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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78章 雨夜疑凶 7 文 / 岳勇

    負責走訪排查山民的刑警回來報告,說山民們都反映並不認識方中言這個人,警方經過仔細摸排,沒有發現可疑線索。

    范澤天好像早就知道會是這個結果,並不覺得意外。

    他掏出手機,走到一邊,給市局的人打了個電話,交待幾句,然後帶著小李,圍著客棧走了一圈。

    走進廚房時,柴刀正貓在灶台前,準備生火做飯。

    廚房的牆壁上,掛著一些用草繩紮好的乾草藥,范澤天湊上前看了一下,有甘草、三七、黃蓮、夜交籐等。

    他對柴刀說:「原來你還懂中草藥啊,真不簡單。」

    柴刀咧嘴一笑,答道:「山民住在山上看醫生不方便,有個頭疼腦熱,都是自己上山採藥煎了吃。」

    范澤天穿過廚房,廚房後門口有一條通道,與建在池塘上的豬圈相連。

    他們推開豬圈的門,一股豬糞臭味沖得小李直皺眉頭。

    豬圈裡養著十幾頭半大的豬,哼哼唧唧地正等著主人來餵它們。

    地上已經堆積了不少豬糞。

    范澤天見門邊有個水桶,就跑到池塘邊提了一桶水,往豬圈裡一倒,一些豬糞就被從地板縫隙裡沖刷進了池塘,成了魚食。

    小李笑嘻嘻地問:「范隊,你想學養豬呀?」

    范澤天跨進豬圈,在剛剛洗沖乾淨的一塊地方蹲下來,一面細看,一面說:「我是在尋找兇手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

    小李一拍腦袋,猛然明白過來:「兇手作案時既是晚上,又下著大雨,客棧周圍數里之內連個避雨的地方都沒有,所以兇手不可能露天開燈冒雨作業,而這個極少有人來的豬圈,就成了他最好的選擇。」

    范澤天點頭說:「不錯,而且作案之後,豬糞的臭味,可以掩蓋殺人的血腥味,流在地上的血跡,只要用水一沖,就乾淨了,幾乎不會留下痕跡。」

    小李頓時興奮起來:「我馬上叫痕檢的人過來看看。」

    很快,痕檢人員就來向范澤天報告,從豬圈地板縫隙裡檢出了一些人體血跡及碎骨,初步化驗,系死者方中言留下的,但如果要最後確認,則需把樣本送回市局作進一步檢驗。

    范澤天點點頭,說:「看來這裡應該就是兇手作案的第一現場了。」正說著,手機響了,是市局的人打過來的。

    范澤天一邊接聽一邊頻頻點頭,掛了電話,他對小李說:「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我已經基本掌握了,兇手是獨自一人作案,而且就是住在客棧裡的人。」

    小李驚訝地道:「可是我們已經排查過了,客棧裡的人,包括店主柴刀,都沒有作案時間呀,而且兇手把屍塊包裹之後丟棄在四個方向的四個點,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完成這個任務,至少得要**個小時。兇手是怎麼掩人耳目做到這些的?」

    范澤天皺起眉頭,說:「你問的這個問題,也是我目前唯一沒有想明白的地方。」

    兩人邊說邊走到客棧前面的空地上,這時天色將晚,已經到了做晚飯的時候,圍觀的山民都已散去,空地上只剩下警察忙碌的身影。

    突然,不遠處傳來一陣狗叫,范澤天扭頭一看,只見牆角邊,一隻狼狗正在跟一隻大黃狗打架,那狼狗骨架高大,異常兇猛,一口咬住大黃狗的脖子,將它叼起,跑出十幾米遠,再一甩頭,竟將大黃狗甩出一丈多遠。大黃狗吃了敗仗,一邊慘叫,一邊負痛而逃。

