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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野人綁架奇聞 文 / 煢煢柳毓

    第十二章:野人綁架奇聞

    劉長生說:「千百年來,不僅在我國的湖北神農架範圍,而且在雲南、新疆、**等地,也盛傳著有關野人的種種故事,其中單身行人被野人綁架的有男有女,當然,有男野人,也有女野人,其都喜歡把單行人掠到其住的山洞,強迫被掠的人與其野人**,當然,男野人掠的是女者,女野人掠的是男者,生下了小野人的奇聞也曾見於報道說,未曾聽說男野人綁架單行男者,女野人綁架單行女者的……」

    據聞,1957年,在浙江遂昌縣某地,有人曾打死過一個小「野人」,目擊者說,當時有個13歲的小姑娘在漫地裡挖野菜,突然從山林裡衝出來一個小「野人」欲向小姑娘襲擊,被就近處的人們發現,群起一擁而上,圍追堵截,打死了那個小「野人」。

    它渾身長有棕色的毛,連手掌也長有長長的毛,面孔跟人一樣,頭髮黃色。與一般傳說的野人有所異樣,有人說其是妖怪所變,若不是當時在場的人多,恐怕小姑娘會凶多吉少,有人說既是妖怪所變,倒不如把它給吃了,讓它不能在害人,有人說吃了它能壯膽……在那缺糧少食忍饑受餓的年代,在場的人為裹腹便顧不了許多,就把打死的那小「野人」給煮分吃了,只留下了小「野人」的手和腳,被一中學老師製作了標本。

    1960年,川藏公路163至165道班上的一名女工,單身到河邊洗衣服,就在她正洗著衣服的時候,竟意外地被一個男「野人」掠去,把她揹到山上,藏在了一個陡峭的山崖洞裡,笑嘻嘻地比劃著討好她,摸她這,摸她那,然後扒掉她的褲子,和她交媾做了夫妻。待他辦完了「夫妻」之事後,便出去給她找東西吃,恐怕她逃跑,就用一塊大石頭堵住洞口。當然,一個單身弱女人豈能抗拒得了那男野人的交媾行為,只能又驚又怕的忍受,說不定抗拒惹怒了那男野人,其就會把她給撕吃了,當然堵住洞口的大石頭,她是無力搬開的。

    後來她生下了兩個小「野人」。直到1970年,這個女工乘著那「野人」對她放鬆了戒備,不在用一塊大石頭給堵住了洞口,大概認為她已是自己孩子的母親,便讓她照看孩子,自己出外打取食物。她便趁那男野人不在山洞的時候,才帶著親生的兩個全身長毛的小「野人」僥倖逃回。歷經10年原始的生活,她已像是個母野人,多虧她還有人的記憶能力,時時有記著回家的意識,才能回得來,當時說話已是不大清楚,唔唔呀呀的,被送到林芝醫院治療了很長時間,才恢復了人的語言和功能。

    1964年,在**北部黑河地區上貢寺,有一個名叫且繞的青年幫工,在一次放犛牛時,被一母「野人」抓走,關在山洞裡好幾年。母「野人」並沒有殺他,做為她的口中之食,而是與他笑嘻嘻地**,拉扯他手讓他摸她的乳房,摸她的……她嬉皮笑臉地伸手擺弄他的〞shengzhiqi〞,待他的那東西硬棒棒的起了火,便把他摟在了懷裡……

    他被迫接受了與她母野人的夫妻生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天長日久,使母「野人」雖然生下了兩個小「野人」,但他仍然忘不了自己的家,想回家,怎奈母野人把他看得緊,只讓他看著兩個「孩子」,不准他走出山洞。後來,旦繞趁母「野人」出外打食的機會,伺機逃出山洞,躲進了牧民的家裡。

    那個母「野人」發現他逃跑,便氣勢洶洶,發瘋似地追下山來尋找旦繞,發出聲聲瘆人的怒叫,把整個牧區擾鬧的不得安生。牧民們看那母野人找不到被其綁架的他,便肆無忌憚在那牧區穿行怒叫,不肯離去。牧民們看那母野人在此會危及到牧民們的生命安全,特別是孩子們,便開槍射殺了那母野人。當且繞帶領牧民們到山洞裡去接那兩個小「野人」時,發現那兩個小傢伙已被它們的母親給弄死了。這顯然是母「野人」為報復他的逃跑,而將怨恨報復在了孩子的身上。

    1968年,在**珠峰以北的拉孜區,有一個叫洛坦的藏民男青年突然失蹤。當地公安人員和其親友出動去找,他們漫山遍野的尋查呼喊,始終杳無音信,待尋找到第三天,突然發現半山腰處,有一野人正在攀緣而上,動作敏捷,如履平地。其行為機警靈敏,從其轉身回看人群的時候,可見到它胸前有兩個大的**,知是個母「野人」。

