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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殺人證! 文 / 肥茄子

    殺人證。從字面上解釋便是殺人許可證。在這個法治社會,只要有證據,持有殺人證便殺人無罪。

    高端一點說,殺人證如同古代皇帝老子賜予忠臣的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之權。

    雖說殺人證的等級肯定沒高到尚方寶劍那個地步,倒也有相同權力,只要持有證件者有理由,也有證據,便能當場擊斃嫌犯——

    說起來,殺人證的誕生,倒是有一段頗具傳奇性的歷史。

    數十年前,華夏國正處於經濟起步時期,西方列強擔憂華夏這個東方文明古國的崛起對他們造成威脅和壓迫,便派遣大量特工入境進行破壞和間諜活動。我國高層介於這個難題,便賦予執行這類危險且棘手任務的成員生殺大權。一旦發生威脅我國利益的事件,成員擁有擊斃外國間諜的權力。

    在那個混亂的年代,殺人證讓不少執行風險極高任務的秘密特工屢破奇功,為國防事業做出巨大貢獻。

    可隨著年代的推移,殺人證持有者當中出現一部分違法亂紀之輩。他們利用國家賦予的特殊身份製造出嚴重危機。當高層意識到這個問題後,便縮緊殺人證的頒發,並收回一部分擁有者的權限。將他們貶為普通戰士。

    時至今日,國家對殺人證的控制,已經達到極為嚴苛甚至刁難的地步——

    持有者不僅需要極高的忠誠度,極強悍的實戰能力,還必須擁有極高的軍勳,為國家國防事業做出過巨大貢獻。

    這些條件缺一不可,否則國家如何放心賦予他掌握生殺大權?

    這些苛刻卻很有必要的條件在這個和平年代,能完全達到的極為罕見,所以全國持有殺人證的人物,屈指可數。

    少不代表沒有,少不代表沒人知道。

    殺人證這個極富傳奇色彩的物件,許多上了年紀的官場人員都聽說過。尤其還是軍機營這類與國安殊途同歸的部門,作為一把手的王營長不僅聽說過,還曾見過一次——

    而此刻,攤在他面前那顏色血紅的小本子,便是傳說中的殺人證——持此證,只要持有者願意,能擊殺任何人。

    當然,這個所謂的任何人,無非是為殺人證添上一件神秘而霸氣的花哨外衣。即便真有這個權利,也得持證人敢殺才成。

    但劉勇這個軍機營的地下判官,別說只是弄殘他,哪怕當場被林澤擊殺,也沒人敢找他麻煩——

    理由?

    敢襲擊甚至試圖槍殺殺人證持有者,拖出去槍斃一千次都不夠!

    「你是——」王營長暗自吞下一口唾沫,極為艱難地將視線從那小本子上收回來,重新落在林澤那似笑非笑的臉龐上,戰戰兢兢地問道。「這是你的?」

    「我說偷的你信嗎?」林澤反問道。

    「——」王營長傻了。

    偷?

    哪個國際大盜有本事從殺人證持有者的身上拿走這個紅本子?能擁有這個紅本子的人,是一般人嗎?是普通人嗎?

    據王營長瞭解,整個國安局,擁有小本子的也不超過一隻手——要知道,國安局各類型精英特工少說也有一千人啊!以這個比例,足以證明殺人證持有者的強大手腕。

    「他剛才試圖虐打並槍殺我,我屬於正當防衛,或者說——」林澤頓了頓,收回紅色小本子道。「以暴制暴。」

    誰說不能把以暴制暴用在我身上?我小林哥雖說是國安編外成員,可好歹比你一個軍機營成員級別強吧?假如我是鎮委書記,你頂多只是一個村長!

    「有沒問題?」林澤懾人的眸子掃了王營長一眼。

    「沒——沒問題。」王營長忙不迭回應,只是因為過度緊張,導致他口齒不清,連說話也含糊起來。

    殺人證的擁有者,全國不超過二十人,全是一等一,滿身榮耀的超級戰士。在這個和平年代,他們執行者普通人甚至於王營長這個級別的官員,也想像不到的危險任務。

    他們忠誠,所以榮耀。

    他們拋頭顱灑熱血,所以英雄。

    他們保衛領土,捍衛國家尊嚴,所以偉大。

    他們是一群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真正的民族英雄。和平年代的民族英雄!

    殺他們?

    即便是軍區要員,見到這幫熱血男兒,也會無比尊崇地敬標準軍禮。遑論是區區一個軍機營地下執法者?

    林澤說過,不殺,已是最大仁慈!