    小李告訴范澤天,這條狼狗名叫猛子,是柴刀家的獵犬。

    「好,我明白了。」

    范澤天像是從深思中猛然回過神來,用力拍了一下小李的肩膀,把小李驚得一愣一愣的。范澤天說:「去,把所有人都叫過來,包括柴刀,現在是揭開謎底的時候了。」

    在小李的召集下,不大一會兒,大伙都集中到了客棧前,柴刀身上還繫著做飯的圍裙,好像隨時準備回廚房炒菜一樣。

    范澤天掃了大家一眼,大伙鴉雀無聲,靜待他指出這樁謎案的真兇。

    范澤天說:「關於這樁碎屍案,目前已經基本偵破。首先,我想說一下兇手作案的手法和過程。」

    昨天晚上,兇手在方中言喝的茶水中摻入了一些用夜交籐煎出的藥水。夜交籐是一種中藥,有催眠的作用,中醫可用來治療失眠。所以方中言喝下不久,就呵欠連天,晚上8點左右,就早早回房間睡覺了。

    他剛睡下不久,兇手就從簡易樓梯上到二樓,為防被人發現,他順手關掉二樓走廊燈,將昏睡中的方中言從被窩裡背到後面豬圈中,用斧頭殺人分屍之後再進行拋屍,最後將用作凶器的斧頭洗淨放回原處,再用水將豬圈沖洗乾淨。

    聽完范澤天的推理,大伙你看我我看你,還是一頭霧水。

    小李問:「那兇手到底是誰呢?」

    范澤天背著雙手,踱著步子,目光自每個人臉上掃過,最後落在柴刀身上:「兇手不是別人,正是驢友客棧的店主柴刀。」

    柴刀嚇了一跳,一面在油膩膩的圍裙上揩著手,一邊哆嗦著說:「警官,您可別開玩笑,俺柴刀怎麼會是殺人兇手呢。」

    眾人也大感意外,小李說:「怎麼會是他?老蔡他們打牌到深夜12點,柴刀一直在旁邊端茶倒水炒下酒茶,忙進忙出的,哪有時間作案?」

    范澤天說:「其實我們都被法醫老曹誤導了,老曹分析兇手作案時間大概需要兩個小時,我們就以為兇手一定要有整整兩個小時的作案時間,其實不是,作案時間需要兩個小時,這是沒錯的,但兇手完全可以化整為零,把兩個小時一百二十分鐘的工作量,用六個二十分鐘,或者十二個十分鐘來完成。比如說,他先花十分鐘時間把方中言背進豬圈,再回到餐廳給打牌的人倒杯茶,然後又花二十分鐘去殺人,再回到餐廳露一下面,然後趁去廚房燒水炒菜的機會,再跑到豬圈切割和包裹好第一塊屍體……」

    小李漸漸明白過來:「所以兇手不一定是昨天晚上離開餐廳兩個小時的人,而一定是昨晚8點至12點之間,進出餐廳次數最多的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符合這個條件的人,只有為客人端茶倒水拿酒炒菜不斷跑進跑出的店老闆柴刀。」

    范澤天說:「一開始,我並沒有懷疑到柴刀頭上,把我的注意力引到他身上的,是兩件東西,第一個是柴刀掛在廚房裡的夜交籐,恰巧我懂一點中醫,知道這味中草藥有很好的催眠作用。我一直以為方中言是在睡夢中被兇手制服打暈之後再被擄下樓的,可是房間裡並沒有扭打過的痕跡,樓下的人也沒有聽見方中言的叫聲,所以我想,他很可能是被迷暈之後,在毫無反抗的情況下,被兇手背下樓的。而這個夜交籐的出現,正好印證了我的想法。第二件東西,是作為凶器的斧頭。要知道人的骨頭,其實是相當堅硬的,用斧頭砍斫屍體,肯定會在刀刃上留下一些崩壞的缺口,兇手想要歸還斧頭,就必須花時間把斧刃重新打磨好,而且還要把上面的血跡小心清洗乾淨。如果我是兇手,作案之後一定不會花時費力這麼做,直接把斧頭扔進池塘豈不更省事?可是兇手卻把斧頭打磨清洗之後放回了原處,這是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兇手不想丟棄這把斧頭,他覺得這件工具丟掉了可惜,他覺得這東西留著日後還可以用。」

    小李說:「對這把斧頭深有感情捨不得丟棄它的人,只能是它的主人了。」

    范澤天說:「自從確認凶器是這把掛在牆上的斧頭之後,我就已經開始懷疑柴刀了。但為了不打草驚蛇,我故意叫他去給我們準備晚飯,用以麻痺他的思想,為我們後面的偵破工作贏得時間。」

