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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招兵買馬 文 / 勇猛的魚

    費德勒格林市,其中一座最高建築內,一間裝修奢華的會議大廳裡正端坐著六人。

    位於會議桌最前端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白種人,別看他的身材比大多數人都要矮小,但這個毫不起眼的老人卻是這個城市裡能力最大的人,他就是這個聚集地的主人——考夫曼。

    雖然費德勒格林市名義的最高管理者一共有六名,實際上卻沒有一人能和考夫曼相提並論,因為考夫曼掌管著城市大部分的武裝力量,警察、軍隊、地下勢力,這一切都是他一個人的,揪其根源,是因為他原本就是這個城市最大的地下統治者。

    他沒有兒女,沒有妻子,是以,他最為熱衷於權力與金錢,為了它們,他能付出一切代價。

    其餘五人,要麼是商業區的管理者,要麼就是擁有兩三百武裝人員的大佬,但是,和擁有一千多個手下的考夫曼比起來,無疑是小巫見大巫,就是這五個大佬加起來,也只能勉強和他抗衡。

    此時此刻,會議室裡,大家對食物的問題爭論不休。

    「我們只有一個月的糧食了?這怎麼可能,我記得前兩天,我們不是收刮了整個城市的食用品嗎?怎麼可能……」

    「拉爾夫,別那麼衝動。」考夫曼打斷了他的話,示意大家看向他身後的大屏幕,面色淡然:「之所以糧食不足,那是因為前幾天我們這裡還沒那麼多人,這幾天,聽到我們電台散出去的消息,周圍不斷有人朝這裡趕來,現在,我們的人口已經達到了近一萬五千多人,比前幾天多了差不多兩千,而且最近還在緩慢增加著。()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擴軍,沒錯,要擴軍,因為周邊的喪屍們都進化了,我沒說笑。我剛剛收到個dv,裡面就拍攝了兩隻普通的喪屍是如何成為一種叫做『舔食者』的怪物,嗯,就是那種能夠爬牆的怪物,所以,為了大家的安全和利益,我覺得有必要擴軍,糧食主要提供給軍隊。」

    「那平民這麼辦,沒有糧食,這些傢伙說不定會暴亂的!」另一個大佬擔憂道。

    考夫曼眉頭一抬:「我們不是慈善機構,沒必去接濟他們,以後每天給他們一塊黑麵包就行了,要是餓了,就拿錢和我們買,哼!這群垃圾,不為我們工作,那就滾。」

    「dv裡的事情可靠嗎?」

    看著屏幕裡的喪屍逐漸變成了舔食者,眾人驚詫之餘,終於有人忍不住問道。

    「千真萬確。」考夫曼轉過身,指著屏幕上身體通紅的喪屍,鄭重道:「這傢伙的身體已經擴大了一半,而且,如果你們仔細的話,應該注意一下他的爪子,看,他的爪子變長了,變利了,而且還在繼續變化中,照這樣下去,過不了多久,你們將會看到一個四肢爬行的怪物,拍這東西的人管這東西叫舔食者。」

    說完,考夫曼示意身後的年輕人說話。

    「這些叫做舔食者的怪物,它們不僅能夠在牆上爬行,而且力量和一頭成年的公牛一樣大,它們雖然只擁有五六歲兒童的智慧,非常擅長團隊配合,牙齒的咬合能力更是一點也不比鱷魚差,尤其是它們的恢復能力,就是受了一般的槍傷,也完全能在一小時內痊癒,它們渾身上下除了腦袋之外沒有別的弱點,完全是人類、鱷魚、狼的集合體,非常棘手,普通士兵就是犧牲十個也不一定能和一個舔食者同歸於盡。最恐怖的是,這些傢伙非常狡猾,敵人強大的時候就躲起來,專門對付那些實力弱的人,讓人防不勝防。」

