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106章 血色私奔 3 文 / 岳勇
蘇牧被刑拘後,警方還沒來得及對他進行偵查訊問,很快就將他釋放了。
原因是第二天早上,偵查員小李再次來到青陽水庫調查核實情況時,發現水庫管理單位為了防止有人污染水庫,在水庫大壩上安裝了一個監控攝像頭,剛好拍到了前一天下午蘇牧被三個歹徒捆綁搶劫和砸車的全過程。
蘇牧的白色進口標緻是在下午2點45分進入攝像頭鏡頭的。當時小車剛好從攝像頭下經過,視頻回放時,可以清晰地看到坐在駕駛位上開車的人,正是蘇牧。
副駕駛位上坐著一個年輕人,正拿著一把匕首抵在他脖子右側。
小車開到大壩中間停下後,車上的三個人開始捆綁和搶劫蘇牧,事後砸車離去。
而蘇牧則一直被困在車內沒有離開,直到下午6點50分左右,才被水庫巡視員救起。
那三個歹徒經驗豐富,作案時都戴著鴨舌帽,一直沒有抬頭,沒法通過監控錄像看清楚他們的面目。
但這段監控錄像卻正好能夠證明遲若蘭被殺時,蘇牧不在現場。
在這種情況下,警方不得不將他釋放。
上午,專案組召開了案情分析會。會上主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這場「微博私奔」大戲的男主角蘇牧有重大作案嫌疑。
身為有婦之夫的他與情人遲若蘭相約放棄一切,攜手私奔,但由於種種原因,事到臨頭,他忽然反悔。但是癡情的女主角卻不願意放棄這次私奔計劃,兩人產生矛盾,最後被蘇牧怒而殺之。
第二種意見,認為遲若蘭自殺的可能性較大。這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首先,這場私奔大戲的男女主角相約在青陽賓館見面,然後一起乘飛機遠走天涯。然而到了約定的時間,男主角卻沒有出現,打他的手機也無人接聽。女主角並不知道男主角在赴約途中出了意外,只一廂情願地以為是他後悔爽約,心灰意冷之下,舉刀自盡。這正是現代言情劇中的經典情節。
其次,根據現場勘查和調查情況看,在案發時間內,並沒有人看見有人進入死者房間,而殺死遲若蘭的水果刀上,也只有死者的指紋。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案發時1209房門窗緊閉,房門門鏈是從裡面拴上的,這實際已構成一個完全封閉的密室。如果不是自殺,而是他殺,那麼請問,兇手是怎樣離開房間的?
范澤天聽完大家的討論,最後總結說:「蘇牧有完整的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明,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作案可能。從目前咱們所掌握的情況來看,『遲若蘭為情自殺』這個說法似乎能夠成立。但是我總覺得這個案子的案發現場,也就是當時的1209號房間,似乎有些詭異。這個案子很可能不是咱們表面看到的那麼簡單,現在就下『自殺』的結論還為時過早,咱們還是先作進一步調查再說吧。」
案情分析會剛開完,技術科就打電話叫范澤天過去。
范澤天急忙帶著小李和麗跑過去,技術科一名刑偵技術員說:「范隊,我們剛才從遲若蘭的數碼相機裡恢復了一張被刪除的照片,你看看。」
她在電腦裡打開了那張照片。
那是一張橫拍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遲若蘭,拍攝地點正是青陽賓館1209房。
照片上的遲若蘭靠窗而站,面帶微笑伸出兩根手指,做出「v」形手勢。窗戶外面,是青山綠樹,風景優美。
技術員說:「這張照片拍攝的時候是星期六下午3點17分,刪除時間是下午3點52分。」
范澤天問:「這張照片是自動拍攝的嗎?」
技術員說:「遲若蘭兩隻手都在鏡頭內,自拍是不可能的。另外,現場並沒有發現可用於自動拍攝的三角架,當然,這台相機有自動對焦功能,也可以放在桌子、凳子等上面完成自動拍攝。但從照片拍攝的角度來看,拍攝時相機位置應與照片中的人胸部齊平,案發的1209房間裡並沒有這個高度的器具可供放置相機自動拍攝。所以這張照片也不大可能是自動拍攝的。」
范澤天明白了她的意思:「那就是說,當時有第二個人在場幫她拍攝了這張照片,是不是?」
技術員說:「從我們對照片的分析來看,應該是這樣的。」
范澤天思索著說:「這個人幫遲若蘭拍下這張照片後,害怕照片會向警方透露他在現場的信息,所以臨走的時候,又把照片刪掉了。很顯然,這個為遲若蘭拍攝照片的人,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案子由於一張照片的意外出現,而有了轉機。
