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怪胎 文 / 第十個名字
不過今天洪濤的父親算是破了戒,用巴掌打完了還不解氣,拿起掃把還要接著打,結果讓托兒所的人和洪濤他姥姥給拉住了。這次洪濤是真害怕了,連哭都不敢哭了,乖乖的跟著托兒所的人回去了。至於洪濤的父母給人家托兒所大辮子老師怎麼賠禮道歉洪濤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個老師的小腿迎面骨上好幾天都有一團淤青。
自從這天之後,整個托兒所都知道洪濤是個性子極野的孩子,而且下手還狠,再加上他姥爺晚上下班回家聽說這件事之後,第二天直接就打上了托兒所,差點把托兒所的所長也給打了。於是老師們都把洪濤當負擔,只要他不搗亂、不淘得太出格,老師都不搭理他,拿他當臭狗屎。而那些小朋友們自然也是跟著老師一頭的,都不愛和洪濤玩,也都怕他。估計那些孩子的家長回家也都和孩子說了,洪濤打老師就是壞孩子,不許和壞孩子一起玩!
「那我真……上了啊!」張大江是為數不多不怕洪濤的小朋友,他其實不是不怕洪濤,他誰都怕,托兒所的女孩子都能欺負他,所以在他那個單純的腦子裡,洪濤和其他小孩沒什麼差別。而且洪濤比其他小孩更親切一點,因為整個托兒所裡就他和洪濤兩個孩子算是異類,一個是腦子缺根弦,一個是被人當臭狗屎,同病相憐。
「趕緊上,你別往上竄啊!慢慢上!」洪濤想起張大江那個肥屁股,兩條腿直哆嗦,他真的不確定自己能不能背的動他!
「衝啊!!!」張大江很聽話的慢慢爬上洪濤的後背,當感覺洪濤晃晃悠悠站起來時,他高興得鼻涕泡都冒出來了,估計這是他這4年的人生裡,除了他父母之外,遇到的第一個願意背著他玩的同齡人。
「你大爺個頭的!你壓死老子了!這就算是我前世裡欠你的,該著老子受罪!」洪濤咬著牙,背著一座肉山,向已經打成一片的戰場裡挪去,只能是挪,如果非要跑也成,但是肯定得摔一個狗吃屎,慣性太大,只能慢慢走。
「殺啊!駕……駕……追上他……追他!」張大江在洪濤背上神勇異常,他其實力氣非常大,如果真打起來,3個洪濤也不是他的對手,但他的膽子太小,誰也不敢惹。不過這次他不一樣了,好像騎在洪濤身上還能壯膽,只要有讓他抓住的小孩,必須是一個回合就給拽下馬來,有時候連人帶馬一起拽到,所到之處遍地哀嚎。
「追你大爺!」洪濤牙都快咬碎了,那些孩子們變得越來越聰明,知道打不過洪濤和張大江,於是開始躲著他們倆個,看到他們過來就跑。洪濤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了,最終沒等別人打,自己就撒開抱著張大江那兩條肥腿的手,把張大江給放了下來。
「我來背你吧!」張大江並不傻,一看洪濤那個臉紅脖子粗的模樣,就知道自己這匹馬恐怕是不成了,但是他正玩得上癮,寧願當馬也想繼續戰鬥。
「我……我沒勁兒了……你找他們玩吧……」洪濤喘得連話都說不利落了,一屁股就坐在地上,太陽穴的血管崩崩的跳。
「最後一塊糖了,你吃吧……」張大江從兜裡又掏出一塊糖來,撥開糖紙,遞給洪濤。
「……你自己吃吧……」洪濤哪兒還有心思吃糖,連眼皮都沒抬。
「一人一半!」張大江張開嘴,嘎崩一下把糖咬成兩瓣,然後把手裡的一半遞給洪濤。
「成……一人一半。」洪濤看了看張大江那張真誠的胖臉,伸手接過那半塊還帶著口水的糖,塞進了嘴裡,連含都沒敢含,趕緊湊合嚼兩口就給嚥了,太噁心了!
「我也不玩了,你晚上上我家玩去吧,我家裡還有糖呢!」張大江也一屁股坐在洪濤旁邊,繼續拿糖來**洪濤,估計在他看來,能有一個陪自己玩的小夥伴,比吃糖幸福多了。
「……我爸不讓我晚上出來……明天我給你帶把紙槍,送你了。」洪濤看著張大江那個期盼的眼神,真沒法去拒絕他,但是他真不想去他們家裡玩,先不說人家家長歡迎不歡迎吧,和他能玩啥啊?撒尿和泥、放屁崩坑?
