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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節 微服(3) 文 / 要離刺荊軻

    這天晚上,劉徹與劉閼,就在這戶地主家裡留宿。

    主人家非常熱情,甚至熱情的都有些過分了。

    又是殺雞,又是宰羊,更將自己的兩個女兒,都安排到劉徹劉閼身邊伺候。

    打著的是什麼主意,劉徹心知肚明。

    當今之世,論起民風開放,比之後世也是不遑多讓。

    譬如,劉徹的那位弟弟劉勝,在歷史上就是一頭十足的播種機,單單是被記錄在宗室名單裡的兒子就有一百二十個,其他私生子私生女,更是數都數不清楚。

    而劉勝戰績能如此彪悍,民間競相攀附和獻女甚至獻妻的地主士紳,至少佔了一半功勞。

    對貴族自薦枕席,是民間根深蒂固的傳統。

    前世時,劉徹在河間國也遇到過類似現在這樣的情況。

    只是如今,他是太子,自然不可能胡來。

    太子與女人滾床單,每滾一次,都是被記錄在案的……

    譬如當年劉邦馬尿喝多了,在宮裡的洗漱房裡強上了一個侍女,結果居然出現了致命一擊,然後就有了先帝……

    又如,淮南王劉長怎麼來的?

    他老媽當年是趙王張敖的後宮一員,被張敖獻給劉邦……

    是以,類似後世還豬那樣的劇情,在封建王朝,其實根本不可能出現……

    皇帝或者太子,每臨幸一個女子,那個女子立刻就會被備案,然後,一大堆的宦官侍女,日夜監視,龍子龍孫,不可能有流落民間的任何可能!

    劉徹可不想,因為為了一時歡愉,結果,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家外戚——雖然,這家的兩個女兒,僅以外貌來說,可算得上小家碧玉了。

    倒是劉閼,年少慕艾,又沒什麼負擔,對著兩個嬌羞可人,還非常主動的少女,完全沒有抵抗力,很快,就被這對姐妹花給攻陷了。

    若不是劉徹在旁邊,恐怕,他們就要成就好事了。

    劉徹看著,也沒說什麼話。

    畢竟,劉閼已經成年了,不是三歲孩子,什麼東西能碰,什麼東西不能碰,他心裡要有數。

    再者說,這事情就是周瑜打黃蓋。

    這種郎情妾意,然後苟合在一起的事情,在如今的天下,正常的很!

    因此,劉徹索性就找了個借口,帶著隨從出門,在這小村子裡晃悠了起來。

    村子不大,臨河而建,大概攏共也就幾十戶人家的模樣。

    此時,夕陽西下,餘暉映著村前潺潺流動的河水,碧波粼粼,幾隻雞鴨在村口噗嗤著翅膀覓食。

    光著屁股蛋子的熊孩子們,則不知道從哪裡找來了一個破破爛爛的蹴鞠,在村子的小道上相互嬉戲。

    「田園風光果然不凡!」劉徹笑了一聲,但下一秒,他的笑容就凝固在了臉上。

    因為,他看到了一個嬰兒。

    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

    本應在襁褓中享受父母的憐愛,家庭的溫暖,被人無微不至的照顧的嬰兒。

    此刻,他卻被一個男子,粗暴的抱著,逕直往河邊走去。

    在那男子身後的院子裡,陣陣嚎哭不斷傳出。

    劉徹耳朵比較尖,聽了以後,頓時火冒三丈,立刻對左右道:「拿下!」

    一直跟在劉徹身後的隨行衛兵,立刻領命,狂奔過去,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劍,很快,就將那個懷抱著嬰兒的男子押了回來。

    「跪下!」兩個衛兵嚴厲的呵斥著那個男子,強行將他扭著跪下來。

    「把嬰兒抱來……」劉徹低頭看了看那個剛剛出生的小生命,毫無疑問,這個小生命降世的時間,絕對不長,他眼睛都沒有睜開,肚臍上的臍帶沒有被完全剪斷。

    他身上沒有包裹任何衣服,在這二月的天氣下,凍的哇哇大哭。

    方才正是他的哭號聲,讓劉徹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得到命令的隨從立刻脫下自己身上的一件外衣,小心翼翼的將那個嬰兒包裹起來,然後呈遞到劉徹手上。

    說來也奇怪,這嬰兒一到劉徹手上,立刻就不哭了。

    「說吧,為何不舉?」劉徹看著那個被衛兵架著,強行按在他面前的男人,問道:「虎毒尚且不食子,你又何故一定要溺死這孩子?」

    溺嬰,毫無疑問,是當今天下,最大最大的一個陋習!

    此時,民間百姓愚昧,各種封建思想和奇奇怪怪的說法,流行於世。

    因為這些莫名其妙甚至連相信它們的人也搞不清楚的封建思想以及邪說,民間溺嬰現象非常普遍,甚至盛行一時!

    大名鼎鼎的孟嘗君,幼年就險些被自己老爹溺死,理由只有一個,他是五月初五出生的,長大了要殺爹殺娘……

    另外,正月和五月出生的嬰兒,也是凶多吉少。

    女嬰更是重災區!

