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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99】 特殊的辯護技巧 文 / 廢鐵行者

    「年齡多少?家住何處?現在的職業?」

    熊瑤月在班長的目光逼視下,不得不盡量正經地扮演審判長。

    我照著劇本回應道:「我今年16歲,家住西城區建設路,被捕以前我是西城區中學高中一年級學生。」

    「你以前有沒有受到過法律處分?」

    「沒有。」

    「這次你是何時,因何原因被拘留和逮捕的?」

    「因為涉嫌搶劫,於2013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3日被逮捕。」

    接下來熊瑤月宣佈了法庭組成人員名單,以及各個涉案人的權利,讀錯和漏讀的地方有不少,讓下面的同學笑個不停。

    「笑什麼笑?」熊瑤月模仿周星馳在《九品芝麻官》裡面的語氣,重重敲了一下黑板擦道,「剛才本官念了半天你們都沒聽見嗎?由於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2條的規定,本案不公開進行審理!所以從理論上來說,你們這些觀眾都是不存在的!」

    莊妮在旁邊有氣無力地糾正道:「是第152條才對。」

    好不容易把同學們的笑聲平息以後,終於進入了法庭調查階段。

    作為公訴人的班長起立並開始宣讀起訴書。

    「西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西檢刑字(2013)第6號。」

    「被告人葉麟,男,現年16歲,漢族,家住西城區建設路,被捕前系西城中學高中一年級學生,現押於西城區看守所。」

    「……涉嫌搶劫一案,經西城區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起訴,經依法審查,現查明:

    被告人葉麟自2013年9月在西城中學上高中住校後,不好好讀書,因無家長監管,就把大量時間都消耗在網吧、遊戲機房內。2013年12月13日,被告人葉麟將家長給的生活費全部上網玩遊戲用光後,因無錢上網,遂起歹意,來到西城區二十八中外面的一巷道內,採用持刀威脅的手段對放學回家的學生耿玉紅、宮彩彩二人進行搶劫,搶走耿玉紅現金人民幣10元,搶走宮彩彩現金人民幣5元,並在搶劫過程中用刀將耿玉紅的手劃傷,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我擦,莊妮這劇本寫得也太損了!我無錢上網也不至於去自己的母校搶劫大喇叭和宮彩彩啊!而且總共只搶到了15元,真是丟盡了強盜們的臉!宮彩彩作為白富美身上怎麼可能只帶五元錢現金呢?莊妮你從網上扒來的這個劇本根本就沒有做用心修改,只是單純為了黑我吧!

    「所搶人民幣均被被告人葉麟上網揮霍。2013年12月14日,被告人葉麟又再次來到二十八中附近準備搶劫時,被被害人耿玉紅發現向學校老師報告後,老師將被告人葉麟抓獲並送交公安機關。」

    「……本院認為,被告人葉麟無視國法,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並在搶劫過程中致人輕微傷的後果,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之規定,構成搶劫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定,本院特提起公訴,請依法懲處。」

    冗長的陳述完結之後,快要睡著的審判長熊瑤月揉揉眼睛,照著劇本對我問道:「被告人葉麟,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意見嗎?」

    「沒有意見。」

    其實我心裡有老大意見了,由於劇本而是莊妮剛剛完成不久的,所以包括班長在內的人都沒有熟讀劇本,沒有預料到是如此坑爹。

    很快輪到了公訴人向被告人提問的環節。

    班長一臉嚴肅地念著劇本:「被告人葉麟,你在二十八中外面搶劫學生錢財,是事實嗎?」

    我哭笑不得地答道:「是事實。」

    「那麼你總共搶了多少學生?共搶得多少錢?」

    「搶了2個學生,有15元錢。」

    「你是用什麼辦法讓學生把錢拿給你的?」

    「我手裡拿著一把彈簧刀對著……對著那兩個女生,讓她們拿點錢給我花,兩個女生開始說沒有錢,我就用刀將其中一個胖女生的手劃傷了,她們感到害怕才把錢給了我。」

    這是什麼爛劇本啊?我搶劫兩個女生還需要用刀嗎?

    下面則是被害人大喇叭和宮彩彩分別出庭作證,無非就是照著劇本把案情複述了一遍,大喇叭念得很流利,宮彩彩卻頻頻出錯,不敢直視我的眼睛,估計是前幾天被我用艾麟的語氣嚇怕了吧?

    接下來終於輪到了辯護人小芹出場,按照本來的劇本,她甚至都沒有向被害人提問,而是圍繞著「為什麼要搶錢上網」、「不上網可不可以」這種類似於批判網癮的話題向我問個沒完,簡直不像是辯方律師而像是控方律師。

    小芹看到劇本這樣寫很不滿意,她直接就把劇本扣在桌子上,要臨場發揮了。

    「被,被告人阿麟……」

    喂!你因為有恐男症,當著大家說話緊張一點我可以理解,但是別直接叫我的暱稱啊!辯護人和被告人這麼親密無助於贏得案件的!

