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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76章 雨夜疑凶 5 文 / 岳勇

    下午2點多,青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范澤天帶著一隊人馬趕到了案發地驢友客棧。

    一見面,他就埋怨起胡所長來:「老胡啊,你怎麼在這半山腰給我整出樁命案來?我這光爬山,就爬了幾個小時呢。」

    胡所長只有苦笑,上前把案情向他作了簡要匯報。

    范澤天看看地上的四包屍塊,回頭對法醫老曹說:「老曹,你先看看。」又叫過女警麗等四人,叫他們分別跟著山民上山,到各個拋屍地點看看。

    他自己則把驢友隊的隊長老蔡叫到一邊,向他詳細詢問案發經過。

    聽說方中言是在客棧二樓房間失蹤的,他又上樓到方中言的房間看了,然後沿著走廊盡頭的簡易樓梯走下來,因為昨晚下雨的緣故,樓梯上全是凌亂的泥足印。

    下了樓梯,右邊不遠,是廁所和浴室,左邊十來米遠的地方,是一間廚房。從廚房穿過,有一條石塊鋪地茅草遮頭的通道,通道那頭連著一個豬圈,豬圈建在魚塘上面,土牆茅頂,裡面養著十多頭豬,豬圈的地板是用厚木條拼起來的,中間留有二指寬的縫隙,便於將豬糞用水沖刷進池塘做魚食。

    范澤天背著雙手,圍著客棧轉了一圈,一面查看現場,一面在心裡思索著案情。

    死者方中言是由後面的簡易樓梯離開的,這一點已基本可以確定。

    離開時,床上被褥凌亂,說明他當時已經上床睡覺。

    如果是自己起床下樓,不可能不穿鞋子,據現場情況來看,他極有可能是在睡夢中被兇手制服之後,由兇手背著走下樓梯的。

    兇手把他背到某個地方,先將他殺害,再分解屍,四面拋屍。

    既然兇手背著方中言在雨夜中行走,負重之下,不可能走得太遠,所以兇手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應該就在客棧附近,可是昨晚一夜的大雨,什麼痕跡都被沖刷乾淨了。要找到第一現場,並不容易。

    他踱回客棧門口,法醫老曹一邊洗手一邊向他報告,現在基本可以確認,這些屍塊來自同一個人身上。死者死亡時間大約在昨天夜裡8點至10點之間,死後不久即遭分屍,分屍應該是深夜12點前完成的。

    綜合起來判斷,死者死亡及被肢解的時間,應該是昨天夜裡8點至半夜12點。

    范澤天點點頭,問:「凶器是什麼?」

    老曹順著自己的思路往下說:「據我判斷,兇手應該是先將方中言的頭硬生生砍下,直接導致他死亡,然後再進行分屍。兇手顯然對人體組織不熟悉,分屍的手法很拙劣,下刀處不是關節,而是緻密的肌腱部位。屍體的右大腿根部,股骨都被硬生生砍斷,能把肱骨、股骨這兩塊人體中最硬的骨骼砍斷,說明兇手力氣不小,這不像是一個女人能幹的活,所以兇手應該是個男人。凶器應該是很重的那種砍刀或者斧頭。」

    一個多小時後,麗等人打來電話,說發現四個屍塊包裹的地方,分別位於客棧東南西北二十里之外的山林或荒野,四個拋棄屍塊的地點之間有山谷阻隔,四點之間無路相通,只能是兇手從分屍地點分四次朝四個不同的方向拋屍。每個拋屍地點距離客棧都差不多有二十里山路,如果是在雨夜中行走,來回一趟,最快也得兩個小時。如果東南西北各跑一趟,至少得**個小時以上。

    范澤天聽罷,不由暗暗皺眉,兇手從把方中言背出房間到殺人分屍,再將屍塊包裹好,最少也得花費兩個小時,再加上拋屍時間,用時超過十個小時。

    如此長的作案時間,如此浩大的「工程」,不可能不留下一點蛛絲馬跡,可為什麼就是找不到一點線索呢?

    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分成四包,拋棄在四個不同的方向呢?

    難道兇手不是一個人,而是四個人?

