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恐怖靈異 > 詭案罪

正文卷 第19章 旅途迷凶 3 文 / 岳勇

    聽了范隊的話,歐陽偉的第一反應就是:不,這絕不可能!命案現場,血跡未乾之際,怎麼會有我留下的腳印?

    他皺眉一想,忽然一拍大腿道:「對了,昨晚party結束,咱們離開驢友之家後,我又曾去過一次林月的房間。」就把昨夜回去林月房間取手機的事,跟警方說了。

    范隊一聽,臉就沉下來,盯著他問:「你說的是真的?」

    歐陽偉說:「人命關天,這個時候我敢說假話嗎?」

    范隊問:「那剛才我向你瞭解情況時,你為什麼不說?」

    歐陽偉搔搔後腦勺道:「剛才一緊張,就把這事給忘了。」

    范隊掏出一個筆記本,一邊記錄一邊說:「你反映的這個情況,對我們很重要。但我們需要向你確認三件事。第一,你確定你昨晚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時,是凌晨1點鐘,是不是?第二,當時林月的房門雖然關了,但並未鎖上,是不是?第三,你確實在黑暗中看見林月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上,是不是?」

    歐陽偉點點頭說:「是的,這三點,我都可以確定。而且我懷疑……」

    范隊問:「你懷疑什麼?」

    歐陽偉說:「我懷疑我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被殺了。鮮血順著沙發淌到地上,正好被我走近沙發拿手機時踩到,所以留下了腳印。但因為當時屋裡漆黑一團,我並未覺察到異樣,還以為林月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呢。」

    范隊目光犀利,直盯著他道:「你憑什麼叫我相信,你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死了,而不是你故意將手機落在她房裡,借口回來取手機時,順便將她殺死?」

    歐陽偉差點跳起來,叫道:「你可別血口噴人!第一,我跟林月無冤無仇,無情無恨,殺她幹什麼?第二,當時我從進入林月的房間到關門出來,前後不過兩三分鐘時間。黑燈瞎火的,你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殺人嗎?」

    范隊瞧了他一眼,沒有吭聲,扭頭出去了。

    不大一會,他再回到屋裡,眉頭已略略舒展開來,說:「我們已向小麥確認,當時你到林月房裡拿手機,從上樓到下樓,前後不到三分鐘。而根據我們從現場掌握的線索推斷,兇手昨晚殺死林月之後,因鮮血呈放射狀噴出,兇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跡。兇手不可能穿著血衣出去,所以他要麼事先帶來了替換的衣服,要麼在屋裡脫下了外套,並且還在廁所裡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兇殺人的時間,最快也要十來分鐘。所以你不可能是兇手。只能說,你進入林月房間時,她已經遇害,鮮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歐陽偉不由得朝他豎起大拇指:「范隊,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范隊說:「根據我們剛才調查,四樓有位驢友昨晚空調壞了,半夜起來乘涼,發現三樓303房的燈仍然亮著,屋後的飄台上坐著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獨自喝酒。我們帶他下樓看過林月的屍體,他說昨晚見到的,就是她。」

    「這麼說來,我們在昨夜12點離開之後,林月覺得意猶未盡,又端著酒杯到飄台上獨飲了一番,是不是?」

    「應該是這樣。我問過那位驢友,他回憶說當時大約是在夜裡12點半。也就是說昨夜12點半,林月還活著。而你凌晨1點再來時,她已經死了。」

    歐陽偉說:「這樣就可以斷定,她是在昨夜12點半至1點之間這短短半個小時內遇害的,是不是?」

    范隊說:「是的。根據你和這位驢友提供的線索,我們基本可以確定林月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半至今日凌晨1點之間。」

    歐陽偉說:「這段時間,我和小麥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看星星呢。」

    范隊說:「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說的是真話,那麼你們倆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歐陽偉聽了,這才鬆口氣。

    范隊背著手在房間裡踱了兩步,思索著說:「那麼現在,就只剩下你們的主任老蔡和那個年輕人周董了。」

    他忽然回過頭來盯住歐陽偉,「你覺得他們怎麼樣?」

    歐陽偉想了一下,猶豫著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覺得周董的嫌疑更大些。他一直在追求林月,且被林月多次當眾拒絕,加上昨晚又喝了些酒……」

    「你的意思是說,周董昨夜酒後亂性,離去之後又回來糾纏林月,被林月拒絕後惱羞成怒,隨手拿起屋裡的水果刀將她殺害?」

    歐陽偉點點頭:「當然,這只是我的懷疑。」

    范隊拍拍他的肩膀說:「謝謝你提供的線索,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你可以去找你的同事,你們可以走了,但在案子還沒有查清楚之前,未經警方允許,你們不能離開天堂寨,最好留在居住的旅館裡,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們會隨時找你們。」

    在樓梯口,歐陽偉見到了老蔡、周董和小麥。

    周董的眼圈紅紅的,看來是為林月的死哭過。

    老蔡給公司打電話,說了這邊發生的意外,並向公司請了幾天假。

    大家誰也沒有說話,默默地回到了天堂旅館。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