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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母家秘聞(下) 文 / 桃花心木

    第三十一章、母家秘聞(下)

    悲劇便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李元普開始完全的信任自己這個弟弟,並且在他的慫恿和攛掇之下決定去尋求更便宜的食材,這個任務當然就落在了見多識廣本領很大的李元魁身上。

    就在李元魁離開上林村還不到十天,村裡忽然發生了一樁大事,有一戶人家家裡來了遠房親戚,於是就到離家的熟食鋪買了幾斤滷肉下酒,結果卻發生了中毒事件,那家的男主人和客人雙雙中毒身亡。

    事發之後,立刻激起了上林村民眾的集體憤怒,畢竟,上百年傳承下來,這樣的惡**件幾乎從來沒有發生過,而且當事人竟然是一向都以老實忠厚著稱的李家長子。這樣的事,村裡頭的裡正也是決斷不了的,自然要上報到平陵郡的衙門。

    這樣人命關天的事可非同小可,一不小心處理不得當被言官御史上報到了朝廷,那可是關係仕途的大事。知府大人自然很緊張,立刻派出了得力助手前往調查。

    經衙門裡的仵作檢驗,那兩人死於中毒是鐵板釘釘的事。李元普自然就被收押入獄,可是他卻死不承認投毒的事。村裡人其實也想不通,李家與那家人無怨無仇,所以真沒有必要做這等害人害己的事。

    後經查實,並非認為的投毒,而是用來製作的食材有問題,說白了就是收購來的豬肉是被毒死的死肉。這個消息一出來,立刻震驚鄉野。無論是在什麼地方,飲食都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而人們買吃的最怕的就是那些不乾淨的東西,可是誰也沒有想到,平時老實巴交最為憨厚的人竟然為了降低成本收購本該丟棄的死豬肉……

    雖然不過失殺人,但是李元普到底還是凶多吉少了。何況就算是官府不給他判死刑,在村子裡他也是混不下去了,如何能對得起被他害死的人家呢?

    那些時候,李家的小鋪子已經被那家人的本家帶著人拆了,並且一把火少了個乾淨。這還不解恨,帶著人還要闖進李家去大鬧。

    在關鍵時刻,出遠門的李元魁回來了,對於這幾天發生的事非常震驚,並且將責任全攬在了自己身上,聲稱之前的採購工作都是他來做的,但是保證收到的豬肉什麼絕對沒有問題。

    這話當然沒有人信,但是李元魁卻很有些手段,他親自帶著官府的人去查,一家一家,竟然查到了一個月前有農戶將吃了死老鼠的豬肉以次充好賣給他的事。那人也是供認不諱,聲稱自己豬油蒙了心,實在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並且表示他們自己一家也吃了那樣的豬肉,但是頂多拉拉肚子,卻沒有出過大問題。

    後經仵作和城裡的大夫合計,查出來毒死人的主要原因並不全是死豬肉,而是因為那道加工的工序,在鹵制的過程中才將豬肉中毒激發了出來,導致出了人命……

    判決出來之後,牢裡的李元普竟然已經上吊自殺了。沒有人知道原因,但是大多數人猜測應該是畏罪自殺,無顏見家鄉父老,不管怎麼說,卻是因為他不當害死了人。

    李元普一死,一家也眼看著就要蕭條了。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那個原本游手好閒不務正業的老二竟然改頭換面,重新張羅起來。這次新開始當然沒有這麼容易,但是這個李元魁卻是幹勁十足,不僅主動與被自家滷肉毒死的人家交好,還不斷的周濟那家的老人和孤兒寡母,此舉自然是在鄉里大受獲贊。

    漸漸的,村裡人都對這個李元魁另眼相看了,紛紛誇讚他浪子回頭金不換。

    可是那個時候,李氏還是一個待字閨中的少女,與這個二哥向來就不是很親厚,從來也都是陪著母親做做針線活,農忙的季節去給地裡送個飯什麼的。她是村裡少有的識文斷字的女子,大哥在世的時候已經有上林村的裡正保媒,許給了陶西村的秀才溫顯德。

    溫顯德是遠近聞名的才子,雖然並沒有考到功名,但卻飽讀詩書,能寫會畫,而且精通算學,到了逢年過節家家都找他寫對聯,平時誰家生個孩子都會找他幫忙取名字。

    而且這個後生長得眉清目秀,面白無鬚,是七里八鄉有名的俊朗。這種氣質和相貌自然是莊稼漢們所沒有的,村裡很多姑娘都喜歡,但是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才學不能當飯吃。

    在鄉下,高大粗壯有力氣的漢子才是適合過日子的,因為常年累月都要干力氣活,而且鄰里之間有什麼糾紛了矛盾了也能護得住家人。光長得好看能讀書認字卻是不中用的,所以喜歡歸喜歡,真正願意嫁給他的姑娘卻是少之又少。

    李氏見過溫顯德一面,當然是匆匆一瞥,但卻已經記在了心頭。甚至那個媒都是她暗地裡央求大哥幫忙走動的。

    母親自然知道女兒的心事,也曾勸過,但是見女兒心意已決,便只得由著她,卻考慮到以後跟了那樣的男人日子指定不好過,所以就在出嫁之前就教習她怎麼樣做一個操持家務的能手。

    那場意外對李家的打擊很大,李家二老也因此一病不起。可是李元魁卻在雙親纏綿病榻之時以沖喜之名提前將妹妹嫁了出去,甚至連彩禮也沒有要。這在當時可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呢,村人大都以為他孝順仗義,所以一時間傳為了美談。

    李氏懵懵懂懂的出嫁,家裡的事情她並不是很瞭解,可是卻一直覺得有問題。大哥死了之後,留下一對孤兒寡母,侄兒才半歲,尚在襁褓中,李氏本來想著幫襯大嫂一把,把孩子帶幾年再出嫁,但終究沒能盡到心意。

    由於家中情況特殊,所以她成親之後也並沒有回門。二哥說了,家裡生意忙得一團糟,大嫂又在悲傷中還沒有回過神來,二老病重,根本沒時間招呼,所以便不讓會回門了。

    而她初為人婦,家中有沒有公婆,兩人住的還是溫顯德的大哥溫顯仁給騰出的一間新房,但是伙食卻是單獨分開的。剛到一個新環境,適應也得個把月。李氏終於騰出功夫回到娘家之後侄兒已經會說話了,不過卻管李元魁叫爹。

    她又驚又怒,這才得知大嫂竟然已經跟了二哥。而母親病入膏肓,父親也快不行了。但是她當晚連夜就逃了回去,因為母親臨死前告訴了她一個驚天的秘密,囑咐她快些離去,以後最好永遠都不要回娘家。只要她手裡頭捏著短,井水不犯河水,卻還是能保得一時平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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