    說話的這個亞裔的年輕人身體矯健,看起來非常年輕,他不是別人,正是剛剛進入聚集地不久裡的丁亮。

    丁亮此話一出,四座皆驚,眾人又急又驚地叫了起來。

    「你沒在開玩笑嗎?」

    「必須加強兵力,必須!」

    其中一個還算清醒,想到了考夫曼可能會借此獨攬的兵權,他急忙問道:「招兵可以,我同意你的要求了,不過,考夫曼,你打算招多少?」

    「達克,這次我打算再招一千人,讓我們的人馬湊足三千。」

    「啪!」這個叫做達克的人重重地拍擊桌子,怒吼道:「不可能,一千人太多了,這樣一來,你的人不是一下就翻倍了?」

    「達克,你冷靜一點。」考夫曼眼睛一瞇,眼縫中閃動著犀利無比的光芒,「增加兵力勢在必行,請你也大局為重,不說舔食者,最近那些平民也不安分,我們需要震懾,需要自保,不是互相猜忌!」

    「要增加一千人也不是不可以,不過我們也要佔七成。」

    最終,一番爭論後,迫於考夫曼的淫威,在舔食者和平民武裝的威脅下,大家還是同意了考夫曼的要求,不過增加的人員雖然還是一千,但其中的五百必須由他們五人掌握,這樣一來,兩邊人馬依舊保持著起碼的平衡。

    丁亮此行的目的很簡單,想要名正言順的守護這個城市,最好的辦法就是招兵買馬,而想要在聚集地裡順利招到人,卻又不和當權者生衝突,最好的一個辦法,莫過於加入考夫曼的隊伍中去。

    前面已經說過,考夫曼這個人極為貪財,在電影最後一段情節裡,考夫曼看到喪屍攻來,臨走時,他僅僅只提著兩袋子鈔票,其餘什麼也沒帶,食物和軍火一樣也沒有,除了司機,就連警衛也沒帶,可見他對錢財的貪念到了什麼地步。

    所以,只要丁亮有錢,就自然不難找到考夫曼。

    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交出dv後,丁亮宣稱自己這邊有十幾人,想再找一些人,成立一個搜索隊,於是乎,在付出了三百美金後,考夫曼毫不猶豫便給了他一套大廈四房兩廳兩衛的上等豪宅,並允許他成立一個搜索隊,不過人數限定不得過五十人。

    說到底,其實考夫曼也僅僅只是付出了一套豪宅而已,徵兵權這種東西他有的是,何況丁亮還答應了他,以後只聽從他一個人的調令,也就是說,丁亮的力量到頭來還是他考夫曼的,他對手都不能指揮丁亮。而且,考夫曼也的確需要更多的隊伍去到別的地方搜索食物、軍火、服裝等物質。

    收了錢還收了手下,這筆買賣考夫曼當然樂意。

    有權有房有兵權,能夠合法進出聚集地,這筆買賣丁亮當然樂意,至於錢,這種廢紙他稀罕嗎?

    值得一提的是,在考夫曼答應了他的要求後,丁亮忽然想起了電影中一個得罪過考夫曼的女人,於是便以招兵為由,又花了一百萬美金,得到了一個在監獄裡挑選成員的要求,不過前提是,丁亮挑的人不能太得罪他考夫曼。

    這點丁亮一口就答應了下來,他記得他挑的這女人,就是因為電影的男主角萊利一句話就給放了,在此之前,她甚至被賣給了酒吧,所以絕不會出現任何問題。

    最後,丁亮在監獄裡成功挑中了這個女人,她的名字叫做斯萊克。

    斯萊克長得並不是很漂亮,只能勉強算是中上之姿,不過她對這個城市很熟悉,而且比較有正義感,槍法也不錯,原來就是一個僱傭兵,結果因為上級想上她,因此而得罪了這個上級,被考夫曼的人關了起來。

    這女人雖然不漂亮,但卻知道報恩,丁亮剩下的四十個隊員還得靠她幫忙找,而且,就在她被救出的那一刻,主神就獎勵了他5金幣,區區一百萬美金就得到了這麼多的好處,這錢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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