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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8章 教你走路 文 / 破線

    每餐都搞這麼多,那得多浪費!

    菜上完了,大家都還端坐在那裡,馮晴晴忍著吞口水的衝動不免想到電視裡放的那些信佛的人每次吃飯前都要做一次禱告,該不會顧家有這個習慣吧!

    還好,坐在正中央的人發話了,「吃飯吧!」說完宋書瑜伸手夾菜。

    顧然看了眼對面的馮晴晴,眼裡閃著不明意味的笑意,也動手夾菜。

    顧晨見馮晴晴還在發呆,拿了雙筷子遞到她手上,對她笑笑,示意吃飯。

    馮晴晴心裡緊張,所以連夾菜的手都在顫抖,她也不想自己這麼沒出息,可手就是控制不住的抖,最後就乾脆扒飯好了。

    顧晨夾了一塊魚給她。

    馮晴晴特別喜歡吃魚,有連續一個星期吃魚都不膩的時候。顧晨每次看她吃魚挑刺的樣子都像個小饞貓,明明就是小小個兒,肚子也沒多大,卻愣是能把一條兩斤重的大魚吃個精光。

    這魚也不知道是怎麼做的,看起來好像是先煎後煮淋了醬油,顏色特別好看。馮晴晴吞著口水,夾著魚輕咬了一口。

    滋味美的讓她美妙的想閉上眼。皮酥肉滑,咀嚼間還滲著絲絲辣味,好像就是照著她的口味做出來的魚一樣。

    一時間她忘了場合地點,就跟搶食一樣,夾子一塊魚,又夾一塊魚。顧晨望著她貪吃的樣子,笑的寵溺的說,「慢點,別被魚刺扎到!」剛剛從樓上下來時,就感覺她情緒有點兒不對頸兒,因此悄悄去了廚房囑咐裡面做條魚出來。

    他們平常在家基本是一個星期吃一次魚,每次都是他做的酸菜魚,她能吃掉大半鍋……想到這些,顧晨突然有點兒吃不下飯。有了兒子後,她淨忙著省錢去了。每次買菜若是不買肉,五六塊錢就打發了,若是買肉,也就一二十塊錢就打發了。

    有時候買一點點瘦肉,混著胡蘿蔔一起炒,吃的時候卻全部夾到他碗裡。嘴裡說著她不喜歡吃肉什麼的,又說男人要吃肉才行。

    到了馮媽家裡,她卻很歡快的吃著青椒炒肉。他問她,你不是不吃肉嗎?

    她笑的甜甜的說,媽媽炒的瘦肉好吃啊,我當然要吃一點兒。

    想到那些她陪他吃苦的日子,他心裡澀澀的。他當然知道她不是不吃肉的,只是為了他裝作自己不喜歡吃肉!

    情不自禁的,他又夾一塊魚到她的碗裡。馮晴晴一邊忙著吃魚一邊伸碗去接,顧晨笑的揚起了唇角。

    有人卻看不下去的「砰」的一聲放下碗。

    宋書瑜看了下摔碗的顧然,慢條斯理的說,「吃飯最重要的細嚼慢咽,不要表現的跟餓狼撲食一樣!」

    馮晴晴一口魚卡在那裡吞也不是,吐出來也不是。顧晨眼見吃個飯都不能盡情,皺眉說,「媽,自己家裡,哪來這麼多規矩!」

    宋書瑜硬聲說,「別人家沒有規矩,我們顧家可是有規矩的,這中午幸好你爸爸沒回來,若是回來,看到這樣,必是大怒!」

    顧然用筷子輕佻著菜,一副得意的樣子。

    馮晴晴趕緊吞下嘴裡那口魚抹抹嘴含糊說,「我吃飽了,你……」

    顧然終於忍不出嫌惡的出聲說,「拜脫,你能不能用紙巾擦嘴,還有,可不可以把東西都吞完了再說話!」

    被顧然這樣一訓斥,馮晴晴沒忍住臉紅的低下頭,生怕顧晨嫌棄她了。

    顧晨從身後傭人那裡拿過錦帕,溫柔的替馮晴晴擦擦嘴角,又細細的給她擦乾手心手掌手指,才解釋說,「然然,你嫂子她只是第一次到我們家緊張,你說話客氣點兒,別不懂禮貌!」

