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百六十六章 都是我拉出來的 文 / 第十個名字
「老林啊,我算看出來了,你是想讓譚晶和你們公司簽約吧?不是我不給面子啊,這個事情恐怕成不了,現在說什麼都是白扯,一切還是等這盤磁帶火了再說吧。」洪濤明白林笛的意思,他這兩天一直在提醒自己這個事情。
「那你的意思是不簽約,就當一個個體戶?」林笛反應很快,明白了洪濤的意思。
「差不多吧,出版歌曲的時候,只談出版費用和分成,哪家公司給的條件合適,就去那家簽,但是只簽歌,不簽人。」洪濤肯定了林笛的意思,他肯定不會讓自己砸錢砸紅的譚晶去給別的公司當搖錢樹,這不是吃擰著了嘛。
「那她的經紀人不會真的是你吧?你懂這些簽約的事情?你如果真懂,也不會和我們簽這個出版合同了,光是墊資著一塊,你就吃很大虧啊!」林笛居然連自己公司的內幕都給洪濤透露了出來,這讓洪濤有點意外,他這是要幹嘛呢?
「那你的意思呢?」洪濤還真又點讓林笛聊迷糊了。
「我來幫譚小姐搞定以後的合同,不管是簽歌也好,簽合同也好,我保證給她一個最好的價格,你看怎麼樣?不光是國內的這些音像出版社,香港那邊我也有點關係,也不是不能談的。按照我的預期,譚小姐這次紅的可能性很大,不是她紅,而是她唱的那些歌紅,這以後還牽扯到版權等等一大堆問題,就算你能搞定。也很麻煩的,不如交給我來做,只需要一點點費用。」林笛伸出兩根胖手指。比劃了一個頭髮絲般的縫隙。
「你想要多少?」洪濤聽明白了,林笛這是想當譚晶的經紀人,他也看出來譚晶又火起來的趨勢,這主要是洪濤前面鋪墊得太好了,不想火都難,就在錄音棚裡,就掛著譚晶的掛歷呢。
「百分之十!所有合同收入的百分之十!」林笛一看洪濤挺明白。又伸出兩根胖手指,交叉在一起。
「那我這個正牌經紀人呢?」洪濤對這個價錢不置可否。
「……你還是經紀人,和譚小姐簽約的還是你。只不過是授權給我操作……這樣成吧?所有合同,給你過目,我絕不漏掉一個字,所有活動。也由你和譚小姐來決定參加與否。我只負責去找這些機會,然後去談這些合同的價格,只掙一份兒佣金。」林笛一聽洪濤還有臉說他是經紀人,差點沒啐洪濤一臉,但他還是忍住了。
「我原則上同意,不過這個價格只能是今年的,咱們之間的這個授權合同,也得是一年一簽。至少今年是這樣,你如果能答應。明天咱們就可以去找個律師,專門起草一份授權合同,你看怎麼樣?」洪濤覺得讓林笛去試試也好,他自己沒有這種經驗和精力去跑這些演出、廣告、版權、出版、發行之類的事情,而這個林笛,不管怎麼說,是專業的,尤其是他的那雙小眼睛,深得洪濤認可。洪濤認為凡是長這樣眼睛的人,必須都是有本事的人,可以有條件的信任!
「好,我們就這麼說定,具體細節,明天我們再聊!」林笛好像很滿意,還伸出那只胖手,和洪濤很正式的握了一下。
「我還想問你一個問題,這些歌的詞曲作者是誰?我搞這個算上上學的話,也有十年時間了,你別騙我說是你一個人作的。我不是不相信你有這個本事,但是我能看出來,你和錄音的老梁一樣,你們都是玩技術的,有音樂基礎,也會樂器。可是我不相信這些歌全是你作的,這些歌絕對不是一個人的風格,風格這個東西,是骨子裡的,學是學不會的。」兩個人的手還沒鬆開,林笛就把他那張白胖白胖的臉湊了上來,貼在洪濤耳邊小聲的嘀咕著,小眼睛裡還放著那種你騙不了我的狡猾光芒。
「看來你還是不瞭解我,我建議你去我的小學和中學裡掃聽掃聽,看看哥們從小是幹嘛的,這種歌我一般廁所裡蹲幾分鐘,就能憋出一首來。風格隨著頭一天吃的東西不一樣而變化,拉的痛快的時候就是慷慨激昂勵志的;辣椒吃多了,那就是淒慘悲涼怨婦的;趕上便秘,那就是搖滾了!」
「老林,在天才面前別提什麼專業不專業,知道啥叫天才嘛?天才就是當你還在邁門檻蹭蛋的時候,我已經開始寫洪濤第一交響曲了。以後跟著我混吧,那天我吃高興了,再憋出幾首歌來,你也就別當經紀人了,咱倆來個瞇縫眼組合,也嘗嘗當歌星的滋味,你信不信?」洪濤這個心情一好,本來就破的嘴就更把不住門了,怎麼噁心人怎麼說。
