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第四節 陳亮 文 / 雷波
縱市市長辦公室裡,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坐在辦公室裡,他一臉嚴肅,雙眼炯炯有神,一看就知道他是個不簡單的人物。是的,他就是縱市的市長陳亮。這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顯得精明能幹,他畢竟做了許多年的市長,如果自己沒有腦子,那現在他就不會坐在這個辦公室裡了。
想到這裡他歎了一口氣,然後站起來看著遠方,他想到自己坐到今天這個地位是相當不容易的,自己曾經是從一個小小的教育局出來的,四十二歲就做了市長,其實自己付出了多少又怎麼會有人知道呢。他想到了自己的兒子,那個一點事都不懂的傢伙,他不覺心裡來了氣。
他仗著自己的面子經常在市裡做出出格的事,自己總是縱容著他。又想到了三年前弄出的那件件大事。當時自己剛剛準備出門,兒子陳東華跑到家裡,雙腳一軟就跪倒在了自己的面前,還哭著說自己撞死人了,當時我認為是自己聽錯或者是兒子看錯了,就不太相信,但是兒子已經渾身發抖,我就知道一定是真的出事了,其實看到自己的兒子這樣,也相信了一定出事了。
然後兒子陳東華說道自己到縱大門口,看到了一個漂亮的女生,自己就想要送她回家,但是那個女孩知道他是市長的兒子後不但不領情,還罵了他幾句。當時陳東華還有幾個朋友也在場,都取笑了他,他覺得面子上過意不去,就說是嚇唬一下那個女孩,他本以為那個女孩會讓的,但是那個女孩卻動也沒有動,就這樣那個女孩被撞飛出了十來米。後來他看到這個情況就害怕的跑了。
雖然自己是市長,但是這樣的事對自己的影響確實不好,但是已經發生了,自己也沒有想那麼多,總不能讓自己的兒子去坐牢吧,那自己就更沒有面子了。
查到了那個死的女孩的父親叫宿剛,是一個外來的打工工人,當時就打算用一筆錢去解決算了。因為自己堅信沒有什麼事是錢不能擺平的,想到這裡,當時也鬆了一口氣。第二天帶著兒子陳東華到了宿剛家,但是剛剛到他家,我們都還沒有來得及說話,就被他給趕了出來,當時還有許多市民,確實很難堪。不過想到他家剛剛死了一個人,也能夠理解他的心情,自己又獨自去了第二次,沒想到宿剛提出要打官司,自己也勸說和解算了,但是他硬要挑戰極限,所以只有接受了他的官司。
自己是市長,其實打死官司來雖然自己確實理虧,但是那個法院院長也給自己送過禮。所以這樣的事是很好辦的。當天下午就叫了法院院長何華到自己家,何華來到他家,也大概知道是什麼事,何華也是個小人,當自己說要他幫忙時,就開始假裝猶豫。不就是想要一些錢,後來自己拿出了二十萬,那個何華才爽快的答應幫忙。
自己雖然用出了二十萬,但是也為了顯示出自己市長風格。在審判過程中故意激怒宿剛,讓他來辱罵自己,後來他打官司失敗,還被罰三萬元。但是自己沒有要那三萬元,還給了他五十萬元的補償。
當時自己在市民裡的確是有點市長的風範,所有市民對自己沒有意見。當時本以為那件事可以就這樣算了,可是沒有想到過了一個星期,那個宿剛又跑到自己家裡鬧。當時派出所所長李偉強正走過那個地方,就把宿剛抓走了。
去到派出所,自己讓李偉強給他一點教訓,讓他不敢再胡鬧。但是沒有想到,才第二天就接到了李偉強的電話,李偉強慌忙的說道出事了,說是宿剛死在牢裡了,並且還渾身是傷痕。我責罵李偉強幾句,但是想到事情已經出來了,現在只有好好的處理這件事,不能再出什麼名堂,自己就讓李偉強叫個法醫偽造出一份報告,就說是宿剛在牢裡心臟病突發死亡了,就給他火化了。
這件事一直都是暗裡進行的,除了李偉強和派出所的人之外,沒有什麼人知道了,通知宿剛的老婆領屍體時,她就一頭倒了下去,下去後就沒有醒來了。那時那家的確是家破人亡了,但是後來說是他家還有一個兒子消失了。當時自己也為這件事慚愧了一段時間,但是後來還是想通了,都是那個宿剛自己找的。所以乖不得誰,就這樣這件事過了三年。
可是前幾天收到了消息說是何華被殺害了,兇手還留下了一張奇怪的紙條,上面寫著:死亡記錄。何華,貪污受賄。警察在現場說是什麼線索也發現不了。自己心裡當時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但是第二天就又收到消息說李偉強也被殺了,並且手法和殺何華的一樣,還有著同一張紙條:死亡記錄。李偉強,亂抓人,殺人。到了這裡自己就知道那個兇手是衝著他們來的。
並且今天那個警察局的局長葉凡來找了自己說讓自己跟他走,不然自己會是下一個死者,還說什麼是鄭紹的說的,但是自己確實不知道鄭紹是誰,可是為什麼一個警察局局長和自己說話會這樣說。自己想著想著心裡也不覺顫抖了一下,突然感到了一陣害怕。但是隨後又恢復了原來的神色,想想自己畢竟是一市之長,人身安全還是很有保證的。所以根本沒有必要去介意一個警察局局長的話。
門外還有兩個保鏢呢,就算那個兇手會飛,他也飛不到這裡,這裡畢竟是五樓啊。他朝下面看了一眼,除了每層樓的窗戶和一根排水管之外,是沒有人可能會爬得上來,除非他不是人,想了想自己也鬆了一口氣。
他轉過身來坐在了沙發上,這時突然感覺到了窗戶邊有什麼東西在東,自己睜開眼睛,馬上瞳孔放大了,在那以後這個城市少了一個市長。
葉凡還在想著何華和李偉強的現場,何華家在三樓,當時何華家唯一的一道門是反鎖的,何華的老婆當時出門了不在家,後來開門說是門被反鎖了,她認為是何華在家裡睡覺了,但是很快她就感覺不對了,因為自己叫了很久都沒有人開門,她認為是家裡來了小偷,所以報了警,當自己趕到時,只有把門給撞開,當把門撞開後卻發現何華的屍體躺在大廳裡。裡面除了一扇窗戶是開著的之外,並沒有什麼線索,所以當時就斷定了那是一起密室。但是那兩個年輕人來後卻沒有說什麼密室,他們說了一句沒有線索後就離開了。自己可以知道那兩個年輕人撒謊了,可是他們撒謊又怎麼樣,他們不想說的沒有人會知道。
想到這裡,又回想李偉強的現場,和何華的差不多,但是那是四樓。自己確實拿這個案件沒有辦法,因為所有的偵查都沒有發現什麼。他搖了搖頭,不願意想這件事了,因為那個小伙子說明天就會揭曉答案了,自己想再多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