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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九十八章 山莊迷案(12) 文 / 九三六

    公孫虹拿著這紙讀了起來:「世村兄,據梁新言,望仙山莊於齊立處購置護攔、鐵門、精工鎖等之帳目不明,兄可留意之……」落款是黃攸。>?

    「這是黃攸給張世村的信?」公孫虹喃喃的說道。

    「我看看。」凡通拿了過來。而公孫虹則嘗試整理著這些線索,做著一些表面邏輯的歸納:「看來齊立的買賣做的有問題,讓梁新給發現了,告訴了黃攸,於是黃攸讓張世村去調查。而這信在齊立這裡,那麼可以有兩種解釋,第一,張世村和齊立勾結了。第二,齊立為了抹平這件事,所以殺了張世村,然後把這信搶了過來?」

    「喲,不錯嘛,這一會兒就會分析案情了。」凡通笑著說。這一段時間的相處他也發現了,這個公孫虹雖然拿著十三門的腰牌,但卻徹頭徹尾是個天然呆,所以在言辭上也放開了許多。

    「那是!」公孫虹得到了誇獎很是滿意,回頭去看看林星,卻發現他已經到外面去了。

    「那你能解釋一下他會死嗎?從死亡時間上來看,他幾乎是在我們發現張世村屍體的同時死掉的。」凡通追問。

    「這個,會不會是他看咱們辦案太精明了,覺得逃不過去,所以自殺了呢?」公孫虹說。不過她自己對這個答案都沒信心,因為剛才的分析已經造成了她的用腦過度,她現在感覺反應都慢了。

    然而凡通卻點了點頭說有可能。他拿著兩把異鐵鑰匙說:「這兩把都在咱們手裡,如果第三把真的就在前台陳尚那裡存著的話,那麼他真可能是自殺了。」

    「那咱們現在就去陳尚那兒看看吧!」公孫虹驚喜的說。凡通說好。

    兩個人抬腳就要去,門口看見正在調查的林星,林星說你們先去吧,我看看再說,公孫虹想留下來,一想林星認真辦案時那誰都不理的態度又算了。

    凡通和公孫虹就走了,林星則在深入的進行著這些看似最枯燥無味的工作。

    辦案,是林星在政治之外最為喜歡的一項活動。在他眼裡,這玩藝兒遠比政治可愛。政治不會有一個固定的答案,永遠是波譎雲詭風雲變換,一件事今天可能是正確的,明天哪個高官嘎蹦一死,可能啪的一下就變成錯誤的了。

    而辦案則不同,林星最喜歡它的地方就是,任何案件都必然是有一個唯一真相。所有的犯罪都必然會有漏洞,而他的工作就是把那個漏洞找出來。

    林星把這間屋裡裡外外看了一遍,發現這屋子和之前黃攸、張世村的一模一樣,所有的東西都是完好的。如果不是自殺,那麼肯定是同一個兇手。如果他殺事件的話,齊立之死將把這件事帶到一個新的高度,因為齊立之前有過當兵經歷,身手不錯,能殺他的絕非等閒之輩。

    認真的調查之下,他沒有放過任何細節。他蹲下身上,一道輕微的黃光一閃,在門邊上的一個黃銅顆粒引起了他的注意。

    凡通和公孫虹對於第三把異鐵鑰匙的調查已經完畢了,結論是果然沒有動過。凡通認真的檢查了那把鑰匙,包括放置的方位、痕跡,甚至下面的塵土。他可以斷定這把鑰匙沒有動過。

    這樣一來,雖然他不願承認,但也只能承認齊立是自殺。因為案發時張世村的鑰匙在他的身上,齊立的鑰匙在自己身上,第三把鑰匙在總台。這樣一來,就沒人能殺掉齊立之後又從外面把門閂上。

    不過如此推論的話,事情反倒簡單了。這一系列案件似乎可以這樣理解,梁新發現了齊立的私吞款項罪證,報告了黃攸,黃攸便讓張世村去查。齊立為了掩蓋罪行,先後殺了梁新、黃攸和張世村,最終又因為受不了一直的擔心而自殺。

    這樣一個報告打上去,董理民鐵定樂意,因為官府的案子大多是這樣結的。但凡通總覺的哪裡不對,他還想再進一步想想,但總是沒有什麼頭緒,腦子有點累。他對公孫虹說咱們歇會吧,晚上再說,公孫虹說好,凡通就回到了那件屬於他的房間裡。

    一回房間凡通就開始脫衣服,然後去浴室痛痛快快的洗了個熱水澡。他把水的溫度調的很燙,燙到差不多能褪層皮,這褪豬毛似的爽快刺激下,他覺得腦袋稍微清醒了些。

    洗完澡後他裹了個大浴巾出來,手裡拿著塊大毛巾絞乾頭髮。頭髮干個差不多了,他就開始翻自己的公事包,翻了個底朝天終於把一本泡過水的《案例總錄》翻了出來。

    這本案例總錄是他上捕快堂時的教科書,當年他可是梓橦捕快堂的一流好學生,這總錄他倒背如流,教官有的時侯想不起都問他。不只背書背的好,他推斷能力也十分出色,大到實習時遇到的現場案件,小到同學掉管毛筆,他都能很快推斷出來作案時間和作案人。

    不過自打他當上梓橦的捕頭後,這些東西就漸漸的原樣還給老師了,他有的時侯想破頭都想不起來當年的案子是怎麼斷的了。這也不能怪他。他雖然是捕頭,但卻是梓橦府的眾多捕頭之一,捕頭上面還有一個總捕頭,董理民自己兼著。

    他這個副衙級的小捕頭斷起案來無非是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民事案件,雞鳴狗盜之流,從作案動機到作案手法都粗糙之極,他看一眼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結果是什麼樣的,他有時侯都在心裡暗罵,你們這些小賊,就不能在偷盜的基礎略微增加點藝術性?偷個雞非得把腳印踩的到處都是,第二天連鞋都不知道換就在鄉里四下逛攸,我想多推斷推斷都不成。

    第二種情況就是有點大案樣子的。案子是兇殺案,從現場一看,作案手法相對專業,可能是有組織有預謀的,他袖子一挽剛要大顯身手一番上面就下來人了,不是有這個領導的條子就是有那個領導的招呼,總而言之反正得提個關鍵人物出去。關鍵人物一走,他的案子也就查不下去了,董理民適時出現,七湊八湊搞出來個報告交差完事。這樣時間一長,他覺得自己在捕快堂學的東西算是他媽全白學了,再過段時間他覺得自己腦子都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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