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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九章 奇才殭屍老大 文 / 天命在我

    神鹿市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城市,傳說,先秦時期便有人居住了,秦始皇統一列國後,特設為郡,不過,當初可不是以神鹿為名的,而是叫做獻璧。79閱.讀.網

    後來,秦始皇為求天命,多次南巡,並病逝於最後一次南巡途中,病死之地,就是獻璧郡。相傳,秦皇臨終之時,隨行之人看到一隻五彩麋鹿從秦皇座駕中奔出。之後,天下大亂,群雄共逐,是以,獻璧郡便改名為神鹿,沿用至今。

    神鹿以東,原本有一座老城隍廟,乃是古時修建,供的就是城隍爺,香火旺盛。百年前,帝國衰弱,並經歷了強寇入侵,到後來的帝國維新、立憲、抗戰等等,令城隍廟的香火冷清下來,直到最後,毀於戰火。

    不過,老城隍廟所在的故地依舊被稱為城隍廟,並於近代繁盛起來:起先,有些小商小販將自家裡的老物件倒騰到那地方去賣,就有些人去看,後來,買的人賣的人就越拉越多,以至於過了幾十年,到了現代,神鹿城隍廟和京師琉璃廠一樣,赫然成為兩淮地區最大的古玩交易市場,裡面商舖林立,地攤遍地,好不熱鬧。所以,到了現代,這城隍廟的地名雖仍然沿用,但早已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不過,這麼多年下來,在市場經濟大潮的衝擊下,這裡面有多少真東西,多少假東西,那只有天知道了。

    在城隍廟古玩市場的一個角落裡,擺著一個地攤,上面的擺了上百個物件,大的有舊年間大戶人家裡用的梳妝台,小到似乎剛從地裡刨出來、仍沾染稍許黃泥巴的青銅擺件,可謂稀奇古怪,五花八門。

    這地攤的主人是個小老頭,個子不高,乾乾瘦瘦的,留著兩撇細長的鬍鬚,穿著一身鄒巴巴的西裝,樣子看上去非常猥瑣,最奇的是,這個老頭子敞開的衣領內,瘦巴巴的脖頸之上,圍著一條小指粗的金鏈子,兩隻手腕也是各纏一條大拇指粗的金鏈子,遠遠望去,金光閃閃的,富貴逼人。

    現在是中午十二點多的樣子,城隍廟內已是人頭攢動。這老頭兒就靠在一把舊搖椅內,瞇著小眼睛打盹,在他前面十多米的地方,三個染著黃毛的年輕人在在那裡交頭接耳一番後,似拿定了某個主意,便齊齊向老頭的地攤走來。

    「老頭兒,收貨不?」其中一個身穿花襯衫的青年問老頭道。

    老頭微睜開眼,斜斜瞟了一眼,好像鼻子還聳動了下,癟癟的嘴唇似乎嘀咕了句什麼,用有氣無力的聲音說道:「怎麼,小伙子有好東西嗎,那麼拿出來看看吧。」

    花襯衫身後站著的穿破牛仔褲的青年鬼鬼祟祟的向四周掃視了一圈,從懷裡掏出個長長的東西,是一把舊椅子腿,遞給老頭。

    老頭兒接過去,睜開眼仔細端詳了片刻,又用鼻子嗅了嗅,點頭道:「嗯,是好東西,報個價吧。」

    這時,旁邊幾個無事的地攤主紛紛投過來好奇的目光,不過奇怪的是,這些目光在那椅子腿上停留的時間少,卻在這三個黃毛青年身上身下的狂轉悠,就像這三個看著就不像好人的傢伙是三隻冒著金光的大公雞似的,把這三個傢伙看的毛毛的。

    若是細看,就會發現,這幾個地攤主的穿衣風格和老頭非常相似,都是有意無意將自己身上的金飾顯露出來,只不過,鏈子沒有老頭兒的粗,舉止也沒老頭那麼顯擺罷了。

    老頭兒狠狠的瞪過去:「這是老子的東西了,看什麼看!」

    那些眼神古怪的攤主立馬縮回了脖子,老老實實的守著攤子。

    若是一些正經的遊客發現了這些個金光燦燦的地攤主,估計會對神鹿城隍廟地攤業的贏利歎為觀止:瞧人家這地攤擺的,各各都擺成了土豪啊!

