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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追著鳩摩羅屁股要工錢的日子 第三十二章 再遇冉羽熙 文 / 張廉

    第三十二章再遇冉羽熙

    究竟從何時開始,劉曦對我的情不再單純?即使我與他一同長大,都沒有察覺,真當是當局者迷。

    「太后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她比我發現地更早,她曾經警告過我,不能讓劉曦知道我是女兒家的身份。可是,他還是知道了。」我不禁感歎,只怪自己當時只顧尋找自己的幸福,忽略了皇后的深意。

    「天朝初定,劉曦根基未穩,朝中勢力也被分割,所以劉曦和寒玨必須兄弟同心,相互扶持。我的存在,是他們的阻礙,從大局考慮,太后便派人暗殺我。說不恨她是假的,再怎樣,也不用出殺招,太狠了。真是斬草除根吶……」

    「那你打算如何?」雪銘恢復了平靜,他的這份平靜恰恰預示著他動了殺念。

    我笑了笑:「找個機會回去嚇嚇這老太婆,告訴她我還活著,而且活得很好,她的兒子,我不稀罕。」

    「呵,你還是這麼胡來。」雪銘刮了刮我的鼻子,「不過,機會來了。劉曦兩個月後大婚,女皇不日便會啟程,不如你與女皇同行?」

    「劉曦大婚!」沒想到雪銘居然給我帶來這麼一個驚人消息。是啊,兩個月後,劉曦就二十了,也該成婚了。

    「我這次來除了看你,就是把這個消息告訴你,相信天朝的請柬很快也會到鳩摩羅的手上。秋苒,你與劉曦從小一起長大,我認為……你心中若是真的放下,便應該去,也該去看看劉寒玨。」

    雪銘說罷平靜地注視我,是啊,劉曦大婚,於情於理,我都是應該去的。就像雪銘說的,若是真的放下,便應該去再次面對他們。只不過我會站在遠處,靜靜地看著這些與我一起長大的殿下們。

    「女皇出發前,我會派人來接你。與女皇同行,我會比較放心。」

    「和女皇一起啊……」我皺起了眉,與女皇一起,而且這麼突兀,有些變扭,「我和女皇不熟,你去不去天朝?」如果有雪銘同行,那還稍微自然。

    雪銘抿了抿唇:「因為女皇要去觀禮,所以我就要留在女兒國。」

    「啊~~那我還是跟著鳩摩羅吧。」至少我跟鳩摩羅熟,他去天朝,必然會帶上文修,說不定還會帶上一個王妃。

    雪銘點了點頭:「也好,跟著鳩摩羅也安全。不如你回來的時候,便跟女皇一起回來吧。」

    「這……倒是可以。」正好在天朝跟女皇培養培養感情。沒想到在傲鷹國的日子,越來越少了。而劉曦的大婚,也等於推遲了我和雪銘的婚事。

    傲鷹前往天朝,路程不短。當初我從天朝來到傲鷹,用了四個月。但是,當時行走大師和明心走的都是偏僻的小路,可以說是繞了一大圈,再加上帶著我這個殘疾,自然走不快。

    聽說如果走傳說中的那條通商古道,可以將時間縮短為一個半月。可惜,時間太久,沒有人再熟悉那條通商古道了。

    下午遇到文修時,我很尷尬,文修似乎也有一點,白白的臉有點紅,總是不敢將目光放在我的身上,更多的,是看著雪銘。而雪銘的神情一如往常地平靜,那份氣度,讓文修總是露出另一種欽佩的目光。

    因為雪銘對文修的發明很感興趣,所以一個下午,我們都在觀賞文修的發明。之間我想到了今天還沒去看過踏雪,就去了馬棚。

    沒想到文修的那匹叫小卡的馬跟文修一樣很害羞,竟是站在角落,遠遠地不敢靠近踏雪。踏雪倒是顯得大方平靜,只要不跟夜剎在一起,她和任何一匹馬,都能和睦相處。

    踏雪似乎還很喜歡小卡,有時會主動走到他身邊,小卡就會低下頭,不敢看她,就像害羞時的文修。

    雪銘走的時候,我和文修一起相送,正好看見一匹快馬從遠處而來,風塵僕僕,穿的是天朝信使的模樣,雪銘看了一會,平靜地注視我,我釋然一笑,好朋友的婚禮,自然要去觀禮。他們就像我的孩子,我對他們始終都會有一分牽掛。

    走在喧鬧的夜市上,文修一直沒有說話,這很反常。兩邊的酒館裡都坐滿了人,蘇麗城可謂是真正的不夜之城。

    「雪銘他……是妹妹的情人?」他終於問出了這個憋在心裡已久的問題。我點點頭:「嗯,而且是未婚夫。」

    「未,未婚夫……」他低下了頭,語氣顯得有些頹廢,「妹妹要嫁人了。」

    「是的。」

    「那是雪銘到傲鷹,還是妹妹去女兒國?」他側過臉注視我,認真的神情似乎這個問題對他來說,有很大的意義。

    我只有抱歉地看著他:「文修,對不起,傲鷹的飲食,我真的不習慣。所以我會去女兒國。」見他眸子裡帶過一絲哀傷,我立刻說道:「但文修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大哥,你可以來女兒國看我,我也會常來傲鷹看你的。只要鳩摩羅不跟女兒國打仗就行。」

