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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小兵楊帆 第三百五十六章 我說殺不得 文 / 月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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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則天要把一眾亂臣賊子處以絞刑,並棄市三日的旨意下達以後,御史台上上下下便忙碌起來。

    因為狄仁傑傳出血書,使皇帝起了疑心,派通事舍人齊峰到御史台勘驗官員們是否是因為受了嚴刑逼供才屈打成招,來俊臣雖然糊弄過去了,也擔心夜長夢長,再生枝節。乾脆把心一橫,以在押官員們的名義,炮製了一份《謝死表》,女皇據此下達了處死的命令,可是實際上還有許多犯人根本沒有認罪甚至沒有審過呢。

    來俊臣只得把所有侍御史都召回來,趕緊把這審訊該走的程序都走一遍,因為這些審訊的筆錄、供詞等一應要件,都要交大理寺備案的。萬一哪天皇帝一時興起,再派個精通刑獄的官員去調閱案卷,要件不全一定可以叫皇帝發現定案草率。

    左御史台一共有十五名巡迴侍御史,除了來俊臣本人,整個御史台也就只有這十五個侍御史有權升堂問案。

    在武則天掌控朝政以前,侍御史只負責推詳案件、彈劾官員,人犯是否有罪要由刑部審理,大理寺複審,死刑犯還要由皇帝進行此決,經過這三道審理關才能執行死刑。

    武後當朝以後,為了更方便地打擊反對勢力,強化了侍御史的權力,簡化了死刑的審批環節。從此,侍御史集調查、審判、執法三重權力於一身,有權將犯人就地處死,且犯人無權上訴。

    來俊臣之所以能一手遮天。正是因為御史台掌握著這等生殺予奪的權力。十五個侍御史如今都在京裡,再加上來俊臣本人,共分成八組,兩人一組,把御史台的各處公事房都充作公堂,突擊審理人犯。

    與侯思止搭檔共同審理犯人的就是剛剛回京不久的徐有功。徐有功今年已經五十出頭,身形瘦削。容貌清瞿,因而顯得比較年輕,看起來也不過四十上下的樣子。

    侯思止其實也不胖。不過他兩腮內陷,下巴尖尖,鬍子稀疏。與徐有功的堂堂儀表比起來,不免就相形見絀了。

    來俊臣在朝中以孤臣自詡,不結黨不立派,以示對武則天的忠心。徐有功在御史台這個小朝廷裡就像是第二個來俊臣,他也是不結黨不立派,他就是想結黨也無從結起,因為整個御史台,除了他,所有的官員都是依附於來俊臣的。

    「嗯……,現在……審理……」

    侯思止裝模作樣地翻著犯人花名冊。等著旁邊的書吏提示,耳畔突然「啪」地一聲炸響,把侯思止嚇得一哆嗦,徐有功用力一拍驚堂木,板著臉孔。中氣十足地喝道:「來啊!提人犯楊帆!」

    侯思止沒好氣地橫了徐有功一眼,袖子一拂,腦袋扭到了一邊。

    不一會兒,楊帆手銬腳鐐叮噹亂響地被提上公堂,徐有功伸手去拿驚堂木,侯思止手疾。一把奪過驚堂木,「啪」地一拍,厲聲喝道:「罪臣楊帆,還不跪下受審!」

    徐有功咳嗽一聲道:「侯御史,這又不是敬天禮地、祭拜祖先或者朝廷的冊封大典,怎麼還下起跪來了,嫌犯上堂需要下跪麼?本官怎麼不知道!來中丞每見陛下,必行五體投地大禮,那是中丞以他獨有的方式向皇帝表示敬意。公堂之上,你我可不能執法犯法呀。」

    侯思止被他一番嘲諷,一張瘦臉登時紅的像隻猴子屁股,可是徐有功所言有理,侯思止無從辯駁,只好向楊帆喝道:「犯官楊帆,今有引駕都尉朱彬告你與他同謀,欲為叛黨內應,結眾謀反,顛覆大周,你可認罪麼?」

    徐有功慢條斯理地又道:「侯御史,還沒有問清名姓,驗明正身呢,你急什麼?」

    侯思止忍無可忍,說道:「這人就是楊帆,還能有錯嗎?」

    徐有功捋著鬍鬚,悠悠然道:「有錯沒錯,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的,本官問案,素來一絲不苟!」