    柴刀把身上的圍裙脫下,狠狠地扔到地上,一張紫膛臉憋得通紅通紅:「你、你別抓不到兇手,就在這裡隨便找一個人頂罪。我跟方中言素不相識,無冤無仇,怎麼會對他下如此毒手?」

    范澤天盯著他冷冷地道:「你跟方中言,真的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嗎?我看不見得吧。我打電話回市局,叫他們請北江市公安局協查過。大約三年前,方中言還是北江市城管局城管大隊的大隊長,有一次在街道上清理小攤小販時,一個女商販不想被他沒收擺地攤的三輪車,所以騎車逃跑,方中言則帶人在後面追趕。女商販慌不擇路,在逃跑過程中,被一輛迎面駛來的小車撞死。當時這名女商販肚子裡已經懷了孩子。因為方中言是正常執法,所以事後並沒有被追責,後來他因整治小商小販成績突出,反而還陞官做了副局長。我請人查過,這名被城管追趕而遇車禍致死的女商販,就住在這筆架山上。他的丈夫名叫柴刀……」

    「別說了,求求你別說了……」柴刀忽然蹲在地上,使勁扯著自己的頭髮,哽咽道,「不錯,方中言就是殺死我老婆的真正兇手,一屍兩命啊!後來我多次上告,都被手眼通天的他壓了下來。他雖然不認識我,但我卻永遠記住了他那張比強盜還兇惡的城管隊長的嘴臉。這一次,他一住進驢友客棧,我就認出他來了,這可真是老天有眼,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叫這殺妻仇人自動撞到我手裡,大丈夫有仇不報,何以為人?於是經過一番策劃,昨天晚上,我就在他喝的茶裡摻入了夜交籐煎出的藥汁,後面的事,就跟你推斷的一樣,我每次進廚房,都要藉機去一次豬圈,在方中言身上砍幾斧子,為了防止鮮血濺到身上,我還在身上穿了一件塑料雨衣……」

    小李說:「現在兇手的作案時間已經弄明白了,可是拋屍時間呢?以客棧為中心,朝四個方向拋屍,每個點都距離客棧至少二十里。如果是一個人所為,那麼完成這個任務至少需要**個小時,他又是怎麼做到的?」

    范澤天說:「這其實是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個點了。兇手為什麼要分四次拋屍,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他又是怎樣做到的?這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直到剛才看見柴刀那只凶狠凌厲的獵犬,我才幡然醒悟,原來完成拋屍工作的,並不是柴刀,而是他的狼狗,這樣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分成四塊拋棄就很容易理解了,因為狼狗再厲害,也不可能一次叼起整個屍體,只有化整為零才行得通。」

    柴刀抬頭看著他,眼裡透出欽佩的目光:「連這也瞞不了你,你可真是神探啊。正如你所說,我第一次進豬圈,先將方中言的頭及兩隻手砍下,包好,讓猛子叼著,指示他放到東邊二十里外一個我跟它打獵時去過的地方。等它跑完一趟回來,我第二次進入豬圈,再砍下方中言的上半身,讓它叼去南面二十里外……我之所以用厚厚的塑料袋裝好屍塊之後,再在外面包上麻布,就是為了不讓猛子把裡面的塑料袋咬破而一路上漏出血水。而且分四個方向遠距離拋屍,如果案發,也可以迷惑警方,警方一定會以為這麼大的工作量,肯定非一個人所為。」

    范澤天看看站在門邊的狼狗,說:「我查過資料,像這種狠狗,奔跑起來,最快時速可以達到一百里,可以連續不停地奔行三個小時。二十里路程,它打個來回也就二十多分鐘時間。而且方中言身材比較瘦,屍體一分為四,每個包裹的重量也就二十多斤的樣子。我看見這只狠狗剛才將一隻三四十斤重的大黃狗叼起後扔出好遠,所以叼這麼一點屍塊,應該不成問題。我也是看到那兩隻狗打架,才忽然想明白的。」

    那只名叫猛子的狼狗彷彿明白了什麼,懂事地蹭到主人身邊。

    柴刀忽然抱著它的頭,嚎啕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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