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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八十六章 拉練 文 / 曉風

    後世軍隊,訓練科目很多,新兵入伍先練隊列,練的是服從精神和集體榮譽感。

    試想,後世的人都是獨生的多,嬌生慣養,個個都有自己的個性,又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知識。這樣的人,一進軍中怎麼磨他們的刺,叫他們成為一個合格的軍人?

    隊列訓練,目地就是磨平新兵的稜角,並且形成軍人的自覺和集體感。

    試想,數十人一個小縱隊或橫隊,數百人一個方陣,數千人參與一次大的檢閱。當命令一下,所有人服飾相同,一舉一動,一舉手一投足都是完全的一模一樣,然後呼喊口號,踢著整齊的正步過去……能完成這一系列動作的人,在精氣神和內在裡,都已經把自己當成一個軍人了。

    當然也不止是如此,在新兵踢正步的同時,內務也是重要的一條。

    牙涮和杯子都要放的一模一樣,整整齊齊,被子要疊的見稜見角,要像一個豆腐塊。

    很多人批評這種內務,包括吃飯睡覺都要報告,都有規定的這種刻板。但其實那是外行,內行人知道,要想兵成為兵,這些小細節就非講究不可!

    當過兵的人,一見同類,多半能分辯出來。

    因為坐姿有講究,手的下垂有講究,就算是退伍多年,一看也就能認的出來,哪一個當過兵,哪一個不是,多半不會認錯。

    這些種種的小細節,加上隊列訓練,一個月時間,就能把平民訓練成軍人。

    等他們成為老兵之後,細節已經不需要強調,因為已經烙在他們的骨子裡頭,一輩子都很難忘掉了。

    然後是體能訓練,接著是戰鬥技能訓練,比如攀爬,射擊,擲手榴彈等等。

    等兵種一分,海陸空完全不同,那個專精的訓練就是和普通的士兵入伍訓練完全不同,不必多說了。

    在諸多訓練中,體能訓練也是十分要緊,最少在新兵訓練中,是排在頭幾名的。

    五公里跑是中國陸軍最基本的訓練科目,大約一入伍就得跑,跑尿血的新兵也不在少數。

    象張守仁現在的親丁隊,雖然是挑的壯棒小伙子,但古人的營養和現代人的營養和體格差距太大,雖然一進來是大魚大肉的補身子,但跑尿血的人,著實是不少。

    好在這種情形只是暫時的現象,只要堅持下來,身體肯定是比鍛煉前更好,更結實,更耐操,更能適應軍中隨時準備的各種訓練。

    五公里跑之外,就是路程不一定的武裝越野拉練。

    相比五公里跑,越野拉練就更加考驗官兵的體能儲備,還有軍官的帶隊的能力,協調的能力等等。

    拉練的時間和距離也是不一定,而且基本上地形地貌是不同的,張守仁在後世就親自組織過多次。

    在他手下,最困難的當然是原始森林裡的三天一百公里的拉練。

    那個真的能練死人!

    一百公里,說起來距離不是太遠,對現代人不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數字。

    但是那是在原始森林中,到處是河流,沼澤,小溪,時時可能會有山洪,有蟒蛇,毒蛇,各種毒物,光是蚊子,就是極大的威脅。

    森林裡的蚊子,一個個跟麻雀大似的,吸上一口,很可能會使一個壯如蠻牛的戰士失去體能。

    至於只吃行軍乾糧,甚至不准帶乾糧,以吃動物和喝雨水來解決吃喝問題等等……這些事,對一個特種部隊的軍官和戰士來說,實在是太尋常了。

    現在的浮山所的親丁們,在體能儲備上還遠遠不足達到張守仁的標準和要求,但比起普通的明朝官兵來肯定是強過百倍。

    至於距離也是二百來里,和張守仁經常帶隊的一百公里拉練差不多。

    所不同的就是一個是原始森林,地貌困難而複雜,一個是官道,筆直闊敞,可以甩開腿來走路。

    所以這一次拉練,對整個親丁隊是一件大好事,事實上,張守仁也是早就有此意,只是之前沒有這個機會,而且在掌握相當大的資源之前,他也不願意太過張揚。

    畢竟拉練一次可能是穿行幾十里,有平地田野,也有山嶺森林,一路穿行過來,風聲太大,傳揚開來的利和弊就難說的很了。

    現在這種時候,他還是應該低調一些,遠沒有到高調行事的時候。

    張守仁回頭,轉身,向著所有人大聲發問:「大家,還頂的住不?」

    「頂的住!」

    「大人放心,俺們走的很舒服,沒啥了不起的!」

    「就是,這地軟的很,走著也不吃力。」

    新丁的靴子是鞋匠精心揉制,不軟不硬,穿著特別舒服。

    一雙靴子連料帶工是五兩銀子,這個價格當初也是把所有人都嚇了一跳,見過敗家的,沒見過這麼敗家的主。

    官員和財主們穿的靴子當然全是值錢貨,從二兩到二十兩的價格都是有。

    但那是當官的,穿厚頂長靴頁的靴子那是展示身份……當兵的穿這麼好做什麼?