    顧然「哼」的一聲,甩開筷子氣呼呼的說,「我吃飽了!」然後腳步踩的極重的扭身上樓。

    宋書瑜看兒子一副伺候老佛爺的奴才樣,眉頭皺到一起,也沒心情吃飯,放下碗筷優的擦完嘴角說,「阿晨,我說過,她必須學會上流社會禮義才能做我們顧家的兒媳婦!」

    顧晨點頭。

    宋書瑜崩著臉嚴肅說,「那麼就從現在開始吧!現在起,她就歸我管。為了防止她在你那裡告狀求情,晚上你們必須分房睡,我已經讓傭人給她準備客房了。還有,崢兒我也請了保姆照顧,你不必擔心其它!」

    顧晨臉色大變的扭頭,質問道,「媽,哪裡有夫妻分房睡的?再說,我也不是那種公私不分的人!」

    「就這麼說定了,不然你可以選擇讓她走!」

    說完就起身端莊的走出去。

    馮晴晴因為宋書瑜的話,眼睛憋的紅紅的。什麼「不然你可以選擇讓她走!」好像她非巴著他們顧家一樣。

    有錢就有這麼了不起嗎?就可以把別人的尊嚴踩到腳下嗎?

    顧晨看她委屈的神色,也知道媽媽的話傷害到她了。可是怎麼辦?他是顧家的人,他沒辦法選擇自己的出生。

    他歎息的摟著她好久不語。久久後才輕聲求說,「為了我忍下去好嗎?」

    「忍到什麼時候?」馮晴晴冷冷問。眼淚不覺的從眼角滑落。

    顧晨抹去她的淚,輕輕的撫著她的臉頰說,「不會多久的,等媽媽教完你這些規矩,應該就可以了!」

    「為什麼讓我忍?」她凝淚的雙眸望著他,認真問。

    她認識他的時候,他就說他是個孤兒。生活一起兩年了,她也知道他沒什麼錢。所以,她根本不再乎顧家的一切,再好再奢華的東西都不是她的,她也並不想得到。

    所以,為什麼要她忍?老公是她的,兒子是她的,如果他真的愛她,再乎她,就帶她走,回到那個兩房一廳不是嗎?哪怕,那只是他們租來的家。

    顧晨低落的說,「我一直以為自己不再乎家人,可是,原來內心深處還是渴望得到他們的祝福!」他抬頭望著她的雙眸堅定的說,「我知道,讓他們認同你,這其中你肯定會受很多委屈,這也不是我讓你忍的原因。我只是不想再躲在那個小鎮,我只是想拉著你的手,像全世界的人宣告,你是我的妻子,那種被所有人祝福的幸福……你懂嗎?」

    她哭著鑽到他懷裡,感動的罵,「不懂!為什麼要再乎別人的眼光?我們自己覺得幸福不就行了嗎?」

    可是,真的是我們覺得幸福就行了嗎?

    馮晴晴內心深處知道不行。由愛生恨,他當初多麼怨他的父母,內心深處就有多愛他們吧!他一定也想握著她手,對父母說,「這是我的妻子!」然後笑著接受他們的祝福吧。

    她靠在他懷裡迷糊著哽嗯問,「如果當初我們結婚,我父母反對,你會怎麼樣?」

    他緊緊摟著她,笑著輕輕說,「我當然是努力讓他們喜歡上我!」

    是的,努力讓他們喜歡上我!馮晴晴想到他初次到他們家的情景,滿是淚痕的小臉慢慢升起笑。

    經過顧晨的一安慰一哄,馮晴晴心胸打開了。不就是學什麼破規矩嘛,就算那個老太婆再刁難她,也改變不了她是顧晨妻子的事實。想著,她就大大方方的跟著宋書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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