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 :找錯人了 文 / 塗花期
「不是的。」她搖搖頭:「母親說生我的時候痛的死去活來的,哪裡還去記我的生——她不記得我是何時生的,所以我的生辰就定在了冬天第一場雪的那一天。只要哪天下雪了,哪天就是我的生日。」
冬天下雪的第一天……
那個時候,正是她生第一個女兒的第一天,只是她把孩子交到周小喻手裡的時候,並末問過她的生日,她也因為傷心過度,並沒有把這些告訴她,可是她怎麼會知道……
白承軒難掩激動的心情,眼前這個叫林雨晴的女孩,十有**就是他25年前的那個女兒啊!可是在見過周小喻之前,他們也不敢確定,她到底是不是,看來,明天得去她們家走一趟了。
之後兩人沒有再說什麼,只是白夫人一直哭,眼淚一直掉,搞得她都不好意思,只好在旁邊遞紙巾,而接過紙巾的白夫人又非常感動地看著她。
再後來,就是白亦然出來,把她帶到,直到回到公寓,她還有些反應不過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和爸和我媽他們都問了你些什麼,你都是怎麼說的?」白亦然一進公寓就迫不及待地問道。
林雨晴搖搖頭:「我也不知道,只是問了一些關於我身世還有我母親的問題,我就說了,後來他們也沒有說什麼了,我也很懵,不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聽言,白亦然低頭想了想,現在看來,父母對她的印象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觀,雖然不知道箇中原因是什麼,但這和她母親脫不了干係,想到這裡,他輕聲問道:「你想知道為什麼嗎?」
雨晴點頭。
「好,明天我陪你回家一趟,去問問你媽媽,也好讓我見見未來的丈母娘,自你失憶後,你也很久沒有回去過了。」
林雨晴正在失神之中,心情也很混亂,並沒有注意到他的措辭,那句丈母娘更是沒有聽到,點了點頭。「好。」
隔天。
白承軒和白夫人步在小巷之中,這裡的路挺難走的,地上也丟了許多垃圾,車都開不進來,他們只好將車放在小巷外,然後走進來。
看著這樣惡劣的環境,白夫人咬住下唇:「雨晴以前就是一直住在這裡的?」
知道她在擔心什麼,白承軒跟著歎了一口氣:「就算是這樣的環境也沒有什麼,如果當年她是跟著我們,說不定吃的苦更多,只是沒有想到,小喻怎麼會變成這樣……當年……」當年把嬰兒交給她的時候,她嫁了一個丈夫,只是一直不能生育,所以對這個小孩子很喜歡,家庭環境還不錯,也就是因為她家庭環境還不錯,所以他們才能放心地將嬰兒托付給她,希望她以後能健康茁壯地成長。
後來等家裡上道的時候,想去接她回來,卻是已經消失匿跡,找了那麼多年,一點音迅都沒有,原來是住在這裡。
走到一間有點破爛的屋子門前,一個婦人正彎著腰蹲在水盆面前,擇著菜。
當看到她時,白夫人瞬間掙開了白承軒的攙扶,然後邁開步子就走進了屋子裡。
「小喻!」
林母在洗菜的時候,恍然聽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而這聲音既陌生又熟悉,好像來自好遠好遠的以前了,她以為自己聽錯了,便沒有去理會。
卻不想那聲小喻又響起了,而且更加真切,她有些疑惑地起身然後回過頭。
剛回過身,她就整個人愣住了,手中的菜掉在地上,錯愕地看著來人。
「真的是你!」白夫人欣喜地看著她,上前準備拉她手的時候,林母卻突然後退一步:「你們找誰?」
聽言,白夫人一愣,但還是叫道:「小喻,你不認識我們了?」
「什麼小喻,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林母的臉上明顯帶了一抹驚慌,轉過身不肯再看他們:「這裡沒有什麼叫小喻的,你們找錯了。」
「怎麼可能?」白夫人上前道:「我就算是認錯其他人也不會認錯你呀,你當年我親手把我的孩子交給你,我怎麼可能會認錯。」
「什麼孩子,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到了現在,她只想否認這一切,雨晴現在是她的孩子,是她一手撫養成人的,她不會讓誰搶走她的。
「小喻,你怎麼可能會不知道,我是靜萱啊,當年我把孩子親手交給你,你忘記了嗎?25年前,你……」
「對不起這位夫人,我並不叫小喻,也不知道你叫什麼,25年前什麼你把孩子交給我,我一點印象也沒有,您認錯人了吧?」
「不!」白夫人搖著頭:「我不會認錯的,絕對不會認錯的。」說完,她去拉站在她身後的白承軒:「承軒,她就是周小喻,我們沒有認錯人的,對不對?」
聽言,白承軒這才站到前面來,歎了一口氣:「小喻,我們沒有其他意思,只是想來看看她過得好不好?你為什麼要急著否認,你不敢和我們相認,是沒有把孩子照顧好?還是說……」
「你胡說什麼,我根本就不認識你們,什麼孩子,我聽不懂,你們走。」
看來她是不打算認了,白承軒定住腳步,決定要下點狠話:「周小喻,我們既然能找到這裡,就說明我已經將你的事情都查了個水落石出了,而且你知道嗎?我們早就看到了你給雨晴的那對耳釘,那對耳釘是當年我家夫人給你的,說以後孩子長大了,你就轉手送給孩子。」
耳釘……周小喻一愣,半晌闇然地低下頭。
是啊,當年她接過那對耳環的時候就存了起來,打算等孩子大一點的時候,再把耳釘給她。
可是孩子越長越大,越來越乖巧伶俐,越來越漂亮,越來越優秀。
她的成績總是學校裡最好的,老師對她讚不絕口,讀書的錢大多數都是她自己的獎學金交的,就連平日家裡的家用,她也有幫忙工作墊上。
她和丈夫都很喜歡這個孩子,兩人結婚那麼多年一無所出,所以才收養了這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