    侯思止氣的丟下驚堂木,拂袖道:「你驗!你驗!」

    徐有功把楊帆的名姓、籍貫、現任的職務,從頭到尾問了一遍,旁邊書吏核實無誤,這才把他的罪名重複了一遍,問道:「你可認罪?」

    楊帆穩穩地站在堂上,沉聲答道:「徐御史,楊某無罪可認!」

    徐有功兩道濃眉微微一挑,問道:「無罪可認,此言何解?」

    楊帆道:「楊某不曾犯罪,自然無罪可認!楊某雖然曾在朱彬麾下任職,與他卻沒有什麼私交,更不曾與他策劃謀反。朱彬的供詞全是因為受刑不過、胡亂攀咬,楊某是被人冤枉的,還請御使明察。」

    侯思止按捺不住,搶著說道:「公堂之上,休得狡辯!司禮卿裴宣禮業已承認,是他從中引介,帶你去見冬官尚書李游道,收受他巨額賄賂,李游道還曾向你許諾,一旦成功,將提擢你為大將軍!」

    楊帆道:「那李游道怎麼說?」

    徐有功馬上插口道:「李游道不肯認罪,正在審理!」

    楊帆心中一寬,說道:「楊某實不曾與任何人串連謀反,更不曾接受過他人的賄賂,楊某願與朱彬、裴宣禮當堂對質!」

    徐有功緩緩地道:「朱彬急疫暴死,已經不能與你對質了。至於裴宣禮麼……」

    他瞟了一眼侯思止,侯思止叫過一個書吏問了幾句,對徐有功低聲道:「裴宣禮如今正在衛御史處作證,暫時不能過來。」

    說完又看向楊帆,大聲道:「罪囚楊帆,你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可以矇混過關!你說沒有收受他人賄賂,那麼你在南市陡然擁有的十六家店舖,從何而來啊?」

    楊帆道:「你說那店舖麼……乃是一位貴人饋贈!」

    侯思止追問道:「你這貴人姓甚名誰,家住何方。為何饋贈於你?」

    楊帆道:「此乃楊某私事,不便奉告!」

    侯思止大怒,一拍驚堂木,喝道:「楊帆,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非要受些皮肉之苦才肯乖乖吐實嗎?來人啊!」

    「且慢!」

    徐有功又說話了:「侯御史,這是謀反大案。事關重大,如果草率用刑,嫌犯受刑不過。違心招供,不免會冤枉了好人。本官以為,還是多多搜集真憑實據。叫他無從辯駁,俯首認罪那才妥當。」

    侯思止橫了徐有功一眼,陰陽怪氣地道:「依著你徐無杖,該怎麼搜集證據啊?」

    徐無杖乃是徐有功的綽號,徐有功原本是蒲州判官,因為他斷案從不動用刑罰,而是多方偵緝,用大量無可辯駁的罪證使犯人主動認罪,所以很受地方愛戴,敬稱他為「徐無杖」。徐有功得以入朝為官,就是因為他的這個賢名傳到了武則天耳中。

    徐有功道:「朱彬雖然死了,裴宣禮還活著嘛。等他那邊作完了證,再提他過來就是,急些什麼。另外。想知道楊帆那店舖是誰贈給他的,可曾派人去洛陽府調閱簿冊,查一查從誰那過戶來的?」

    侯思止忍了忍怒氣,對他低聲道:「徐御史,來中丞急著結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這不是為難侯某,你這是跟來中丞作對啊!」

    徐有功若無其事地道:「徐某只是秉公斷案,何談與中丞作對?」

    侯思止低聲道:「你以為侯某蠢到不知去查店舖過門契約,我早就查過了!問題是,查無此人!這條線斷了,懂嗎?朱彬和裴宣禮已經承認楊帆是他們的同謀,此人謀反還能有差麼?一頓板子打得他招供,這案子便結了,何必那麼麻煩?」

    侯思止這番話,說的倒也理直氣壯。因為「以事實為根據」,這是近現代法律中才出現的一條判決依據,唐朝時候判案的主要依據是什麼呢?

    是口供!

    所謂「罪從供定」,所以,來俊臣才絞盡腦汁,不遺途力地想出大量非人的刑具,用來迫取口供。所以武則天雖然沒看到什麼憑據,只見到大臣們畫了押、按了手印的供詞,就理所當然地做出了裁決。

    不過,口供作為證據也有一些相應的要求,在「罪從供定」這個原則之下,還有一個「眾證定罪」原則,也就是說口供必須是三人以上的供詞才能生效,這就是所謂的「三人證實,二人證虛」。

    如今楊帆的罪,已經有朱彬、裴宣禮兩人的供詞,只要再有一人,不管是他本人還是李游道,楊帆就可以被扔進死囚牢待決了。

    那麼來俊臣為什麼不隨便再找個人來作為第三份證詞呢?

