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劍行(七) 文 / 七天之樹
昌亞這些天早憋得慌,找不到好女,胸中總有一股惡氣。
他怪吼一聲,出劍無影,金聰動作更加靈敏,毫不畏懼地衝上前去。「卡嚓」「卡嚓」兩聲,狼頭和鷹頭幾乎在同一時刻掉在地上,身子與頭斷裂的地方鮮血狂湧。
林中一個人在叫喚:「狼兒,鷹兒,你們快回來!你們在哪啊?」
楮叔班說道:「糟糕,把人家寵物殺了。」
那人越呼越近,走到近處,是一個穿著醫生衣服的中年人,鶴眼細眉,書生氣十足。他見兩獸身首異處,躺在地上,突然大為驚喜。問道:「太好了,死了多久了?」
昌亞道:「剛死,我殺的,你養這兇惡之物,來傷害人麼?」
那醫生不理,聽說剛死,欣喜道:「還有用,不礙事!」
他抱起狼頭和鷹身,笑道:「謝謝,跟我來吧!」
轉身就走,一副樂顛顛的樣子。
兩人越是看不明白,什麼「還有用,不礙事。」難道還能醫活了兩頭惡獸麼?可也不用這麼高興啊!再說要醫好這兩個惡獸也不用只抱著鷹的身和狼的頭呀,是不是抱錯了?
昌亞好奇心大起,跟在後面,要去看個究竟。
那人一路跑,進了一座房子,兩人跟進。只見他取了一瓶紅色藥丸,又取出一瓶藍色藥丸,一邊拿一邊說:「這是紅蘇丹,這是藍蘇丹。」各倒出一粒,放入缽中碾碎用一種腥臭的藥水調和,再用刷子醮了刷在鷹頭斷裂處,只見鷹脖擴張變得與狼脖一樣粗,說:「好了,活過來吧!」把狼頭往鷹脖上一合,這兩個不同種類的**緊緊沾在一起。
這奇怪的事情真是聞所未聞,要是這頭怪獸真能活過來,那是什麼樣子,得有多兇猛。
那人忙完,對兩人直是感謝。兩人看著這人做著這件驚悚的事,汗毛都豎了起來。
楮叔班問道:「醫生,你謝我們什麼呀?」
醫生說:「今天我正準備要給它們換新面貌,沒想到這兩個傢伙居然逃了出去。幸虧你們幫我殺了鷹狼,要不是你們我制不住它們,因此上修鶴這裡謝過二位。」
昌亞說:「原來是修醫生。」
修鶴道:「人稱『合一手』的便是我了,意思是我能把壞了的身體重新合一,二位看我像不像?」這便是天界怪醫「合一手」修鶴,傳說他能把斷裂後人的身體重新接上,可是他為人單純,因為單純就有些古怪,不對脾氣的人他理也不理,只是後來他便失蹤了,沒想到他這些年隱居在迷霧山脈。
昌亞道:「合一合一,合得太好了。」
修鶴喜形於色,忙問好在哪裡,昌亞眼中冒火,說道:「狼和鷹都是猛禽,狼最兇猛的是它的牙,鷹最兇猛的是它的爪,把它們最令人恐怖的兩處合在一起,這樣的一頭怪獸,便是這世上最狠毒的。」
修鶴道:「小兄弟可聰明得緊,我這醫術就叫『取長補短』,你沒想到這野獸也能像植物一樣嫁接吧?」
正說著,那鷹的身子動了一下,狼嘴也張了幾下,果然有了生命的跡象。
那人喜滋滋地,摸了摸這頭怪物,像摸自己的孩子,極其鍾愛。
昌亞怒道:「你做出這殘忍的新物種,不知道有大大的危害麼?」言語中大是不屑。
沒想到這人極其單純,茫然道:「什麼危害?這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東西,它身上的每一處都是最具攻擊,無一處是多餘的。你為什麼不喜歡?」
昌亞道:「喜歡?有一天這東西會用爪子剖開你的肚子,用牙咬斷你的喉嚨,你只有最後一口氣的時候,看你還喜歡不喜歡嗎?」
那人一雙鶴眼卻是相當實誠,絲毫不懂昌亞所說的意思,仍然說道:「不會的不會的,這茫茫的迷霧山脈吸收上下二重天之靈氣,仙草繁茂,又何止萬種,有一種草能製作出靈藥,只要狼頭鷹服食靈藥,就不會吃人。」
