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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文 / 陌桑

    林小曼孤零零的在站台上等車。

    現在是清晨,多數人正往這片繁華商業圈趕。只有她一個人坐回程車。

    如果人生也有回程車的話,林小曼看著對面。一有公交車經過,烏壓壓一群人下來。擠得站台上水洩不通。一轉眼又各自散去。

    「叮」正看得失神,有短消息進來。林小曼漫不經心的拿出手機。這麼早,不會有什麼重要的事。媽媽找她,只會打電話。

    「你唱的歌很管用。還有我不會放棄。你一定要做我的人。」他也有很久沒有這樣執著的去做一件事。如果說開始對林小曼萌生好感是因為直覺。那麼現在他覺得這個女人確實給他驚喜。

    陌生的號碼,過了一陣兒,林小曼才想明白。是殷存之。

    林小曼簡直啼笑皆非。這人在商業上絕對是精英,在感情上恐怕小學還未畢業。

    林小曼忍不住回道:「前半句太幼稚,後半句又太專橫。」

    想到那個故事,林小曼沉下來,或許上一次他等得太久,到最後竟然是那樣的結局。所以才如此固執和執著吧。

    這個大都會人人都有難處。

    車來了,林小曼上車,偌大的車廂裡不過三兩個人。

    媽媽剛出院時,驟然間失去行走能力。用起勁來,力量至腰間就消失。兩腿像廢棄的支架。粉碎的骨骼又時時作怪,鑽心的疼。

    那種禍從天降的驚慌失措都還是其次,自己不能起床做任何移動,連如廁這樣的的小事也不能夠。

    這樣的傷自尊,恐怕才是最難的吧。

    媽媽卻要強顏歡笑。不想女兒的精神也跟著垮掉。

    林小曼的難處在於什麼呢?

    不厭其煩的背媽媽起床,夜以繼日的照顧媽媽,都不是,最難在於,明明知道媽媽的想法,卻還要隱藏起來,每天笑瞇瞇的做樂觀狀。剛剛開始上班,一離開媽媽就滿腦子擔心,恨不得立刻飛回去。

    可是這樣作難,不是也過去了嗎。

    到了家,媽媽已經起床。林小曼自鍋裡盛出早起時熬的小米粥,配上剛剛買的灌湯包。就著小菜,母女倆吃將起來。

    林母看女兒額頭上的細汗,心疼道:「你上午也別往家跑了,累且不說,公司這樣好待遇,特地給了優惠,可不能太過分了。早餐我出去吃好了。」

    「不礙事,媽。放心,我的工作都處理好了的,」林小曼一邊夾著小菜往嘴裡送一邊說道。

    可不是處理好了,殷氏做事作風嚴謹,人人都有日程安排。連林小曼每日安排也是提早明明確確通知了她的。這倒是幫了她一個大忙。

    今天上午沒有特別的要求,不需要一直守在那裡。

    又做了一些瑣事,直到把午飯吃過才出門。

    下了樓免不了碰上張大媽,李大嬸的。又是一番寒暄。

    小區裡都是老鄰居,幾乎人人都知道林小曼找到了一份工資可觀,時間又相對自由的優差。

    大嬸們免不了拿林小曼與自己兒女比,「xx,你看人家小曼多能幹,又要照顧家裡,又要上班,哪裡像你,天天只知道吃喝玩樂。」

    林小曼汗顏,當初只是怕媽媽擔心心疼才隱瞞自己做保潔的事實。秦阿姨也很守信,並沒有告訴其他人。

    也不過是形勢比人強,她也吃喝玩樂過。

    也有人說:「姑娘人長得好,又勤快,又能幹可惜就是離過婚。」

    這就是了,她又成了姑娘,只是離了次婚,不管對錯,彷彿都成了她的污點。誰說現在社會開放了。

    好在她全然不在乎。越是難越是活得倔強。

    出了小區,一輛藍色敞篷跑車停在路邊十分醒目。引來路人駐足而觀。

    林小曼瞥了一眼,心想真燒包。沒事停這裡幹嘛。不知是那家二世祖,在這裡顯寶。等等,怎麼這麼眼熟。林小曼不確定的再看一眼。

    不錯,正是歐陽景。

    林小曼明白了,這個燒包似乎是來找自己的。

    她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

    可偏偏去公交站的路只有這一條。

    林小曼低下頭,假裝沒看見。

    她不想成為眾人的焦點,被鄰居們看見,又不知道引起什麼樣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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