    經我提醒後小芹連忙改口道:「被告人葉麟,你為什麼要承認自己沒有犯下的罪行?你到底是受到了誰的脅迫?」

    如此投入感情的質問妥妥是美國律師的做法,跟劇本的其他部分相比違和感十足。

    「小芹你念錯了……」班長剛要糾正,小芹卻對著班長用手一指,大喝道:「公訴人,不准和我套近乎!現在是我詢問被告人的時間,我反對公訴人對我們進行干擾!」

    熊瑤月大概當年也看了不少香港tvb的法庭劇,此時興致很高地敲了敲黑板擦,宣佈說:「反對有效!辯護人請繼續詢問!」

    小芹裝模作樣地清了清嗓子,對我問道:「葉麟,下面幾個問題涉及你是否能無罪釋放,請你一定要認真回答!」

    雖然沒有再叫我「阿麟」,但是已經把葉麟前面的「被告人」三個字給抹去了。

    「第一個問題,世界上殺人第二多的動物是什麼?」

    我一愣,這是我從前給小芹講的冷知識,沒想到此時此刻會用來問我。

    「是河馬呀,殺人第一多的動物則是蚊子。」

    「很好,第二個問題,有六個腳趾的著名女演員是誰?」

    「瑪麗蓮;夢露。」

    「第三個問題,40w的白熾燈泡可以放進嘴裡嗎?」

    「當然不能了!那種燈泡放進嘴裡會拿不出來的!」

    提問至此,小芹彷彿費了很大精力似的,雙手按在書桌上疲憊地點了點頭。

    「那麼,鑒於葉麟把這三個只有無辜者才能回答的問題答了出來,所以葉麟是完全無罪的!請審判長立即釋放葉麟!這樣事後我會請審判長吃哈根達斯冰激凌的!」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下面同學的一陣哄笑,很多男生都在討論著:「小芹可真搞笑啊!以前不怎麼見她說話,沒想到居然這麼逗,不愧是熊瑤月的室友!」

    熊瑤月驚問道:「事後請我吃哈根達斯是真的嗎?」

    見班長從另一側射過來責問的目光,熊瑤月只好收起嘴饞的表情,正色道:「辯護人的發言毫無道理,我不能光憑這個就判被告人無罪,而且你居然敢當庭賄賂法官……」

    小芹把牙一咬,「兩根哈根達斯還不行嗎?」

    熊瑤月頓時雙眼放光,把黑板擦重重一敲,高聲宣佈道:「有道理!雖然被告人持刀搶劫,證據確鑿,但是考慮到他犯案時屬於未成年人,又有哈根達斯情節,所以本庭宣佈無……」

    你妹的!主動投案和積極賠償可以算是減刑情節,哈根達斯情節算什麼啊!你這個審判長也太容易收買了!

    在熊瑤月說出「無罪」那兩個字之前,班長三步並作兩步走到熊瑤月身後,揪著她的耳朵把她拉離了審判席。

    莊妮很配合地從副審判長的位置坐到了審判長的位置上,並且語氣平淡地宣佈道:「由於審判長突然精神病發作,堅持認為自己是宋朝的包青天轉世,現在已經送入冬山精神病院進行治療。現在由我來充當審判長處理這個案件,我的意見是——死刑!」

    下面的同學笑得更開心了,刑部五虎眼淚都笑了出來,即使是挑剔的江倩臉上也有了笑意。

    班長把熊瑤月推到觀眾席之後,返身回來叫了暫停:「別再繼續了胡鬧了,咱們重頭再來吧。」

    然而圍觀群眾(尤其是熊瑤月)不樂意了,他們本著看熱鬧的心理振臂高呼道:「繼續演下去!多有意思啊!我們要看法庭辯論!天天做卷子煩死了,好不容易變得這麼有趣……」

    班長不禁啞然,她看到小芹辯方律師附體,躍躍欲試精力十足,彷彿暫時忘卻了自己的恐男症,突然感到這可能是一個難得的機會,繼續下去就算不能根治小芹的恐男症,至少也可以讓背負了巨大學習壓力的同學們得到發洩。

    於是班長看了看黑板上方的掛鐘,「那給你們20分鐘,自由發揮吧!自由發揮完了就得排練正常的劇本了!」

    「班長萬歲!」圍觀群眾頓時爆發出熱烈的歡呼。

    熊瑤月想重新走上審判席,但是被刑星給拉住了,「月月姐,你已經被關進精神病院了,不能回去啊!」

    小芹這時候對莊妮的死刑提案進行了反擊:「審判長,你堅持認為葉麟有罪,那麼你到底能駁倒我的哪一個論點呢?難道河馬不是世界上殺人第二多的動物,難道瑪麗蓮夢露沒有一隻腳有六個腳趾,難道你能把40w的白熾燈泡放進嘴裡再拿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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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的1000貴賓+1月票讓宮彩彩上升到了只和小芹差距5000票,已經獲得了可以挑戰第二名的資格,彩彩表示壓力很大,不希望自己再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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