    劉徹前世為河間王時,也曾大力整頓,欲要移風易俗。

    但奈何收效甚微。

    老百姓愚昧

    無知,篤信邪說,口水說干了,也未必有人聽。

    因此,早在前世,劉徹就明白了,要移風易俗,禁絕民間產子不舉,棄嬰乃至於溺嬰,用明的手段,根本行不通。

    只能用嚴刑酷法,震懾民眾,再輔以廣泛的宣傳,破除那些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長大了要殺爹殺娘的歪理邪說以及惡俗。

    只是奈何,他前世只是個籠中鳥,根本不可能推動此事。

    現在,他是太子,自然有能力也有責任更有義務,要禁絕此事,使今天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這時候,村子裡的人也發現了這邊的情況,紛紛圍了過來。

    劉徹的隨從不由得有些緊張起來,立刻就將圍住劉徹,將劉徹保護在圈內。

    劉徹卻揮揮手,抱著那個在他懷裡安然入睡的嬰兒,盯著那個跪在地上的男人,問道:「現在乃是二月,非正月更非五月,汝好狠的心,即生下來,何故不舉?」

    實際上,劉徹也搞不懂,這民間亂七八糟的風俗避諱。

    一地有一地的規矩。

    譬如前世,河間國那幫笨蛋居然認為四月初四生下來的孩子,都應該溺死,理由是反正養不大,在河間的方言裡,四與死,很是類似……

    一邊說,劉徹一邊注意打量了一下跪在他腳下的那個男子。

    他大概二十七八的模樣,身材倒還算健壯,身上的衣服,雖然都是粗麻布,有著補丁,但也沒到那種破破爛爛的地步。

    因此,經濟原因導致殺子這個因素基本可以排除了,

    再看這個嬰兒,下面帶把是個男孩,重男輕女,不願意養女兒這一條也可以排除了。

    那就只剩下其他原因了。

    這個男子,此刻卻是慌張無比。

    本來,生子不舉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是悄悄的辦的。

    他本來也是打算好了,悄悄的丟到河裡溺死,然後挖個坑埋了。

    哪成想,居然被人抓了現行,而且,這抓現行的人,還是一看就是高高在上的那種大人物。

    這可如何是好?

    「無故不舉,孛逆人倫,拉去見官罷!」劉徹揮揮手命令道。

    劉徹自己很清楚,倘若沒有原因,那個當父母會願意狠心溺死自己的骨肉?

    只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與其跟他在這裡磨時間,還不如拿官府出來恐嚇。

    老百姓總是懼怕官府的!

    果然,那男子一聽官府兩個字,頓時嚇尿了,立刻道:「貴人,貴人,我說,我說……」

    聽著他的講述,劉徹的心卻沸騰了起來了。

    那是要殺人的預兆!

    說老實話,劉徹活了三輩子,見過因為迷信溺死自己的親生骨肉的,也見過為了長子什麼的將來不至於被弟弟搶了家產而溺死嬰兒的,更見過因為負擔不起養不起,眼淚棄嬰的,甚至重男輕女,溺死女嬰,都有些見怪不怪了。

    然而,這個男子溺死自己的兒子的理由,卻讓劉徹勃然大怒。

    「我見過無恥的人,也見過卑鄙的人,我見過壞人,見過殺人魔王,但我從未想過,這個世界,居然還有這樣的人……」劉徹心裡歎著氣,對眼前的這個因恐懼而發抖的男子,更是氣不打一處來。

    他溺嬰的理由只有一個——這鄉亭的廧夫是二月出生的,也不知道他從哪個江湖術士哪裡聽說了一套鬼門道。

    居然放出話來,不許越馬亭的百姓生養二月所生的孩子。

    若有違抗,那最重最危險的徭役,就會落在違抗者的身上。

    百姓為此苦不堪言,為了活下去,他們不得不聽令而行。

    「那個廧夫叫什麼?」劉徹冷笑著問道。

    廧夫?

    區區一百石的小吏,若是在長安城裡,連個螻蟻都不算。

    但在這新豐縣的農村,卻是毫無疑問的巨無霸。

    原因很簡單,漢室制度,廧夫掌管一鄉的賦稅徭役,職責大抵相當於後世的地方稅務局局長。

    凡是鄉中各亭的賦稅徭役,俱是廧夫一人說了算。

    這樣重要的職位,當然是縣令的心腹才得以出任的。

    以劉徹所知,在關中,除了一些關鍵的戰略要地以及皇室園林附近的地區外,其他地方的廧夫、游繳一類的小吏,都是由縣令親自挑選,任命的。

    換句話說,這新豐令,即便不知情,也有瀆職之罪。

    「安融安廧夫……」有圍觀群眾悄聲回答著。

    「好……好……好……」劉徹冷笑著,看來,這關中的官僚們是安逸的太久了,以至於都忘記了他們的職責。

    要知道,這可是關中,京畿啊!

    天子腳下,卻爆出一個廧夫以一己之私慾,殘害百姓,迫百姓不舉子。

    這事情要是踢到朝堂上。

    廷尉、御史大夫甚至丞相都要鞠躬下台。

    內史首當其衝,一杯毒酒是免

    不了!

    至於負責監管新豐的御史以及內史衙門負責此地的官員還有整個新豐縣上上下下的官僚,統統都要掉腦袋。

    至於那個廧夫,磔刑都算是便宜他了!

    只是,這樣做的話,會不會有點玩的太大了?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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