    他想了一下,把周圍的刑警都叫過來,說現在有幾個重點:

    第一,找到兇手殺人分屍的第一案發現場;

    第二,找到殺人分屍的凶器;

    第三,排查可疑人員,死者只是路過的住客,應該與當地山民沒什麼糾葛,所以重點排查對象是與方中言一起上山的驢行隊員。

    眾人領命而去。

    「聽說你是第一個發現方中言失蹤的人?」

    范澤天把卓彤叫到一邊進行詢問。

    卓彤眼圈通紅,聲音哽咽:「是的,昨天晚上,幾名男隊員都在打牌,只有方中言一個人在看電視。大約晚上8點的時候,他接連打了幾個呵欠,然後就上樓睡覺了。後來8點半,我也上樓休息,忽然想起一件事要找方中言說一下,所以就去他的房間,卻發現他不在房間裡。」

    范澤天眉頭一挑,盯著她問:「你晚上找他想說什麼事情?」

    卓彤臉色微紅,略顯尷尬,猶豫一下,還是把二手賤男欺侮自己,方中言及時替她解圍的事說了。她說我其實是想單獨跟他說聲謝謝。

    范澤天點點頭,說:「據我們警方分析,兇手很可能就在你們的驢行隊伍中,你發現有誰值得懷疑嗎?」

    卓彤朝老蔡等人站立的方向看了一眼,說:「除了二手賤男,我想不出別人了。」

    范澤天道:「就因為他曾用言語威脅過方中言?」

    卓彤說:「他這種人,身上江湖習氣極重,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范澤天點頭說:「好的,謝謝你,你提供的線索對我們非常重要。」

    接下來,他找到了二手賤男,這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平頭,身體壯實,胳膊上了一個狼頭,看上去不像個善茬。

    范澤天問他:「你叫什麼名字?」

    他漫不經心地答:「二手賤男。」

    范澤天火了,眼一瞪:「你給我老實點,我問你本名叫什麼?哪裡人?」

    二手賤男被他震住了,馬上站直身子,老老實實回答:「我、我叫崔劍平,二手賤男是我的網名,我是青陽市人。」

    范澤天上下打量他一眼,問:「聽說你曾放出狠話,想要『做』掉方中言?」

    二手賤男的臉一下就白了,額頭上冒出冷汗:「警官,那只是一時氣話,你可千萬別當真。我這人雖然小錯不斷,可是殺人放火挨槍子的事從來不沾。再說我昨天吃完晚飯,從晚上7點多開始,就一直在跟老蔡他們打牌,牌局直到深夜12點才結束,中途我除了上廁所離開過幾分鐘,就再也沒有離開過牌桌。我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范澤天問:「那打完牌之後呢?」

    「那就更沒有時間了。牌局一散,我們就發現方中言失蹤了,大家三人一組,四處尋找,找了幾個小時,也沒有線索,後來就報了警。在等待警察上山的過程中,我們誰也沒有睡覺,都聚在一樓餐廳裡,誰也沒有單獨離開過。這一點,老蔡他們都可以給我作證。」

    范澤天叫來老蔡一問,方知二手賤男所言不假。

    從昨晚7點多牌局開始,至深夜12點結束,期間幾個小時,除了數分鐘上廁所的時間,誰也沒有長時間的離開過餐廳,就連柴刀也忙進忙出,誰也不可能有兩個多小時去殺人分屍,又花**個小時去拋屍。

    如此一來,驢友隊伍裡的幾個人的作案嫌疑都可以排除了。

    難道兇手是山上的山民?

    可是方中言只是恰巧路過的驢友,與山民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誰會朝他下如此毒手?

    砍頭殺人,分屍拋骨,這完全是對待不共戴天的仇人的殘忍手段啊。

    范澤天決定對居住在周圍的山民展開排查。

    好在附近山上只住著數戶人家,排查起來並不困難。

    范澤天把自己掌握的情況跟刑警小李說了,叫他帶人去把附近的山民都排查一遍。山民住得比較分散,一定不要錯過任何一戶人家。

    小李帶人去了,沒過多久,就拎了一個滿身酒氣睡眼惺忪的中年男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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