「我明天給你帶糖。」張大江並沒失望,他很喜歡洪濤帶來過的那種槍,其他小男孩也喜歡,但是那種槍很難做,是用作業本的紙疊成一個一個小零件,然後組裝起來的。其實那也不是洪濤做的,而是他小舅舅做的,他偷拿出來顯擺顯擺,只玩了一天,就被他小舅舅拿走了。不過洪濤現在不用再去求他小舅舅了,他自己也會疊,當年上小學的時候,他沒少疊那種玩具。
「張老師,你看那個洪濤好像突然變了,他看人的眼神都不對了,是不是又要出事兒啊!」一邊看著孩子們玩的,正是那個被洪濤用椅子砸傷,然後又被洪濤姥爺罵了一頓的大辮子老師,她已經落下毛病了,總會有意無意的關注洪濤,估計是怕他什麼時候再發瘋。
「沒事兒,上次我和他父親聊了聊,這孩子不壞,就是家長老不在身邊玩野了,上次他父親揍了他一次,這不都一年多了,他也什麼事兒都沒有嗎。」另一位年紀長一些的老師並沒當回事,隨便安慰了安慰大辮子老師,就去另一邊解決兩個小孩之間的糾紛去了。
「大學老師也能教育出這種孩子!怪胎!」大辮子老師剛要把心放到肚子裡,忽然看到那個叫洪濤的小孩向她看來,那種眼神根本就不像一個小孩的眼神,而且嘴角還帶著一絲詭異的笑容,大辮子老師本來想去叫其他老師過來看看,但是洪濤衝她咧了咧嘴,就把頭轉過去了,她猶豫了片刻沒有動,只是暗自在心裡小聲的罵了一句。
當第一個家長出現在托兒所門口時,洪濤知道,放學的時間該到了,托兒所可不管晚飯,這裡的每個小孩都在等著自己的父母出現,然後揮手和小夥伴以及老師告別,跟著父母回家。這時的托兒所門口看不到後世裡熙熙攘攘的情景,每個孩子的家長來接孩子的時間都不太一樣,家裡有老人的就會來得早點,父母是雙職工又沒老人的,就會來得晚一點。
只要過了4點半,孩子們的家長隨時都可以進入托兒所,和老師說一聲,然後把在屋子裡翹首企盼的孩子接走。當然接走的必須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別人家的孩子最好是別動,而且也沒人會動這個心思,在這個時代,最不值錢的就是孩子。
因為大多數人家都不止一個孩子,本身就沒什麼需求,偷孩子往哪兒賣很成問題。而且這時的一切生活物資都是配給制,再加上戶籍制度太嚴格,你不能給孩子上上戶口,連孩子的口糧都沒地方買去。而且你還不能把孩子弄殘廢了上街乞討,在這個時代是不允許有乞丐的,也不能去地鐵裡賣藝,更不能挖了角膜、腎臟去換錢,根本沒這個市場。只有家裡的老人會時不時喊一句:就在胡同裡玩啊!別亂跑!跑遠了老馬猴會把你抓走!
而且這個時代裡還不同擔心出車禍,別說在胡同沒有汽車,你就算跑到東西長安街上,也看不到多少汽車。一般能在胡同看到的最nb、體積最大的就是一種拉煤、拉菜,外表像汽車,但實際上是個三輪摩托車的傢伙。這種車一般開得很慢,噪聲又大,隔老遠就知道它來了。所以說在這個時代裡,大部分人根本就沒有擔心孩子安全出問題這個意識。
來接洪濤的人很不固定,有時候他母親回城了,說不定下午3點就會把兒子接回家去,有時候姥姥犯懶了,就會派他那個小舅舅或者小姨來。當洪濤的大舅出現在教室門口時,洪濤都不用去看牆上掛著的月曆牌就知道,今天是星期六,因為只有在星期六下午,在北太平莊軍隊測繪大院裡的大舅才回到姥姥家,過完週日之後週一早上再回去。
洪濤的姥姥家姓胡,大舅叫胡世忠,排行第二,上面還一個姐姐,也就是洪濤的大姨,她已經出嫁了,姨夫是個旗人,在房管所上班,他們家就住在北京的郊區,地名叫做高粱橋。這個地方就在北京動物園的北牆外面,也就是西直門外,交通大學的西邊一點。
放到後世裡,這裡就是市中心,但是在70年代,這裡就是郊區,這時的北京城區還不大,北城的話就是沿著現在的二環路為界,出了二環就都是田地或者亂墳崗子,坐公交車你都得做3xx開頭的,那叫郊區車。南城也一樣,過了永定門再往南,就算出了城了,什麼方莊、大紅門在當時都是一片綠油油的莊稼地。
大舅下面就是二個妹妹和一個弟弟了,洪濤的母親是大妹妹,另一個小姨是二妹妹,小舅舅就是姥姥家裡的小兒子,地位排在第二,除了洪濤之外,他是最受姥爺疼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