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想,婁姬蒼放開了魯大,把刀扔在他身邊,道:「本官放過你們了!可是不希望你們還有下次聚眾搶劫。回去重新想法子生存吧,搶別人的東□□充裝自己的門面,不僅良心有愧,還讓祖宗蒙羞,何必呢!」
「是,是,是!」魯大臉上有愧,忙著磕頭謝罪。其他的嘍囉們也一樣磕頭謝罪。
「大人放過你們了,我可還沒有放過你們!」婁微大聲喝道。
眾人又是一陣哆嗦,剛剛站起來想走的腿馬上頓住了。
婁姬蒼挑了挑眉,看著不遠處的那堆路障,明白了婁微的用意。
「去,把路礙搬開!把路清出來,就讓你們走!」婁微喝道。
眾人一顆心才放了下來,趕緊忍著身上的疼痛,七手八腳地移開了路障。
以前設路障,把過往行人搶了就跑,他們可沒那麼好心還費大力氣去把道路恢復原樣。
眼下吃憋,自己造孽自己當,終於知道要將這一大堆的路障搬開,其實是挺耗力氣的。
婁姬蒼待他們理清道路,才回到馬車上。
「大人,謝謝不殺之恩!」
「謝謝!」
「謝謝!」
馬車離去時,那些嘍囉們哈腰躬身不停地道謝。
婁微衝他們狠狠地一瞪眼,警告意味很濃:下次再讓本人碰到,可沒這次這麼走運!
剛把腰直起來的魯大一抬首就看到了那凶狠的眼神,心神一震,往後退了一小步:哎喲!打劫這麼多年,今天終於見識到「惡人」了!
這幫烏合之眾,行劫多年,不是沒有人比他們的武功高,而是高手不屑於與這種弱小動手。
又或者是,對方陣式強大,他們不敢露臉,專撿小的搶,比如外表看起來像婁姬蒼這種類型的,光一輛馬車,沒有多餘的隨從護衛這類的。
所以,魯大他們才饒幸順風順水地打劫了這麼多年。
所以,魯大一現身的時候,就非常的狂妄,以為自己做什麼都能手到擒來。
這就是俗話常說的,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
今天踢到腳板了,很長一段時日他們該老實了。
馬車漸行漸遠,慢慢地消失在密林道上。
夏季陽烈的光線透過樹縫射下來,千絲萬縷的光芒,如同一副樹林織錦,似乎有無數的精/靈在飛舞。
天藍雲白,人間有情。微風徐徐,吹走一地熾熱。
婁姬蒼忽然悟出了一個道理:與人起衝突,不是將對方殺死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最好的方法是,化解衝突。
化解,不是擊殺。
殺人,對她來說很容易,像剛才的那幫小嘍囉;而能化解衝突,就能獲得人心,獲得別人的尊重。
殺人,除了讓自己滿手是血腥,增添個人的戾氣和仇恨之外,最重要的是良心的遣責。
上一輩子殺的人夠多了,這一輩子還要殺嗎?
答案當然不是!
真正的強者,是不戰而屈人之兵,而不是動不動就殺殺殺!
以武為尊,並不代表非殺不可!並不代表一定要殺了人才能夠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