    這句話絕非裝逼。即便劉勇被廢掉四肢,只要林澤放一句話,王營長連眉頭都不敢皺一下,就必須將劉勇當場槍決!

    這是對民族英雄的保護、尊重,以及對這幫英雄的補償——

    林澤不承認自己是英雄,甚至他不認為自己是好人——雙手沾滿鮮血的人,不管沾的是誰的鮮血,還能自認是好人嗎?

    這麼不要臉的事兒林澤做不出來,這麼恬不知恥的話,林澤也說不出口。

    然而,當別人威脅到自己生命時,惜命的林澤還是會反抗的。

    假如想殺自己的是銀女,林澤會反抗,卻也不介意牡丹花下死——

    可要殺自己的人是劉勇啊!一個渾身漆黑,長了一對死魚眼的醜男人。林澤會願意嗎?

    顯然不會。

    所以他反抗,並掏出紅色小本子裝逼、進行打臉。

    「那就好。」林澤啪嗒點燃一支煙,目光從王營長那張滿是冷汗的臉上挪開,落在沈飛茫然無措的俊俏臉龐上,假笑道。「沈公子,你真是一個小氣的男人。」

    「嗯?」沈飛幾乎是下意識地發出一個音節。

    「上次我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才會幫助張馨藍警官。為什麼時至今日,你還處心積慮地要報復我?」林澤輕歎一聲,無奈道。「你還真是睚眥必報啊。」

    「雖然你說的每一個字我都懂,但連在一起我卻完全不懂。」沈飛狡辯道。

    「不懂?」林澤嘴角上揚,詭笑道。

    「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說什麼。」沈飛一臉茫然。

    「那我打到你懂!」

    啪!

    毫無徵兆地,林澤一巴掌甩在沈飛那俊俏的臉龐上。笑道:「懂了嗎?」

    「不——」

    啪!

    又是一巴掌,但林澤換了一隻手。一直用一隻手打人是很吃虧的。那位卷頭髮還被蘋果砸中腦袋的外國大叔告訴我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他換手,卻沒給沈飛換臉的機會。

    沈飛的左臉被林澤足足抽了十八掌,被打得浮腫得老高,林澤才停止施暴,神色冰寒地吐出一句話:「滾!再出現在我的視線,我會忍不住把你打成殘廢!」

    沈飛頭暈目眩地摀住鮮血橫流的臉龐跌跌撞撞離開,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我該不會被他打傻了吧?怎麼腦袋裡全是問號——

    摸出一張紙巾拭擦掉掌心的血漬,林澤換上一副靦腆的微笑,向王營長說道:「你這個有資格跟我談判的幕後黑手終於出現了。」頓了頓,一臉認真道。「我這位朋友是英**情六處的超級女保鏢,代號鬱金香。如果不確認,可以向國安求證。」

    王營長哪兒敢不確認?怎麼能不確認?跟持有殺人證的林澤是朋友,你說她是天王老子王營長也深信不疑。

    林澤話音一落,他便忙不迭點頭道:「我信,你們隨時可以離開。」心下卻道。「大爺您就快走吧,我這小廟容不下您這尊大神。再呆一會兒,我怕把這座廟給呆垮。」

    「今兒你看見的東西,聽過的話,希望你爛在肚子裡。我不想被任何人知道。否則——」林澤威嚴恐嚇道。「我不會對你客氣!」

    「放心——」王營長一口應承下來,保證道。「我絕不會胡說八道。」

    他也沒打算說,反正這事兒因為私心沒透氣到國安局,他又能辨認殺人證真假。自是不會自找麻煩。

    「嗯。」林澤點了點頭,深深凝視張馨藍幾眼,便是向露絲道。「我們走吧。」

    露絲微微點頭,沉默離去。

    一行人出了軍機營,神父以業務繁忙離開,只是臨走前意味深長地瞥了林澤一眼,卻是一字不提。

    因為林澤和露絲是被拘捕來的,也沒交通工具,便是一道兒上了警車。

    只是——警車後座只有兩個位子。程自強肯定不會跟幾個女人擠在一起,自然是由林澤去擠。

    張馨藍心頭微羞,露絲卻是神色不變,很從容地鑽進車廂。林澤也頗為尷尬地鑽進車廂,被兩女香噴噴的嬌軀夾在中間,一時間氣氛旖旎,滋生出無限曖昧。

    左特工,右刑警,小林哥置身其中,嗅著迥然不同的體香,心中高聲吶喊:「制服妹子什麼的最討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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