    因為楊帆在宮裡掌兵,雖然官職不大,在這起「謀反案」中的作用卻是極大的,是這起謀反案中的重要角色,來俊臣刻意給他安排這樣一個角色,就是為了綁死他,不讓他逃脫,誰讓他背後有那麼多的勢力撐腰呢。

    因為楊帆的作用重大,為了弄得像那麼回事,來俊臣才幫他編出了與朱彬同謀、裴宣禮穿針引線,李游道招攬重用的這樣一個故事,這才顯得反賊行事縝密,同時涉及的人少,破綻也就少,免得楊帆背後那幾座靠山插手,發現漏洞。

    誰知此事想要結案,這樣的設定反而是作繭自縛了,李游道還沒認罪,楊帆也不認罪,來俊臣又不好隨便找個人來,再充當楊帆謀反的知情人,只好一面嚴審李游道,一面想迫使楊帆自己招供。

    侯思止這番低聲言語,把姿態放低,算是給足了徐有功面子,可是徐有功並不領情,冷冷地道:「於法不合之事,不可以!」

    侯思止已隱忍良久,見他如此不講情面,不由勃然大怒。他當初在坊間廝混、賣餅為生時的潑皮作派登時顯現出來,侯思止噌地一下站起來,一腳踩著坐椅,一邊挽著袖子,怒氣沖沖地道:「徐無杖,你以為就你懂得王法,侯某人就不懂王法嗎?某記得,犯人若是狡賴不招,可以用刑的。」

    徐有功看他擺出一副潑皮樣兒來,不急不惱,緩緩點頭道:「不錯!是可以用刑,刑訊可以每隔二十天一次,總共不得超過三次,總杖數不得超過兩百杖,若拷訊致死,主審官不負責任!原來這個規矩你也知道啊?」

    「啊?啊……,本官……本官當然知道!」

    侯思止基本上就是個文盲,要不然也不會在審訊魏元忠時,鬧個案犯魏元忠坐著,他這個主審站著受訓的笑話來了。徐有功說的這些其實他還真不知道,他只知道,確實可以刑訊逼供罷了。

    如今徐有功也證實了這一點,侯思止就更有底氣了,他獰笑一聲,向堂前執役們遞個眼色,抓起驚堂木使勁一拍,喝道:「來啊!給楊帆用杖,打到他招為止!」

    徐有功慢條斯理地道:「要是楊帆不招呢?」

    侯思止道:「那就打足兩百杖再說!」

    侯思止如此囂張,固然是在氣頭兒上,有些不計後果,卻也是因為有所憑恃。薛懷義上次大鬧推事院之後,擔心來俊臣陽奉陰違,每天都派人過來探看楊帆,可是自從皇帝確認謀反罪名並下旨處決以後,薛懷義就沒有再派人來過了,看樣子,他也有了忌憚。有了這一節,侯思止的膽氣就足了。

    徐有功緩緩地道:「鐵打的身子也禁不起連打兩百杖,侯御史,你這是擺明了要把他活活打死在公堂之上啊?」

    侯思止大聲道:「我侯某人就把他活活打殺在此又能如何?」

    徐有功噌地一下站起來,大喝道:「徐有功在此,此人就不能死!」

    侯思止大喝:「動刑!」

    徐有功大喝:「誰敢!」

    侯思止抓起一把簽子擲到堂下,怒喝道:「立刻用刑!先打一百,若是不招,再打一百!」

    徐有功抓起一把簽子擲到堂下,大聲道:「把侯思止拖下去,剝了官衣,重打六十大板!」

    楊帆這個犯人自打上了大堂還沒說幾句話就成了旁觀者,上頭兩個主審官先是唇槍舌箭,繼而劍拔弩張,兩旁手執漆紅大棍的執役公人看著滿地亂跳的簽子,面面相覷,不知道該聽哪位官員的吩咐才好。

    侯思止指著徐有功的鼻子道:「徐有功,你敢包庇罪犯?」

    徐有功像撣蒼蠅似的,揮了揮手道:「本官秉公執法,何來包庇一說?」

    侯思止一指楊帆,大叫道:「本官欲訊問口供,你卻橫加阻撓,這還不是包庇?」

    徐有功道:「依我大周律之斷獄律,訊問罪囚,必先以情,審其辭理,反覆參驗,猶未能決,事須訊問者,立案,取見在長官同判,然後拷訊,違者,杖六十!本官哪裡不對了?」

    侯文盲被徐有功這段話給弄蒙了,小眼睛眨了眨,氣焰頓時小了些,訥訥地問道:「你……你說甚麼?」(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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