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八章 打劫 文 / 嗜血子彈
「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說話的玩家長著一副流氓地痞的臉嘴,一看就不是好人。林森感覺在創建角色的時候,這傢伙真的應該把他的相貌改一改,不改太對不起觀眾了!
「老大,跟他廢話什麼?據點裡面有人出200金幣買他的加蘭德和54,200金幣勒,嘖嘖,按照人民幣兌換比例200rmb,這樣我們就可以早點轉回買頭盔的本錢了。」又是一個長得對不起觀眾的地痞說。
在《浩劫》這個遊戲裡的金幣,與現實中的貨幣是相同的,也就是說遊戲幣可以換成rmb,但是為了遊戲的公平性,rmb就不能換成遊戲幣了。但是想把遊戲幣換成rmb又怎麼容易呢?
買子彈,買藥品這些消耗品,哪一樣不要錢,而且可以肯定,到後面用金幣的地方肯定不少,單靠殺怪換來的那點金幣,能保住遊戲內的消耗就算不錯了。
「好了,你是想自己把東西交出來呢,還是我們幫你拿?」老大說。
林森掃了他們四個人一眼,不屑的說:「就憑你們四個,恐怕還不夠。」說著還伸出手指頭搖了搖。
「去尼瑪的,哥幾個咱干他丫的。」說完,四個人都掏出了武器。只不過他們的武器都很寒酸。四個人一把毛瑟,三把匕首,毛瑟就在那個領頭的手裡。「你想好了?我們可是四個人!」一個小弟叫囂道。
他們離林森的距離大概只有20米左右,根本不需要衝好久,所以三把匕首,這個還是有點難度。重點還有一把手槍。
「兄弟們,幹他!」老大喊了一聲。「彭」的一聲槍響,當然,這一槍是林森開的。可憐的地痞頭子,在他話音剛落的時候,他的眉心就噴出了血箭,化為一道光線想據點的方向飛去,而在現場只留下了他的血跡和他的武器彈藥。
又是一槍,打在一個小弟的胸口,頭頂冒了一個「250」,他也光榮地去跟隨他老大的腳步了。
其餘兩人已經衝到了林森跟前,林森抬腳踹在一個流氓胸口,把他踹倒在地。另一個的匕首已經捅了過來,一個漂亮的過肩摔,這活也被砸倒在地,還被砸掉了10滴血。林森迅速補了兩槍。
半分鐘不到,林森就把他們全都送回城了。
「真是寒酸,就帶這麼一點東西出來打劫。」林森撿起了他們掉落的物品,一把毛瑟,20個毛瑟手槍彈夾,林森把子彈退出來,給自己的手槍補滿子彈,再把毛瑟扔到背包,其他的就全部仍在那裡。
林森罵了自己的戰術背囊一句,有開始自己的任務之路,不同的是他頭頂上頂著的「森林狼」三個字從藍色變為了紅色。
雖然罪惡值有400,但是林森並不認為自己有罪,因為他認為他這個是標準的正當防衛。
r3-1地區距離據點大概有七八公里路反正,林森走了一個多小時才到。
「沒載具真痛苦。」林森看著r3-1說道。
跟早時候不同的是,現在林森的名字更紅了,因為路上他遇到了不少攔路人,有的是找他買,有的直接就二話不說,干。當然,他們都免費回城了。只不過他們讓林森的罪惡值增高到了800,也就是說,得刷8小時的怪林森才可以回城。
要不然回城就會被npc當成通緝犯,然後被無情的追殺,重點是現在林森的裝備幹不過npc軍團。好在野外也有補給點,而且在野外補給點的npc並不屬於「官方」npc,也就是說在野外補給點不會被追殺。
r3-1是一個無人居住的小村莊。從外面看十分寧靜,只不過僅僅只是從外表看,而內部是怎樣,這就得等林森進去看了才知道。
林森慢慢的向村子了走去,他掏出他剛剛搶到的毛瑟。為了留後手,所以林森把54卸了,換上了毛瑟。
毛瑟手槍
類型手槍
有效射程50m
最大射程100m
攻擊力200
防禦0
彈夾10發(大彈夾20發)
特殊效果無
需要等級4級
雖然林森「繳獲」了20個彈夾,但那幾個跑龍套的流氓實在是太窮了,買的都是小號的10發彈夾。對於他們的行為,土豪林森表示了強烈的鄙視與譴責!
進入了村莊,周圍還是寂靜的可怕。在林森的視線左上角顯示這「剩餘變異生物:101」
林森猜測多出來的那一個零頭多半是boss。
村裡地面上都長出了半米高的雜草,有些地方還長得非常茂密,就算是躲上一個成年人都沒有問題。
林森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萬其他遊戲的時候,林森從來沒有如此投入過。這都是因為《浩劫》各個方面都做的非常貼近於現實,要不然也不會說真實度有百分之七十五。比如說現在,遊戲中的陽光照在林森身體上,林森真切地感到了太陽熾熱的溫度。一切都是那麼貼近於現實,如果不是仔細感覺,林森可能就完全分不清這是遊戲世界還是真實世界了。
「莎莎」,草叢中發出了聲音,林森頓時提前了警惕,把槍口對準了草叢。
但是,草叢裡並沒有跳出什麼東西。於是,林森慢慢走近發出聲音的的地方,在這個過程中,林森的槍口一直都對準草叢。
繼續走近,就快看清草叢裡的情況的時候,從草叢中飛躍出一個白色的生物。只不過這種白色中帶的有些青色的紋路。
轉眼間,白影就撲到了林森的身上,一口咬向了林森的脖子。林森抬起手臂擋在身前,白影就一口咬在了林森的手臂上。
「80」一個紅色的數字從林森頭頂冒了出來。
林森只看見自己的血條一下子就少了一截。
林森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被攻擊了。抬起另外一隻拿著手槍的手,用槍柄猛地砸在了那個白色身軀上。
「50」,砸下去的瞬間,從那個像狗一樣的白色身軀上冒出。
在它送口的時候,林森把它扔了出去,在地上重重的砸了一下,砸了它5滴血,它叫了一聲。但是還沒等它再叫出第二聲時,「彭」的一聲槍響,從它頭頂上冒出了一個「245」。秒殺。可以看見它的頭上多了一個血洞。
林森看見自己的經驗左上角的「101」變成了「100」,經驗條也漲了一截,到了百分之十五。
只不過,林森沒有時間為此高興,因為麻煩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