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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邁出第一步 文 / 疲憊鬼

    (哇啊啦啦啦啦啦∼氣死我了,馬上就要寫完這章了,停電了,我還沒保存,氣死我啦!還得重寫)

    鴻龍現在面對的首要難題就是——武器,即使現在多了個風之殤但也是起不了太大作用的,這個戒指再厲害也沒有半點攻擊,魔法防禦倒是挺高,只是相對於10級來說,但是10級左右的怪基本都是物理攻擊,有魔法攻擊的都可以是boss級別的了,單挑確實有困難,打造個武器?還得回新手村,當初出來的時候怎麼就忘了弄個武器在出來呀,真是後悔莫及。還有一件事,鴻龍突然想起來皇城附近是沒有10多級的怪的,遊戲中的城分為皇城,輔城,衛城,邊城,邊城附近又有村莊和荒郊。皇城有八個輔城,每個輔城有八個衛城,而每個衛城幽幽八個邊城,每個邊城附近就不知道有多少村莊了,荒郊更是數不勝數,所以只能看看哪個城市有符合自己條件的怪就忍痛傳過去了。從皇城傳送,衛城以前的那些城市都是一個金幣,邊城則需要十個金幣,村莊則需要1000個,荒郊,不好意思,沒有傳送服務,只能靠自己的腳去探索,所以沒有什麼特重大的事,是沒有人願意回新手村的,畢竟一個來回要2000個金幣,也就是200塊錢,雖然開通了遊戲幣和現實貨幣的換算,但是大家是來玩遊戲的,不是來被遊戲玩的,能不花冤枉錢,傻子才去裝那份閒蛋呢。

    鴻龍登錄官方論壇,想看看有沒有玩家發出一些適合自己使用的帖子,剛剛登陸論壇,一排大大的綠字寫著——禁地等級排行榜,然後是裝備排行,寵物排行等等,可是鴻龍對於這些是沒有興趣的,自己現在這個樣子應該是倒霉榜榜首吧,可惜沒有這個榜,而吸引鴻龍的是一個叫做「恐怖的小妞」這個帖子,這是一段遊戲視頻,視頻中的主人公,就是那個令鴻龍有初戀感覺的那個召喚師——懶耳朵貓,而視頻估計也是偷拍的,遠遠的看見長著龜殼的奇美拉和一個大拿長把鐮刀的大個骷髏——葬墓者,而奇美拉的兩個腦袋中間的平整之處卻有一個看似是個女孩的人在那側身躺著,不知道是睡著呢還是在欣賞她的召喚獸們的傑作,有很多玩家懷疑這個是gm,因為不說那個葬墓者,就是要讓奇美拉做召喚獸也只能存在於意淫之中,而那個大骷髏一看攻擊怪的速度,這個速度是指殺怪的速度,就知道肯定不會比奇美拉的品級低,有的人說了,可以通過抽獎的方式來得到這些召喚獸,可是目前遊戲就一次抽獎活動,那就是那個晚會,可是玩家把所有獲獎選手的視頻全都看了不止一遍還是沒有找到哪個人和視頻中的女孩是同一個人,如果不是gm那麼就是公司內部人員作弊,於是緊接著下邊的有關於這個女孩作弊的帖子就鋪天蓋地而來,而遊戲公司給出的答覆是,遊戲數據正常,無作弊現象,運氣?個人努力?幻覺?npc?各種疑問在玩家的腦海中形成,但是你又能怎麼樣?看人家召喚獸牛,就不服氣嗎?這也直接導致召喚師這個職業人數,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著。

    鴻龍費了好半天勁終於找到了一個叫做武城的衛城,這個城的周邊有一些10級左右的怪,而且這些怪是那種速度慢,攻擊和血量中庸,物理防禦高,魔法防禦低的怪,只有是速度慢,況且最主要的攻擊和血量這兩項是中庸,那就好殺多了,魔法防禦?忽視!一個刺客靠魔法殺怪嗎?還是拿牙咬的比較快。

    鴻龍花費一個金幣來到這個武城,武城的人還真是多,以戰士居多,因為這裡的裝備,飾品,武器等等基本都是戰士用的,就連藥品,連中級的mp恢復藥都沒有,全是初級的,這裡就是一個戰士的城市。

    「剛出爐的10級巨劍,要的趕緊過來啊!」

    「收購劍齒虎牙,100銀幣一個,有多少要多少!」

    「賣粽子!」一個很不和諧的聲音

    鴻龍剛要出城一個叫賣聲吸引住了他,「10級匕首,剛轉刺客的來,記者請自重」懷著好奇的心情鴻龍奔著這個聲音而且,而眼前的人一看就是個很講義氣的人,此人氣宇軒昂,濃眉大眼,通過系統改變的棕紅色皮膚顏色,「什麼匕首,我能看看嗎?」鴻龍好奇的問,可那人看了鴻龍一眼就沒理他,繼續喊著,鴻龍又問一遍,那人終於不耐煩了「我都說了是10級刺客用的,你聽不懂呀,要就買,不要就靠邊。」呀哈?賣東西還這麼囂張,我倒要看看是你拿什麼囂張「多少錢,我要啦,我剛轉的刺客。」那人看鴻龍這麼一說,第一次正眼看了看鴻龍,然後伸出五個手指,「5個金幣!你沒瘋吧!」鴻龍大聲吼道,吼的那人一愣一楞的,「你才瘋了呢,10級匕首5個金幣,我要的是50個銀幣!」那人對鴻龍吼道,鴻龍很不好意思,確實,自己能說出剛才的話還真是瘋了,鴻龍給了他50個銀幣,然後看了看屬性,狡猾的毒牙:物理攻擊30-30,力量+3,敏捷+2,攻擊時有3%的幾率使敵人進入中毒狀態,每秒掉7點hp,持續5秒,10%幾率給敵人致命一擊,造成300%物理傷害,使用等級10級。這,這就賣50銀幣?賣5金幣絕對也是搶手貨,單單那個致命一擊就夠吸引人的了,更何況高達10%的幾率,每十下就有一次幾率出現300%的傷害,平均下來就是每次都增加了30%的傷害,太牛了,即使是後期傷害高了,一樣可以用這個匕首,不行,不能這麼佔人家這麼大的便宜,鴻龍不是那種愛佔便宜的,雖然現在他還什麼都沒有,但是一定要將這個人記住,以後好還給他等價的東西,也賣他50銀幣。

    如果那個人能夠想到今天他只是想把剛打到的武器換點錢花花卻換來以後的一個50銀幣就買到的七彩裝備,不知道他會不會為今天的舉動而感到興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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