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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295唐果(求票加1) 文 / 北葦

    男僕欲哭無淚:「您還是不要湊合了,有失您的身份。【文字首發】」

    「哼。」奧古斯汀鬆開了手,酷酷的表情:「真是沒有見過這樣的男人,竟會把自己的樂趣建立在兒子的痛苦之上,可惡!」

    男僕擦了擦額頭上的薄汗:「我聰明的小主人,這樣議論主人是不對了,您以後還是不要和王作對了。」

    「嗯。」奧古斯汀聲音低低,面無表情。

    男僕本來準備了一大堆說辭,此時卻沒了用武之地,不由驚訝的問道:「您答應了?怎麼會?」要知道,小主人一向是以打倒主人作為生活目標的!

    「因為我發現,我學不來他的卑鄙無恥。」小王子氣度翩翩轉身,天生的貴氣逼人。

    男僕抬頭,望天,小主人,這一點你說的真特麼的對啊!

    奧古斯汀隨手將門關上,把自己摔進了軟綿綿的棺木裡,側著身子,單手為枕,妖紅的眸子在黑夜中轉了轉,然後一下站起來,踱步走向排滿書的架子,象牙般的食指抽出一個本子和一根碳素筆。

    以背靠在書架上,將本子攤開,字字洩憤:「骯髒鬼,我也不想看到你!!!」

    寫完,上鎖,動作竟麻利又漂亮。

    沒錯,小王子有個很好的習慣,那就是寫日記。

    順便一提的是每一個寫日記的男生,一般都很傲嬌啊很傲嬌!

    是夜,中國h省b市,燈火通明,車流不息,熱鬧的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來人往。

    就在b市的最大廣場旁,有一座二層小白樓的別墅,叫**情公寓。

    此時愛情公寓的院子裡正泛著粽香和烤肉的氣息,一個長相稱不上好看,劉海過長的小女生把最後一個字母輸進程序裡,黑框眼鏡下是透著亮的精明。

    「果果。」一身軍裝的男人踱步走過來,伸手將女兒抱起來,俊美妖嬈的臉上帶著熟悉邪笑:「你又偷了我的筆記本。」

    唐果推了推大大的框架,小臉稚氣未脫:「老爸,你不能剝奪我玩遊戲的權利。」

    「你只是在玩遊戲?」男人挑眉,明顯不相信。

    唐果很是無辜的點頭:「不然你以為我在做什麼喔?查你的崗麼?你放心,我支持你把老媽甩掉,給我找一個後母,最好是有錢又有權的,就比如你最近時常聯繫的那個商業女強人,我看她不錯。」

    「誰不錯?」驀然然將頭湊過來,娃娃臉上掛著猥瑣的笑,怎麼看怎麼彆扭。

    唐果癟了癟嘴:「老媽,為什麼我要遺傳你的基因,而不是遺傳我爸的?」

    「你懂什麼。」驀然然將女兒的脖子摟過來,陣陣不倦的教導:「正所謂臉上最好的武器,你想啊,你長的這麼普通去了學校才不會受女童鞋的排擠啊,逃課的時候才不會被老師發現啊,幹活的時候才可以隨隨便便偷懶啊,最重要的是誰會想到你身價過億,iq超凡啊。所以說,我給了你最完美的偽裝有木有?」

    唐果翻了翻白眼,不過算了,反正她對外貌根本就不在乎:「老媽,你說的沒錯,臉確實是最好的武器。現在有人要用武器攻擊我老爸,你最好注意一點。小心你的飼主被人搶走。」

    驀然然聽了這句話,看一眼似笑非笑的男人,娃娃臉漸漸逼近:「女兒說的是真的?」

    「然然你要知道,我一向不缺人追。」男人挑著鳳眸,一幅禍害眾生的摸樣,確實有資格自戀。

    不過這並不是驀然然所關心的重點,她摸了摸自己的大腦頭:「男的女的?」

    男人瞇起了瞳孔,這算什麼問題。

    唐果在男人的懷裡動了動:「老媽,你死心吧,追我爸的人是個多金美女喔。」

    「美女?那不行!」驀然然拽住男人的手臂,至死不渝的表情:「狐狸,你可別忘了你現在的全部家底都在我這兒呢,難不成你想過去被她包養麼?」

    聽到包養這個詞,男人不怒反笑,彎腰將女兒放在地上,然後攬過驀然然的腰:「然然,我很喜歡你現在這幅樣子。"

    「這幅樣子?」驀然然指了指頭上圍著的毛巾,那是為了防止在烤肉時燒到頭髮才加上去的。

    男人搖搖頭,邪笑的偷了一個吻:「吃醋的樣子。」

    唐果看著月下相擁的兩個人,略微抿了下小嘴,她實在不想戳破老爸的幻想,不過她也很是佩服老爸自動忽略重點的能力,他好像只接收了他喜歡聽的東西,根本不會去問如果是男的怎麼樣,因為狡猾的老爸肯定知道身為腐女的老媽肯定會回答拱手讓人!

    「對了!」驀然然把魅惑不已的男人推開,垂眸看向自己唯一的女兒:「你沛姨還有十分鐘就到了,果果,你這次可不能再和小汀汀吵架了,要搞好兄妹關係嘛。」

    唐果擦了擦眼鏡片,語氣淡淡:「我知道了。」

    「那就好。」驀然然摸了摸她的頭,然後拉著男人去一邊點碳生火去了。

    唐果沒有去幫忙,坐在院子裡的草坪上,頭靠著樹幹,感受著絲絲的微風。

    其實老媽根本就不用刻意提醒她。

    雖然她確實是不太喜歡那個以貌取人的臭屁小子,不過看在乾媽乾爹以及的面子上,她還是會和他友善相處的。

    不過,那臭屁小子似乎看她很不順眼。

    不是似乎,是肯定。

    就是因為感覺到了他的不友(5)善,才會有五歲時的那場惡戰。

    她很不客氣的抓破了他的臉,他很囂張的咬破了她的手腕,兩顆獠牙露的像是只亂咬人的瘋狗。

    所以乾媽才會全家都搬到英國去,就是為了防止他再失控一次。

    有關於他的事,她多少也聽驀祖爺提起過,臭屁小子是個很了不起的血族,他吸取了人類和吸血鬼共同的養分,既不怕陽光也不怕聖水,自身的法力更是能以預估。

    聽說是乾爹把他身上最邪惡的一面塵封住了,否則臭屁小子也不會像人類一樣一年年的成長,更不會這麼安分守己不去殺人。

    算了,都是些年幼輕狂的往事了,這一次她不會再像五歲的時候一樣,把情緒表現的那麼明顯。

    總之,到時候只要把他當成一個陌生人來看待就行了。

    沒錯,就這樣,陌生人!

    (某葦:果果,你才十歲啊十歲。唐果:所以我說的是年幼輕狂,不是年少輕狂!沒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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