    我這句話說完,文修便笑了。今天的他,似乎比往日都要成熟一分,或許因為我這個妹妹即將嫁人,他的心境,也便隨之發生了變化。

    「昂——昂——」兩聲分外嘹亮的驢叫引起了我和文修的注意,很少有驢子能叫那麼響。我們朝那驢子看去,它拴在玫瑰酒館的門口,全身銀灰,毛髮柔順而鮮亮。最為有趣的是,他的雙眼周圍有一圈白毛,而且成半月型。這是笑眼,也就是讓人感覺,他總是對著你笑。

    「昂——昂——」他又叫了,原來是兩位曼妙的女郎走過他的面前,他笑眼半彎,朝他們嚎叫,小小的眼睛瞇起,竟是透出了一分騷媚。

    漂亮的女人因為他的獨特而覺得有趣,紛紛上前撫摸他,他就趁機在她們富有彈性的胸口蹭啊蹭,如同撒嬌。逗得那些女人都咯咯大笑,直說這驢子有趣。

    「妹妹,你看那驢子,看見美女就叫。」文修也覺得好玩,他對任何新奇的現象和事物都感興趣。

    就在這時,從玫瑰酒館裡懶洋洋地晃出了一個人,他高挑地身形裹在具有傲鷹國特色的白色斗篷之中,只露出一張笑臉和他唇角的一根煙桿。

    在那一刻,我怔住了身體,真的……是他:冉羽熙!

    他的笑容一如從前地媚,只是那雙眼睛似是多了些東西,變得更加真實,如同,他的軀體內,終於有了一個靈魂。

    遠遠看去,儘管他似乎沒有任何改變,但是給人的感覺,卻與當初不同了。這種感覺很微妙,難以解釋,就像是,他活了。儘管他的臉上有著未剔除乾淨的鬍渣,帶著長途旅行者的疲憊,但是,他有了生氣,是真正的生氣。

    「騷貨,你又在勾引這裡美麗可愛的姑娘了?」他懶懶地斜靠在玫瑰酒館的門口,叼著煙桿取笑他的毛驢。

    那毛驢也是極通人性,仰起脖子,發出一聲長嘯:「昂——~~~~~~~」那叫聲最後竟還拐了彎,就像是女人撒嬌:恩~~~~

    立時,圍著毛驢的女人們都大笑起來。冉羽熙便笑道:「可愛的姑娘們,你們越是開心,我這好色的驢子就越來勁。」

    「哈哈哈,真有趣。」

    「哎,看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姑娘們開始對驢子的主人:冉羽熙產生了興趣。冉羽熙笑著點點頭,行了一個傲鷹國的禮節:「不知我是否有幸能請眾位美麗的姑娘進去喝一杯呢?」

    傲鷹國的女人本就性格開放,見冉羽熙邀請,當即開心地攜手進入玫瑰酒館。冉羽熙起身笑看自己的毛驢,沒想到那頭毛驢竟然有些生氣,好似冉羽熙搶了他的風頭,他吃醋。

    「別不開心,過會就叫人給你送酒來。」冉羽熙用煙桿敲了敲毛驢的頭,立刻,那毛驢又美美地笑了起來。

    「真有趣。」文修在冉羽熙返還酒館時,發出一聲感歎,拉起我的手,「妹妹,我們也去玫瑰酒館會會那個人如何?」

    看著文修激動的神情,顯然他已經對冉羽熙產生了興趣,我笑了笑,佯裝疲憊地垂了垂肩:「我現在只想回去洗個澡,你去吧。有好玩的事回來告訴我。」

    「嗯,好!」文修就這麼撲入了玫瑰酒館。如果他知道他感興趣的這個男人,其實做的是人肉勾當,不知道他會如何?呵,說不定文修還是照樣會撲過去,只要賣的不是他。

    在雪銘離開後,我就開始整理手上的工作,然後開始進入慢慢地掃尾。讓我奇怪的是,文修第二天沒來叫我吃早飯。起先以為他可能因為我有了男人,而有了改變。可是當我去他房間的時候,卻空無一人。

    回頭問老白,老白也說沒看見他。難道昨晚一夜未歸?冉羽熙雖然是做人肉買賣,但相信以他的眼光,還看不上文修。而且,他隻身在外,也不可能造次。難道,真的是文修跟他搭上了,兩人聊了一個晚上?

    哎,文修啊文修,你真是不知道自己在跟怎樣的人打交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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