出質疑?一個客觀上有成效很顯著的手段,卻讓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受了質疑,讓社會公眾給予了負面評價,這算辦的什麼事?」

    間接的批評之後,他語氣一緩,「在這個事情當中,我們相應的主管部門做錯了什麼了嗎?我們的電子監測系統是不應該安裝嗎?或者是我們檢測系統安裝得不好嗎?政府其實沒有做錯什麼,可就是我們在工作當中有了疏忽,工作當中有些考量不周全…馬良事件不是一個個案,類似的問題肯定還有不少,下面之後,希望我們政府部門在履職的同時,多反思這樣的事情,避免今後重蹈覆轍。」

    上午討論結束之後,媒體上再一次對已經過去的馬良事件展開了議論。

    央視的記者來抓住機會,採訪了曾省長,「曾省長,你為什麼要選取馬良這一個過時的個案進行討論?」

    曾家輝絲毫不避諱,道:「一方面是因為馬良這件事現在還沒完全解決,如果他要年審車輛,這一問題肯定會再次牽扯出來,另一方面,這件事不通過這種一種公開的討論方式進行,馬良本人可能會有心理陰影,廣大社會大眾,特別是那麼關注此事的人們,他們也無法釋懷。與此同時,很多人對交通的關注程度是非常之高的,我們每天都會接到讀者的電話,後來我們覺得馬良這個事件,已經不是馬良一個人的事情了,它可能是一個社會的現象。」

    「你是想通過這件事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麼?」

    這個問題有點膚淺,但曾省長知道央視的記者問話都比較特別,而且看似簡單的問題,內涵可能十分豐富,他笑道:「表面上看來,大家身邊有很多開車的人,這些問題遇到的很多,被拍下來了根本不知道,到時候一驗車發現:十個二十個違章記錄,可能一千塊錢兩千塊錢就已經罰掉了。可我們把這樣的個案擺出來,重在引導我們政府以及政府組成部門,怎麼解決出現的問題,又怎麼規避今後類似問題的出現,希望他們能舉一反三,工作更細緻認真一點,更加負責一點。」

    「您是想主動坦誠交管部門的過錯?」

    記者知道曾省長手上的材料出自馬良本人,但渠道是信訪部門,而問題針對的確是交管部門,歸根到底,這個線索是從交管部門來的,可能想以此起到懲戒的作用。

    曾省長不置換可否,「據我瞭解,這件事首先通報出來的還是交管部門,他們希望通過馬良違章事件的公開報道,對不遵守交通法規的駕駛員起到教育的作用,但媒體上關於馬良事件的報道卻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讓人始料不及的是,原本作為反面典型的馬良得到了公眾的同情,爭議卻集中到了交管部門的身上。」

    交管部門雖然通過電子攝像機記錄了馬良的交通違法行為,卻沒能及時通知他,交通違章者儘管可以通過登陸交管部門的網站或預定短信等手段來獲知自己是否違法,但外來務工者馬良,根本沒有條件上網、為了省錢也不知道定制短信之類的事項,執法部門也沒有將他違法的情況直接告知他,就這樣,累積了150次違章和巨額的罰款,輿論認為交管部門是在以罰代管,這一點已經是社會大眾討論的結論了。

    曾省長坦言的同時,也作了一點說明,「從那個交通隊到他違章那個地方,就那麼近的路,時間、地點都是固定的,交警派個人找他一下,或者在那個地方等他一下,告訴他:這是禁行,你已經違反了多少次,可能事情不會這麼被動。我那個這個材料之後,也作了詢問,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說曾經派出過人去截這個車,可截了兩次也沒截到。對這一點,有關方面也在網上作了解釋,可我並不這樣認為,這個車違法的地點與時間,顯然非常有規律,為何不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守株待兔呢?是不是,這也是反應我們幹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一個問題,因為人家是起早摸黑的工作,也就是起早摸黑的違章,執法人員卻無法起早摸黑的履行告之義務……」

    記者翻著已經的報道記錄,「由於馬良沒有獲知自己違法信息的渠道,他的違章記錄累積到了150次,每一次100元的罰款也累積到了一萬五千元,這等於是他半年的收入。馬良把自己這幾年的生活形容為一部機器,每天兩點半起床去新發地批菜,趕在六點小貨車禁行之前把菜拉到市場,然後一直賣到晚上七八點才能回家。因為只有那時才是三江省城取消對小貨車限行的時間。回家僅僅睡上幾個小時,新的一天就又開始了。無認是記者,還是馬良本人,都去找過交警隊,可他們說:我們作為交警呢,我們對這事兒呢,同情歸同情,但是法律代表不了同情。」

    媒體在同情馬良,一些三江省城的市民也關心著這個外省之小商販,這是不爭的事實,曾省長不會多說內容,直言不諱的道:「我去違章地點看過,交管部門犯的一個嚴重錯誤還不僅僅是沒有履行告之義務,而是禁行標誌,那是一個早就廢止了的標誌,是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頒布之前使用的,新交法中的禁行標誌並沒有將它包括進去,這是一個過期的標誌。」

    記者有些同情曾省長的道:「事情到了現在,報紙這麼報道這些事情,馬良也要為自己證明,這個事情到底是自己錯了還是交管局錯了?如果是交管局錯了,那怎麼說也應該取消這些罰單。而且,有關政府部門應該承認這個錯誤,我想你把這事翻出來討論,是這意思吧?曾省長,你自己揭開這個事,作為省政府的省長,你這是要代人受過了。」

    曾省長不以為意,「談到過,一言以避之:這是一個新技術帶來的新問題,而新問題需要新的規則。我們如果通過馬良這個案件能夠去完善法律、改進執法,那就是這個個案所能達到的最大的意義了。」

    央視的記者採訪完了曾省長,立即又找上了馬良,「這件事情給您的賣菜耽誤了功夫?影不影響您的心情?」

    馬良苦笑道:「那肯定有影響了,這心情都糟透了。」

    「糟嗎?我覺得您今天參加這個討論會的時候,有時還笑嘻嘻的。」

    「笑嘻嘻?其實心裡挺不好受的。可是省長親自把這事兒拿出來分析討論,我能不裝點笑臉麼?」

    「那你覺得這事討論之後會是什麼結果?」

    馬良搖頭,「政府的事,不好說。不過,我看曾省長跟以前的省領導有點不同,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吧。」

    「你覺得他哪一點不同於以往的省領導了?」

    「他認真負責,還願意同普通群眾交流,瞭解具體情況,這一點不是我一個人的感覺,許多市民都在這麼說呢。」

    記者哦了一聲,然後道:「你覺得三江省政府現在怎麼樣?這一次,以前可能對三江省政府的瞭解和這次經過這件事兒對三江人民的理解,會不太一樣吧?」

    馬良點頭,「是的。」

    「你覺得三江人民還是非常寬厚、非常友善的吧?」

    馬良想了一下,點頭道「對。許多三江人說:做人別怕事、也別找事,遇上事了你也別怕。怕你也不行,怕,它還會主動來找你,咱不找事也別怕事,攤上事了也別怕。沒事了你也別找事。自己認為心裡踏實就行了,甭說這傻不傻的。人的世界觀都不一樣。」他轉述完這一通哲理之後,補充道:「我感覺曾省長到了三江之後,搞的政府效能『亮劍行動』深得民心,而且有了實實在在的效果,這是全省老百姓能看得見的,我這個外省來的人也感受到了。所以,我今天參加這個活動,又去了討論會現場,感覺心情比前段時間好多了。」

    這邊的採訪剛結束,那邊的公安廳長與交警總隊長已經在向曾省長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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