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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67章 死命囚案 2 文 / 岳勇

    這天早上,青陽縣衙新到任不久的縣令周敦儒剛剛起床,正在用青鹽擦牙,忽聽臥室外傳來急促的腳步聲,縣衙捕頭趙大海領著一名牢頭前來稟報:「大人,不好了,縣衙大牢死囚薛義,昨晚突然暴斃。」

    周知縣不由吃了一驚,囚犯無故暴斃,這可不是一件小事。

    他連臉也來不及洗,就隨趙捕頭一起,來到了縣衙大牢。

    進了死囚牢房,果然看見薛義口鼻流血,倒斃在地,急忙命人叫來仵作,詳細檢查薛義的死因。

    仵作忙了好一陣,才回報說:「死者雙眼翻白,面色紫暗,嘴唇發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間有血流出,應是中毒身亡。」

    「中毒身亡?」周知縣不由皺起了眉頭,說,「犯人囚禁在此,與外面少有接觸,怎麼會中毒?難道是咱們牢房供應的飯菜出了問題?」

    牢頭忙說:「那倒未必,牢房裡所有犯人都是吃一樣的牢飯,如果牢飯有毒,被毒死的就不止薛義一個人了。我看也許和這兩天來監牢裡探望他的人有關。」於是就把那名紅紗遮面的女子和清泉山莊莊主石清泉分別來牢裡探望薛義的事,詳詳細細告訴了周知縣。

    周知縣盯著他問:「你是說石清泉來的時候,還提了食盒,帶了飯菜?」

    趙大海知道知縣大人的意思,忙躬身說:「石清泉帶了飯菜來不假,可是卑職事先已經用銀針試過,酒菜之中並未下毒。」

    周知縣沉吟片刻,看著他問:「那麼依你之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趙大海想了想說:「卑職見過一些亡命之徒,事先將毒藥藏於假牙內,一旦作案被抓,知道難逃一死,便立即咬破假牙毒囊,自行了斷。我看薛義嘴裡少了幾顆牙齒,他平時也是個好勇鬥狠之輩,很可能也是學了這一招。」

    周知縣倒是頗有主見,想了想,搖頭說:「你說得不對。薛義的案子,從案發到審訊,再到刑部批復,已經鬧了好幾個月時間,他若想自行了斷,也不會等到今日。」

    趙大海一拍大腿說:「這毒既不是牢房裡的人下的,又不是牢房外的人帶進來的,更不是薛義自己服毒自盡,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周知縣背著雙手在牢房裡來回踱了幾步,瞧著地上的屍體道:「這薛義死得蹊蹺,其中必有隱情。趙捕頭,你速去將薛義一案的全部卷宗拿來給我,我要詳加察看。」他是半個月前才到青陽縣衙上任的新知縣,薛義的人命案是上任知縣審的,所以他並不太知情。

    趙大海猶豫一下,說:「大人,薛義的案子,可是已經呈報刑部,皇上硃筆勾決了的,如果橫生枝節,鬧出事端,咱們也擔當不起,不如就報個畏罪自盡,倒還省事。」

    周知縣把眼一瞪,道:「混帳,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豈能如此兒戲?你只管按我的話去做就是了,一切自有本官擔當。」趙大海臉色一紅,只好領命而去。

    周知縣蹙著眉頭,踱回簽押房,過不多時,趙捕頭就將薛義一案的全部卷宗送了過來。周知縣將自己關在簽押房裡,對著卷宗細細研究了兩天時間,也沒找到一點關於薛義中毒身亡的線索。

    薛義所犯的人命案子,其實並不複雜。

    薛義是青陽太平坊人,父母早亡,跟人學了些木匠手藝,靠挑著行頭走街串巷給別人打造木器為生,為人仗義,好勇鬥狠,愛打抱不平。

    有一回,他到清泉山莊做木工,辛辛苦苦幹了一個多月,算工錢時,卻分不取。他說自己多年前曾得到清泉山莊施粥救濟,大丈夫受人滴水之恩,應以湧泉相報,一個月工錢算得了什麼?

    清泉山莊莊主石清泉也是個熱情好客,愛交朋友的人,這一來二去,就跟他成了朋友。

    事發那日,天下大雨,石清泉相約薛義去望江樓喝酒。

    到了晚間,兩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冒雨相攜而歸,途中經過一條巷子,遇上一個名叫葛三的潑皮迎面行來。

    那巷子極窄,不可能讓三人並肩行過,薛義就仗著酒興,喝令對方讓路。

    那葛三也喝了點酒,死活不肯相讓,嘴裡還不乾不淨地罵著。

    雙方一言不和,就動手推搡起來。

    薛義一時衝動,順手拔出一把匕首,就往對方身上捅去。

    葛三閃避不及,胸口中刀,當場死亡。

    事件剛好被夜間巡邏的官差撞見,當場就把薛義給逮捕了。

    薛義對自己酒後行兇,殺傷人命的事供認不諱。

    上任知縣沒費多少功夫,就把案子給結了。

    周知縣反反覆覆將手裡的卷宗看了無數遍,從上面記載的情況來看,此案案情簡單明瞭,公堂審訊也並無波折,上任知縣的判處也合情合法,從頭到尾,並無不妥。

    他不由皺起了眉頭,暗想難道薛義的死,真的只是偶然事件,與其案情並無牽連?

    閉門思索好久,仍然不得要領。

    這時候,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忙把趙捕頭叫來問:「薛義一案,可曾留下證物?」

    趙大海想了想說:「證物嘛,只有一把匕首,就是薛義用來行兇殺人的那把匕首。據現場抓捕薛義的幾名兄弟回來說,當時他們就對薛義搜了身,他身上除了手裡這把血淋淋的匕首,便再也沒有任何東西。這把匕首也作為重要證物,一直被保存下來。」

    周知縣說:「快去拿來給我瞧瞧。」

    趙大海轉身跑了出去,不大一會,就從存放檔案的倉庫裡拿了一個牛皮紙袋過來。周知縣打開紙袋一瞧,裡面果然裝著一把匕首。

    他小心地將匕首拿出來,只見這把匕首約有七寸來長,因是證物,不便清洗,所以上面沾滿了薛義行兇時留下的血污。

    刀柄為鐵質鎏金,鑲嵌著一枚綠松石,看上去頗為名貴。

    刀鋒上雖然沾滿血污,卻仍透著一般逼人的寒意。

    周知縣扯下一根頭髮,放到刀刃上,輕輕吹一口氣,那頭髮立時斷為兩截。

    果然是一把吹毛斷髮的利器!

    他手持匕首,一邊細察一邊暗忖,如此利器,自然不可能就這樣裸露著刀鋒揣在身上,否則一個不小心,就會刺傷自己。

    這樣一把鋒利無比,名貴異常的匕首,肯定還配有一個華麗的刀鞘。

    可是趙大海剛才說了,案發當時,薛義身上除了這把匕首,並無他物,自然也就沒有刀鞘。

    如果這把匕首真是薛義的,他身上怎麼會找不到刀鞘?

    周知縣忽然心頭一跳:難道這把匕首,並不是薛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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