「你光說那麼熱鬧沒用,有本事拿出東西來,這樣吧,我要求不高,你也別拿出一堆來,你給我找三首你拉出來的那種歌我聽聽,我也不欺負你,我就帶著樂隊的這幾個哥們去,我們五個人,只要有三個人說好,以後我就跟你姓兒怎麼樣?你說怎麼幹我就怎麼幹,如果拿不出來或者拿出來的不成,那咱這個合同還得改改,以後譚小姐活動安排就聽我的,分成給我再提高五個點,敢賭嗎?」別看林笛長得白白胖胖,見人就笑,好像人畜無害,但他居然有一顆純爺們的心,喜歡玩這種誰贏誰全拿的刺激遊戲,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你是要現拉的還是以前拉出來的?」洪濤直接把手裡的半截雪茄給扔了,就扔在錄音室外面的木質地板上,看得林笛臉上的肉直哆嗦。
「親大爺,這裡是不許抽煙的,燙壞了我就麻煩啦!隨你,干的稀的我全接著了,老梁!今天先收工,跟我吃屎去!」林笛那個暴脾氣還真不是裝出來的,他那一臉笑容才是裝出來的,撿起地上的煙頭之後,他一把拉開錄音間的隔音門,衝著還在錄音台上通過耳機和譚晶較勁兒的那個錄音師吼了一嗓子,然後斜眼看著洪濤,很是不服。
這個小傢伙今天真把他給氣到了,以他在這個行業內闖蕩多年的經驗判斷,這些歌絕對不可能是一個人寫出來的。他與其說是看好譚晶,不如說是看好給譚晶寫歌的那個人,準確的說應該是那些人!他在京城乃至全國音像製作發行這個圈子裡的朋友不可謂不多,但是居然有他從來沒聽過的歌,還一下就蹦出一大批來,這是對他這個身份的嚴重挑戰。
任何一個音樂製作人都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一旦有這種事情出現,那就說明你已經被廣大音樂人拋棄了,你連這點耳目都沒有,還干個屁的音樂製作發行!他今天非得逼著洪濤把他身後的那些人露出來不可,哪怕只要讓他看到一個熟悉的樂手,他就能知道這些人是從那個犄角旮欄裡冒出來的。
「你確定?如果你輸了,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你以後就是我的手下了,而且我還不用給你發工資,你在譚晶的代理合同上全聽我的,包括你的分成?你就不怕到頭來白幹一場?賭這個氣不像你這種老油條的做派吧,要不這樣,我免費送你一首歌,絕對是沒人唱過的,咱們還按剛才談的那個合同做下去如何?」洪濤此時倒不再和林笛使勁兒叫板了,他大概估摸到了他想幹嘛,這時候適當的往後縮一步才能讓獵物更加放心大膽的撲過來,然後掉進自己的陷阱裡。
「別,你別心疼我,你放心,這盤帶子你也是花了錢的,我保證給你盡心盡力的做,我不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不會和錢過去不。不過譚小姐之後的發展,我覺得還是我來操作比較合適,除非你給我證明一下,你確實有這個能力,譚小姐,你說呢?」這時錄音間裡的譚晶和樂手也都出來了,他們還不知道林笛在和洪濤吵吵什麼,大眼瞪小眼的站在一邊不知所措。
「洪濤是我的經紀人,我聽他的!」譚晶雖然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兒,但是她沒打聽也沒琢磨,乾脆的回答了林笛的問題。對於她來說,洪濤不光是她的經紀人,還是她未來的保證,這點洪濤已經證明給她看了,她沒理由去相信一個外人。
「你怎麼說?」林笛對譚晶這種回答毫不在意,這種剛入行的女孩子他見多了,重要的不是她的意見,而是洪濤的。
「那就走吧,去我哪兒,老林,這可是你自找的。」洪濤拿起譚晶的衣服和包遞給女孩,然後拉著還有些茫然的譚晶率先向門口走去。
林笛在踏進洪濤的那個辦公室的時候,就有一種眼前一亮的感覺,這裡的環境、佈置和那些他都叫不上牌子的紅酒、雪茄煙、馬黛茶一下就感染了他。他可不是土包子,在這個年代裡也算是吃過見過的主兒了,用句時髦的話說,他屬於那種走在時代最前沿的人,香|港他也去過,寶麗金、華納、滾石這種大公司他也合作過,可是這種覺得自己好像還是有點土的感覺,一直到了這裡才感覺到。(未完待續……)
ps:ps:年三十小禮物,五更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