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四十一章 誰拿著刀就奔誰去 文 / 墨汐
趙東冷冷一笑,對著苗軍道:「軍哥,你們這樣不講究,這樣吧,咱倆單挑,我要是贏了你就放我們走,我輸了咱就束手就擒,你看咋樣?」
明明佔據著人數上的優勢,苗軍怎麼會放棄,眼神輕蔑的反問道:「你當我是sb?」
趙東聳肩一笑,旋轉著手裡的軍匕玩出一個刀花,然後臉上笑意收斂,冰冷開口道:「我今天跟你交個底,要是單挑你們這群人沒一個是我對手,要是你們一起上,咱也不是鐵打的,躺在地上的肯定是我。」
苗軍露出一個得意神色。「你他媽知道還不趕緊扔下刀?」
趙東眼神突然一變,像是被入侵領地的餓狼,陰森道:「就算你們一起上把我撂倒,說句實話,在我倒下之前最起碼也能砍翻十個人,讓你們這輩子都站不起來!」
趙東身上這種味道不常見,如今看去果真很嚇人,氣場這些東西並不是子虛烏有的杜撰,就像監獄裡那些殺過人的死刑犯,平時的時候見不出來有啥不同,一但露狠的時候真有種懾人心魄的戾氣,那種味道,不見過血練不出來!
趙東沒殺過人,但他獵殺過不少山裡的野牲口,那些牲口論爆發力、陰狠、狡猾都不比人類差,在山裡磨練幾年,趙東身上還真有一股鐵血般的冰冷氣質,這種氣質戰火紛飛的年代常見,和平年代不多。
大山裡有野狼,也有野狗,獵戶有句老話『不怕下山狼,就怕下山狗』,因為狼這牲口出了山就成了狗,狗這犢子下了山就成了狼,將趙東這犢子放進江海,那就是一條實打實的下山狗!
下山狗趙東咧嘴嘴角,露出一口白牙,緩緩掃視了一圈,冰冷道:「誰原願意當那十個人?」
周圍混子好不容易壓近一些的小圈子再次向後散開,趙東冷笑著轉過頭,陰狠盯著苗軍。
苗軍身上也有這種味道,可被趙東壓的看不出啥凶戾,估摸就是一物降一物的道理,見趙東盯著自己,他故作強橫道:「咋?怕你!怕你就不是爹生娘養的!」
趙東不跟他爭辯,身邊這群人裡面不缺那亡命的主,趙東真不敢將他們逼急了,緩了緩語氣道:「商量件事,你們把我朋友放回去,然後我留下,等她走了我就束手就擒,咋樣?拿十個換一個,你們不吃虧!」
苗軍露出疑惑神色,似乎在懷疑這句話的真假。「真的?」
趙東點頭道:「真的,要是你們把她留下,自己的女人被你們碰了,我得瘋!一個瘋子啥事都能幹的出來,你信不?」
苗軍下意識的打了一個寒顫,眼下的趙東已經這麼生猛,要是真將他逼急了,逼瘋了,就算最後把他擺平也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成,讓她走!」
小妖險些哭了出來,帶著哭腔道:「東哥,我不走,我留下陪你!」
趙東掐著她的臉蛋,笑著道:「不信我?」
小妖急忙搖頭。「信,你本事最大!」
趙東擦掉小妖眼角的淚水,拍了拍她的腦袋,不容置疑道:「走,聽我的!別回宿舍,去金碧輝煌待一晚上,找到燕姐,將今天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訴她!」
小妖知道自己留下會是趙東的累贅,也就同意下來,又擔心的問道:「那你呢?」
趙東怕她擔心,學著周星馳的語氣壞笑道:「就這幾條小蝦米、臭鳥蛋,怎能留住本大俠?」
小妖破涕為笑,咬著嘴唇道:「死犢子,一定給我完整無缺的回來!」
趙東點頭,小妖覺得力度不夠,又紅著臉補充道:「等你平安回來,我就躺在床上讓你吃,吃個夠!」
趙東色迷迷的點頭,試探道:「再獎勵一條黑絲美腿,咋樣?」
小妖猶豫好久,終於細聲道:「成!」
趙東不再開玩笑,推開小妖道:「把鞋脫了再走。」
小妖露出疑惑神色,趙東小聲道:「這些犢子要是反悔,你能跑的快點。」
最後小妖脫了高跟鞋,趙東怕苗軍他們不放心又把手上的軍匕交給了她,直到小妖一步三回頭的消失在視線之內,趙東這才欣慰的笑了笑,像是心頭的石頭落了地。
苗軍見趙東沒了匕首,也不再怕他作妖,自己這面十多個人,要是對付一個赤手空拳的男人都搞不定,那也白混這麼多年了。「趙東,人也放了,趕緊束手就擒,一會我們讓你少吃點苦頭!」
趙東不回答,拖了一會時間,估摸小妖這會已經上了出租車這才裝傻道:「你說啥?」
苗軍冷笑。「裝傻?剛才你咋說的?」
趙東嘿嘿一笑,學著苗軍的語氣道:「你當我是sb?」
苗軍知道這小子想出爾反爾,也不介意,反正他沒了武器,怕他個卵,笑著道:「沒了傢伙還想反抗,這才是sb!」
說著,苗軍一聲冷笑,喝道:「兄弟們,給我撂倒他,回頭咱去抓那小娘們!」
周圍小流氓知道單幹不行,哄的一聲全圍了過來,趙東早在他們動手前的一剎那就已經彎腰撿起了小妖留下的那雙白色高跟鞋。
這雙高跟鞋趙東剛才觀察的很仔細,五厘米高,小拇指粗細,根部釘著鐵掌,走起路的時候辟啪作響,打在人的身上也一定不會好受。
鞋內帶著小妖腳上的淡淡體溫,少女特有的體香夾雜著淡淡的汗味,極具魅惑,趙東不敢多想,一用力就掰斷了兩個鞋跟,分別攥在手裡,閃身避開一個混混掃來的鐵棍,閃身跳了出去。
這些混混下手知道輕重,砍刀也好,鐵棍也好,都往趙東胳膊還有大腿上招呼著,趙東毫無懼色,抿了抿嘴角,像是進了羊群的惡狼,誰拿著刀就奔誰去!
混戰開始,趙東憑借出色的意識和身手閃開幾個狠手,手裡的兩個鐵底鞋跟也不浪費,專門往那些混混的軟肋扎去,趙東出手刁鑽,再加上鞋跟大半被攥在手裡,小半露在外面,很不起眼,挨上身就閃不開,基本來上一下就得留個淤青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