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8章 一切都是為了色5 文 / 甲乙明堂
:畢竟,她可不想做為家裡的最低層。
要知道一個人社會地位地下,做再多的事情大家都認為是應該的。可如果一個人社會地位高,隨便做點事,人家都會受寵若驚呢。
很多女性就是沒有看穿這個事實,她們喜歡將自己投入到勞動最辛苦,報酬率最低的家務中,所以勞累到死,也不會得到多少尊重和理解。
同樣的時間和付出,她們如果是上班,而用這個錢請人回家做事的話,她的社會地位相對就要高得多了。
一個女人萬不能放棄自己工作的權利,而將自己養在家中變成黃臉婆。
說真話,大多數養在家中的女人都容易變黃臉婆,因為天朝的人均水平就在這,男人掙的錢,夠你肆無忌憚花用的並不多。
而特別能賺的,能養的起大把的二奶小三的,他有那個能力亂來,你一個主婦又有什麼能力制止他呢。
所在在家庭裡,能控制,錢,權是很重要的。
可以沒有了愛情,萬不可沒有了錢,沒有了工作。
可以讓男人愛你,卻不要輕易付出你的愛,在所有真實的故事裡,自私的人,活得比較好。
有時候,我想,自私是不是也是社會進化的一種表現。
原來是公有制,後來是私有制,這是公認的進化。
那麼,人越來越自私,是不是也是一種進化。
可這樣極致的進化會帶領我們走向何方,誰也不知道。
夏小乖只是知道,她是一個平凡的人,她要做的就是適應這個社會,努力過得更好。而不是改造這個社會,放眼星辰大海。
慕容雪兒見帝修天沒有回答,便給慕容雨兒使了個眼色。
她是知道的,男人對於色有一種偏好。
她是清新白蓮,可這個男人好像就是喜歡那高傲的牡丹花。
慕容雨兒就是那冷艷的牡丹。是慕真人追求多年而不得的佳人。
這幾個慕容女都是身姿不差的,入慕之賓無不是金丹修士。
而慕真人七十多歲才入金丹,活到一百多歲,才在金丹三階打轉,雖然在散修裡算不差的,但還不在這幾個人眼中。所以,在炸干了墓真人儲物袋裡的靈石後,慕容雨兒就拋棄了他。
並且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我對你的感情和靈石毫無關係,我只是恰好在你有靈石的時候愛上你,對你的愛消失的時候,你的靈石也正好用完,這一切都是碰巧了。」
其它妓兒都覺得這話十分的經典。
她們也覺得靈石能讓男人的魅力加倍,更容易讓她們愛上對方。
可她們絕不是只為靈石討生活的俗物,只是她們的愛情恰好的和靈石有點關係罷了。
帝修天現在看起來倒不像有靈石的樣子。
可是一出手就秒掉一隻五階靈獸,這樣的風姿還是很容易讓她再見傾心的。
畢竟那邊放倒的兩個男人也是金丹修士,但卻被五階靈獸壓著打,完全無法翻身。
可見金丹與金丹之間的距離也是很大很大的。
看起來這個男人有了奇遇,現在至少有金丹高階的程度。
想到一百歲的金丹七階人物,慕容雪兒就有些心痛自己當時的放棄決定做得有多蠢了。
也許,自己當時錯過了一個資質不凡的人。
畢竟,二百歲之前能元嬰都是了不得的人物。
「謝謝你救了我。」慕容雨兒臉上微微帶著點高傲,又混和著些愧色,將兩者極為高妙的混和成一種近乎求饒撒嬌的神情。
帝修天沒有回答。
對於不必要的應酬,他一向懶得廢話。
看到帝修天這樣冷默的表現,慕容雨兒一時有些尷尬,向來都是男人求她,她哪裡有求男人的時候。
可恨,這變了心的男人!
她用忌妒的眼神打量著夏小乖,覺得當時自己沒有放棄這個男人,現在這五階的獸晶和火艷融蓮都應該是自己的了。
可是,她的眼睛慢慢的露出奇怪的神情,她指著夏小乖道:「你是,你是奴兒!慕容奴兒!」
夏小乖並不太奇怪。
她看過書,自然知道一些知識。
比如殺手堂這面具之所以做得連元嬰真人用神識都難分辨的程度,就是因為他是用真人的一絲靈魂去完善面具的最後一道工序,帝修天和她的面具將會對應兩個真實的人,而這兩個人在獻出自己的神識之後,也相應的會獻出自己的面目。
也就是說,他們是真的將自己的臉,自己的氣息,自己在這個世界的身份,合法的賣給了殺手堂。
然後帶著靈石,用黑戶的身份活下去。
所以,殺手堂的面具才會這樣的值錢,和難得。
看來帝修天的面具來自慕真人,而自己的面具來自慕容奴兒。
他們倆日後想頂著這面具頂著這身份遊戲人間,那前者的麻煩也應該順手清理乾淨。
不然總會有莫名其妙的麻煩找上門來,也是十分的煩神。
慕容雪兒好奇的看著夏小乖半響,:「好像是啊你是慕容奴兒,你不是死了嗎,你怎麼和慕真人在一起。你偷了神女峰的聖物,就想偷跑嗎?」
夏小乖回眸看了看帝修天。
帝修天冷笑道:「她偷了你們什麼?你們神女峰有什麼東西是值的她偷的。做為峰主的你,也是最近吃了不少補藥勉強才升到金丹初階,這樣垃圾的地方,還有值得人偷的嗎?」
不得不說,帝修天不說話則已,一說話絕對會氣死人。
他的語言攻擊力,一點也不比他的青色光團差,真正是句句如刀似劍了。
「哼,閣下好大的口氣,這本就是我們慕容家的私事,我看閣下還是不要管得太寬了吧。」慕容雪兒不悅地道。
這個男人眼睛裡簡直沒人,這麼多漂亮的慕容姑娘站在一起,他非要看上一個奴兒一個賤人。
慕容沙兒也跟著上前一步,她隱約感覺到帝修天的實力和脾氣,語氣溫和地解釋道:「慕真人,你不清楚,這一位是我們慕容家的家奴,是有著血契的奴兒,是不得外出的奴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