「自殺」的結論基本被推翻。
第一,這張照片證明,在命案發生之時,賓館1209房間絕對不止死者遲若蘭一個人,至少還有另一個潛入者,雖然賓館服務員沒有看見。
第二,這張照片是在遲若蘭臨死前數十分鐘內拍攝的,照片上的遲若蘭面帶微笑,表情輕鬆,一點也不像一個即將實施自殺行為的人。
第三,如果遲若蘭是自殺,她也完全沒必要在臨死前將這張照片從相機裡刪除。
一切的疑點,都指向同一個方向,那就是遲若蘭並非自殺,而系他殺。案發時現場至少還有另一個人存在,這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害遲若蘭的兇手。
但是范澤天的推理,很快就遭到年輕偵查員小李的駁斥。
小李追問,如果是他殺,就算兇手臨走前可以刪掉相機裡的照片,抹掉自己留在刀柄上的指紋,那房門被反鎖的密室是如何造成的呢?難道兇手能在殺人之後站在門外將房門背後的門鏈拴上不成?事實證明,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面對小李連珠炮似的發問,范澤天竟怔在那裡,一時難以回答。
「哎,等一下,這裡是什麼?」
細心的麗似乎發現了什麼,指著電腦中照片的眼睛部位說,「快把這裡放大看看。」
刑偵技術員輕點鼠標,將照片逐漸放大。那照片的像素極高,無論怎麼放大,竟都十分清晰。
隨著鼠標的點擊,漸漸的,照片上的一隻眼睛竟佔滿了整個顯示屏。
眼睛中間,定格著一個人影,那個人正拿著一台照相機,微弓著背,給前面的人拍照。
人的眼睛,其實就像一面鏡子,可以將站在自己跟前不遠的人影映照出來。如果遇上高清照相機,自然可以將人眼底的映像也一同拍下來。
雖然已將照片盡量放大,但那隻眼睛裡映照出的人影,仍然顯得很模糊,只能大概看出是一名男子,中等身材,平頭,身形偏瘦。但相貌如何,卻完全看不清楚。
范澤天皺起了眉頭,這個模糊的人影,他好像在哪裡見過。
麗卻忽然叫起來:「這不是常非亮嗎?」
范澤天再一瞧,從那人影的外形輪廓上看,確實非常像死者的丈夫常非亮。
他一拍大腿:「咱們怎麼把他給忘了呢!丈夫不堪妻子出軌,怒而殺之,這不是常有的事嗎?
麗說:「可是我已經調查過,昨天下午,案發時他正在鄰市出差。據說前一天晚上忙了一個通宵,所以他昨天一整天都在賓館房間睡覺休息,直到下午5點多,才自己開車回到青陽市。」
范澤天說:「他出差的城市,距離咱們青陽市也就不到一個小時車程。他完全可以假裝在酒店賓館休息,避開服務員的注意悄悄溜出開車回來,殺死妻子之後再返回原來住宿的賓館。」
小李說:「就算他是兇手,可是密室之謎仍然沒有解開。」
范澤天說:「不,如果兇手是他,困擾咱們已久的密室之謎,就可以解開了。因為現在我已經知道,1209房間的門鏈並不是兇手拴上的,而是死者遲若蘭在中刀之後臨死之前,在房間裡自己動手拴上的。」
小李和麗都愣住了:「是她自己拴上的?為什麼?」
范澤天的推理其實很簡單。
常非亮在偵知妻子的出軌舉動之後,精心策劃了這場謀殺,借在鄰市出差自己有不在現場的證明的機會,悄悄回到青陽市,潛入青陽賓館,將妻子殘忍殺害。
但意欲與情人私奔的遲若蘭在臨死之前,忽然良心發現自己最愛的人其實還是自己的丈夫。常非亮雖然對她下毒手,但臨死之時,她還是一心為丈夫作想,她不想丈夫因為自己的死而去坐牢槍斃,更不想兒子在失去母親之後再失去父親,所以在丈夫行兇離去之後,她拼盡自己身上最後一絲力氣,將門鏈拴上,然後又抹掉丈夫留在刀柄上的指紋,印上自己的指紋,造成自己身處密室自殺身亡的假象。
她起身拴門鏈時,為了防止鮮血一路滴下被人識破,隨手用身邊的沙發墊摀住胸口。
這就是警方最後看到的,為什麼那只米白色棉布沙發墊距離遲若蘭的屍體有一尺餘遠,而上面卻沾染了大團血跡的原因。
小李問:「那張照片又是怎麼回事呢?」
范澤天分析說:「那張照片自然是常非亮為遲若蘭拍攝的。常非亮為了不讓妻子起疑心,騙她說自己出差提前回來,並且因為工作原因來到青陽賓館,碰巧與她相遇。為了掩飾自己的不安,還說窗外的風景不錯,主動提出給妻子拍一張照片。等到他動手殺妻之後,為了不留下痕跡,自然要刪掉這張照片。」
小李跳起來道:「既然如此,那咱們還等什麼,趕緊抓人去啊。」
范澤天搖頭說:「不行,咱們所有的推理,都是建立在照片眼睛裡一個模糊得看不清相貌的人影的基礎之上的。咱們不能光憑一個模糊不清的人影去抓人啊。」
麗說:「那怎麼辦?」
范澤天皺起眉頭想了一下,目光忽然落在電腦中那張照片的背景上。在那照片窗外作背景的山林中,隱隱有一個光點閃動。他忽然一拍腦袋:「我倒有一個引蛇出洞的計策,可以用來試探那姓常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