    登州的營兵,穿的可是草鞋為主,布鞋都得自己花錢去做,一雙布鞋,頂破大天就是一錢銀子一雙,甚至有的婦人幾天就納一雙出來,最便宜的二十文錢也就到手了。

    這還是崇禎年間的物價,擱萬曆年間,六文錢買雙鞋也不是不可以。

    現在這個時候,眾人就知道張守仁花大價錢買靴子的原因何在了。

    訓練時跑,大家也是穿這種皮靴,張守仁曾經考慮過布鞋和綁腿的結合,畢竟這年頭沒有硬路,布鞋跑泥路的話,膝蓋什麼的受傷的程度也不算大。

    但這個成本他倒底還是沒有省,因為考慮到訓練時還有山路,有不少碎石什麼的,要是受了傷,就是得不償失了。

    而且,穿著好一些,對他恢復這些軍戶子弟的軍人榮譽感,也是有非常好的作用。

    老實說,現在的軍戶穿著還沒有脫離明軍固有的範疇。

    無非也就是把料子選的好一些,作工更講究一些,幾百人成為一個整體的時候,視覺衝擊力就更大一些。

    真正想改變,真正要把他的部下變成一隻隻驕傲的雄孔雀,要改變的東西,還多的是呢。

    ……

    ……

    眼看就到中午,路途中的行人和客商也是越來越多,有的時候會出現車隊和馬隊,官道會被擋住,會影響張守仁和部下們的行進速度。

    但總的來說,眾人的行軍速度始終在張守仁的掌握之下,就是平均一小時五里路。

    這個速度,光著手走上幾個小時,一般人都不會太累。而親丁們全副武裝,相形之下要稍累一些。

    就算如此,走的滿頭大汗的人也並不多,在很多親丁頭上只是有細密的微汗,並沒有出現大汗淋漓的情形,前一陣的體能儲備和訓練看來做的十分到位,最少在剛加入一個多月的親丁身上也沒出現體力不支的情形。

    整個隊伍如同一支長蛇,在彎曲蜿蜒的官道上不停的疾步飛馳著,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的客商和行人,目瞪口呆的看著這支飛速前行的軍隊,然後留下一路的驚歎聲。

    一小時五里路,每個人也都是大步前行,這個速度在老百姓看來,當然是快的不可思議了。

    到這個時候,除非是有急事過路的,擦肩而過,議論幾聲,說上兩句,也就罷了。

    那些沒有急事,也是一個方向的過路人就不急著走了。

    步行的百姓當然是跟不上,他們開始跟著,也鼓起勁頭大步走著,還和這些快步如飛的官兵們較勁,說笑,互相挑逗著速度。

    但走上十幾二十里後,也就是過了午時以後,步行者就是一個也瞧不著了。

    所有步行跟著的全部被遠遠甩在了後頭,沒有一個步行跟隨的百姓能堅持下來!

    但不少騎馬和坐車的,卻是一路上就這麼尾隨了下來。

    反正是同一個方向,沒有急事的話,就控制住馬和馬車的速度,和這支稀罕的官兵保持著一點距離就是,然後眾人都是說笑,議論,打聽,不知道眼前這著打著浮山所旗號的軍隊,究竟是誰帶的隊,這麼急速趕跑,又是有什麼驚天動地了不起的大事發生?

    在他們議論聲中,從方家集趕來的幾個人也是騎馬加入到這些人的隊伍之中。在他們的解釋之下,所有人才明白過來,原來這支軍隊的目標是登州,而且這樣的急速行軍還不止是今天一天,要一直持續到明天響午這個時候!

    「乖乖,他們不睡覺麼?」

    「我算算腳程,現在這個時候到這裡,夜裡想睡一夜是難了,最多歇息兩個時辰,就得必須繼續趕路了。」

    「這樣身子能受得了麼?」

    「我看是懸。」

    「不過他們已經走了三個時辰,一點兒不見慢啊。」

    「確實,兄弟已經跟在他們後頭一個多時辰,老實說,俺是騎馬都累著了。他們倒好,越走越快,越走越精神!」

    「精兵,難得,真是精兵啊!」

    所有人都發出了嘖嘖的讚歎聲,這一點常識眾人還是有的。能令行禁止,上下一心,並且神行趕路的軍隊一定是精銳,雖說不一定這樣的軍隊能百戰百姓,但也沒聽說過一天走十里八里,旗號混亂,漫山遍野放羊一樣的軍隊能打敗前者的。

    這一點,老百姓也是分的清楚的。

    所以他們發出了由衷的讚歎,並且深知,眼前的這一支官兵,確實是魯軍中難得的精銳,浮山營之大名,也是就此傳揚開來,而張守仁,也是成為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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