昌楮兩人越聽越覺得這人說話不盡不實,什麼仙草,什麼靈藥,聽來簡直是謊話連篇,對望一眼,覺得修鶴性情單純,說的話簡直虛無縹緲。
修鶴道:「醒了醒了!好孩子,你終於醒了!」
二人看過去,狼頭鷹睜開眼睛,凶光閃現,雖然還是虛弱不堪,卻已經裂開大嘴,露出長牙,直盯著二人。兩人嚇了一跳,再過一會,狼頭鷹體力恢復,一定要攻擊人。
昌亞右手一翻,「唰」一聲拔出劍,防備怪獸襲擊。
修鶴從櫃中拿出一瓶藥,放在狼鼻上讓它一聞,狼頭鷹眼中凶光仍是大盛,並慢慢站了起來,搖搖晃晃走了幾步,一雙鋼一樣的爪子踏得地面篤篤地響,一雙紅紅的眼睛始終沒有離開過昌楮二人。
這時昌亞要想出手已經晚了,狼頭鷹拍拍翅膀飛起來,落在修鶴肩上,發出狼的嗥叫,夾雜的又是鷹的尖利聲,屁股對著昌亞,慢慢扭回頭仔細打量著昌亞手上的劍,又看看楮叔班的弓箭,尤其是昌亞那柄劍。似乎半天前兩人攻擊過它的前身,它記得清清楚楚。
兩人身子一震,覺得這個怪物比任何獸類都更令人恐怖。
修鶴笑著說:「要不是我給它聞了靈藥,它一定要攻擊你們了。它知道是你們殺了它的前身。正在思考怎麼避開你們的武器,或者在想怎麼才能打落你們的武器。」
兩人渾身一個激靈,不寒而慄。
昌亞道:「修醫生醫術桓古未有,是醫界的大士,今
日我日日二總算大開眼界。」他把「昌」拆開成了「日日」,又因為「亞」表示第二的意思,就取「二」,三字連讀,成了「日日二」,變得不再是中土一帶的名姓,倒像是本地人。
修鶴毫不懷疑,笑道:「雖然名叫日日二,人卻聰明,一點不二,武功又高,好人。」
楮叔班心中一愣:昌兄弟故意假報姓名,不想讓人看破自己真相。是了,這裡處處透著古怪,必定有值得探尋之處。
他上前一步道:「山下獵人木小玉,家有糟糠之妻,替我取個小名叫做月月瘋,早聞修大士高名,相貌脫俗似仙人,只是無緣得見,今日見了果然裡外俱仙,佩服!」奉承的話比昌亞更好聽。他實在想不出來什麼好名,只好順著「日日二」這個名字叫「月月瘋」。
修鶴一聽笑翻,道:「你五大三粗的叫木小玉,本就好玩得很,你妻子又喚你做月月瘋,可太逗了!哈哈……」
楮叔班道:「因我月月在外打獵不歸,妻子有時生氣我不回家,就叫我月月瘋,本是她無奈之心使然,可我們山中人不打獵沒有生計,雖然月月都瘋,那也無法。」
修鶴笑道:「是是是,只是好笑,請勿怪!」
說著拿出兩套帶有異族色彩的衣服,說:「我正要去見族長大人,請她允許我帶你們去迷霧山脈深處採藥,請穿了我們的衣服去吧!」
這人單純之極,完全沒考慮兩人要不要跟自己去,好像早已商量好一樣,直待他發令就隨時跟他走似的。
昌亞猜想這裡百分百是娜娜族,心裡高興:等的就是你這句話,你帶我去見族長,正好不過,待我找到細滑鬼史千千,叫他變成死千千之後,也不管你啦,你製造怪獸陰德沉重,被族長判個通敵罪,正是死得其所,也不用我來解決你了。
轉念又想:這人性情通直,於人情世故一竅不明,要是有機會教導他改過自新,也不會害他一命,只怕到時打起來,沒機會救他。
如此左一想右一想,衣服已經換好停當,說道:「修大士,去到那裡,族長問起我來,我該如何說?」
修鶴呆立一下,不知道怎麼辦。他從不說謊,說假話這種平常的事對他來說,是非常困難的。
昌亞說:「就說你新近收了兩個徒弟,挖藥這種事以後帶徒弟去就可以了。」說著態度誠懇,果然一副把他當師父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