    卻說那第三個穿著印有骷髏的t恤青年瞥了眼老頭脖子上就快趕上狗鏈子的金項鏈,悄悄的嚥了口口水,說:「老頭兒,這是我從家裡偷出來的,只是拆了一條腿,那整的不好搬,我放到不遠處一個巷子裡了,怎麼樣,跟我們去看看吧。」

    老頭小眼中閃過一抹奇光:「哦,放地方的東西遠嗎?」

    花襯衫眼中滿是喜色,將頭連搖:「不遠,不遠,走個十幾分鐘就到了。」

    老頭又猶豫了一會兒,在三人的希冀的目光下最終還是點了點頭:「那好,老頭子就陪你們走一圈啊,」說著,他站起乾瘦的身子,將身上皺巴巴的西服捋了捋,抬頭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我警告你們別耍老頭子啊,告訴你們,神鹿我老頭子也是有幾個把兄弟的。」

    三青年愣了一下,接著嘴角均一撇,露出一副這老貨真能吹的了然模樣,他們齊齊將頭連搖:「哪能騙人啊,真的是好東西,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好,老頭子就隨你們走一趟。」老頭拍拍屁股從攤子裡走出來,和旁邊攤子上的一個中年攤主打了個招呼,在幾位金光閃閃攤主滿含羨慕的目光中,甩著乾瘦的屁股一搖一擺在三個青年的簇擁下,向外走去。

    這老頭剛走不到十分鐘,換了一身衣服的徐小奇和龍軻就在史大郎的帶領下趕來了。

    徐小奇剛進入這條地攤街,注意力立馬就被那幾個金光閃閃的地攤攤販吸引去了。

    妖怪,他們是妖怪!徐小奇超常的靈覺立馬就察覺了異常,這些地攤主的身體散發著濃濃的死氣,和鬼將軍及眾鬼卒散發出的氣勢差不多,他們的身份已昭然若揭了。

    殭屍,他們全部是殭屍!我靠,這也太誇張了吧。徐小奇還是第一次見到在人類世界中混生活的妖怪,而且還是幹這麼富有挑戰性的職業——擺地攤,「他們……就是靠這行生存的?」徐小奇瞪大了眼問。

    「江老大他們是我見到過的,——最會掙錢的妖怪了。」史大郎和徐小奇在不遠處站定,小眼中的崇拜都快溢出來了,「唉……妖比妖,氣死妖啊,我堂堂屍鬼,吃了上頓就要愁下頓,你再看看他們,唉……」

    這些殭屍攤販也發現了徐小奇和史大郎,對史大郎點了點頭,又疑惑的看了徐小奇和龍軻一眼,便專心致志的做起生意來。

    「小奇哥,他們是……殭屍?」龍軻既興奮又緊張的悄聲問。

    「恐怕是的,我也是第一次見。」徐小奇摸著下巴說,「史大郎,你說的江老大,就是他們的頭領嗎?」

    「嗯,我的偶像!」史大郎重重的點了點頭,將手指向其中一處無人看守的攤位,說,「那就是江老大的攤位,現在不在,應該去做生意去了,稍等一會兒就會回來的。」

    殭屍做生意?徐小奇眨了眨眼,咕噥道:「現在擺地攤賣假貨這麼賺錢嗎?你看他們脖子和手上的金鏈子,可都是價格不菲啊。」

    「所以說,江老大就是眾殭屍的財神,帶領大家致富奔大康的神奇殭屍啊!」史大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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