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第11章 霸王條款 文 / 瘦比黃花
他接觸的女星很多,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於佳人在心裡小小的鄙視了他一下,看來這廝禍害了不少少女!
心裡不由警惕,為了脫身,只能滿足他的要求了。
「866584!」
曲奕再次抬頭,目光在她的身上轉了又轉。
「你確定?」他質疑地問。
於佳人心裡忐忑,怕被他察覺出撒謊,嘴上硬著說:「當然!」
曲奕再次審視她,目光中帶著專業的素養。
緩緩說出一串數字,「925890!」
轟——
於佳人風中凌亂了,這麼暗的車內,他怎麼全說對了。
這不科學啊,自己明明穿著寬大的t恤!
「對了,建議你別再穿兒童內。衣,不然按照重力學理論,胸會下垂的!」
轟——
於佳人再次聽到一記晴天霹靂,心裡狠狠地被他補了一刀。
這個男人,舌頭簡直比毒蛇還毒。
「興趣!」
曲奕又開始沒玩沒了的問了。
這是他的工作習慣,作為樺娛總裁,必須要瞭解旗下的女星一切資料。
包括對面這個看似單純實際上急了還會咬人的小白兔。
於佳人再次無語,咬牙回答:「唱歌!」
筆在紙上停頓,抬眸,再度對她審視一番。
面前的女人膚如凝脂,五官秀麗,談得上是一等一的美女。
如一顆璀璨的夜明珠掩在沙礫中,卻不失她的光華。
「你會唱歌?」
曲奕大為驚喜,如果這個女人會唱歌,水平還不錯的話,加上外在形象端正,或許……
「是個人都會!」於佳人再度白了他一眼。
曲奕頓時興趣,她說的對,當下社會幾乎人人都會唱歌。
「為什麼上我的車?」曲奕不由問道。
如果這個女人是故意上他的車,那麼他便沒什麼興趣和她討論這個欠條的問題。
畢竟,圍繞在他身邊的女人多不勝數。
想到自己悲催的經歷,於佳人悲苦地說道:「被城管追!」
鋼筆再次停頓下來,「為什麼?」
「你有完沒完?」於佳人開始不耐煩了。
自己悲了個催的經歷難道還要大肆宣揚一番?
曲奕也沒問,低眸,他看到於佳人懷裡的吉他,似乎從剛才進來之後,她一直抱著這把吉他。
「流浪歌手遭遇城管圍追!這條新聞不錯!」曲奕自顧自地想像道。
於佳人簡直要被他氣死了!
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他卻似乎很享受地嘲笑她。
「不是,我不是流浪歌手!」於佳人立馬反駁。
曲奕沒再問了,開始在紙上行雲流水的寫出了一個欠條。
「喏,簽字!」
白紙嘩啦啦甩在了她面前,然後往下飄。
於佳人立馬接過去一看——
上面自己清晰,嗯,比她寫得漂亮多了。
只不過,看了內容,於佳人想殺人的心都有。
「欠條——由於本人因故被城管追捕,被曲奕先生出手相救,本人無以為報,只能以身相許,曲奕先生通情達理,免去本人以身相許之報答,本人心存感激,遂決定每月付曲奕先生十萬元,總共付滿一千萬為本協議終止日——生效期,即日起——欠債人:於佳人。」
「靠!」
於佳人看完忍不住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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