    尋找的人懷疑失蹤者可能是被那母「野人」給掠了去,便依那母「野人」為線索,就順著它的去向,仔細搜索,才在十幾公里外的一個陡峭的崖洞裡,找到了那個失蹤了幾天的洛坦。兩公安人員奮力把堵在洞口的大石推開,發現洛坦正躺在洞裡,已經奄奄一息。

    洞穴裡放著剛宰殺的牛肉和牛皮,鮮血淋漓,還帶著餘溫。當他們揹著他走出山洞時,發現不遠處那個母「野人」,正在那山崖上往這裡觀望,身上還揹著個什麼獵物。一公安人員朝它開了一槍,驚嚇了它,那母「野人」才揹著獵物匆匆忙忙逃走,其行動如此敏捷,爬山越嶺,健步如飛,如履平地,片刻功夫,已是無影無蹤。

    洛坦被人救回去送醫院診治,待他清醒後,回憶說,當時他正在路上行走,被一個比他高大得多的母野人捉住,衝著他直笑。那母野人身材高大,渾身黑毛,赤身**,長著一付既像人又像猴的相貌,抱住他做出親熱的樣子,用她那雙大的乳房蹭他的臉,又摸他的那東西,如此親熱的動作,使膽小如鼠的他被其嚇昏跌倒,以後的事情就記不起來了。

    1969年的一天中午,**林芝縣布久村的**個小伙子到村外不遠處的原始森林山坡上砍柴,當他們四散開來各自砍柴時,一個「野人」突然出現,將二十五歲的強巴一陣風似的給掠走了。強巴促不及防,看到一個渾身長毛的怪人來到他的面前,伸掌拍了拍他,當時嚇得一陣昏眩,什麼也就不知道了。當他甦醒過來時,發現自己已躺在了一個可容納七八個人的山洞裡。

    母「野人」看他醒來,嘻笑著看他,兩隻粗糙的手握著不少野果子,不時地朝他擺動,意思叫他吃,並一隻手拿著野果子送到他嘴邊。強巴既驚又怕,不敢吃,也吃不下,索性閉上眼睛,不理睬母「野人」。

    母「野人」出洞前,總要對著強巴友好地笑了笑,出了洞,又總要把洞口用大石頭給堵上,防止他逃跑。一連幾天過去了,強巴看母「野人」對他如此友好親熱,沒有殺害他的意思,驚恐的心漸漸鬆弛下來,不在害怕,才感到了餓,飢腸轆轆,實在難以忍受,為裹腹,能活下來,便飢不擇食地吃了母野人送給的野果和生肉,才沒有餓死,天長日久,也逐漸適應了和那母野人的生活。

    後來,他對母「野人」沒有了戒備之心,反正是死是活在其一念之間,為能苟且偷生,留得以後逃跑,也只有順從母「野人」的擺佈,聽從於她,若是惹怒了她,她會置他於死地,就像是拈死只螞蟻那麼簡單,為此,他也會賣乖的衝著她笑,心想只要你不殺我,我什麼都可以依從你,做到忍辱求全,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天長日久,總能找到逃跑的機會。

    在此期間,他被母「野人」拉住手臂,摟抱在其赤身**的懷裡,用手擺弄著他的那**,待充血長大堅硬後,與他交媾在一起,如此過起了夫妻的生活。兩年後,母「野人」生下了一個雄性小「野人」。小「野人」地哭叫聲,既像強巴小時候的哭聲,又像現在的「野人」的腔調。

    功夫不負有心人,後來強巴終於找到了逃跑的機會,給逃了出來,當時已是不大會說話了,幾乎是赤身**,頭髮長得披散在肩上,鬍子拉茬的,活像個「野人」,當然,隨著時間的推進,在醫院的治療下,漸漸恢復了人的生活,說出了以上的回憶。

    1972年的藏歷9月,有一行人路過定日縣卡達區的一片密林時,其中一人因解手落在了隊伍的後面,隊伍轉過一個山嘴處,仍不見那個人跟上來,便立即派人回去尋找,卻沒見那個人的蹤影。此後,他們多次派人查找那人,均無下落,音信皆無,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疑為是被土匪暗殺,或是被什麼野獸給吃掉了。

    過了數月,一隊解放軍戰士巡邏到叫曲阿拉山的懸崖下,忽聽到山腰處有人呼喊,循聲望去,發現50多米高的陡峭山崖上有一洞穴,喊叫聲就是從那個洞穴中傳出來的。洞穴四面無路可通,只能攀緣樹枝或籐葛飛蕩過去才能接近洞口。

    解放軍戰士為救那個在洞穴中喊叫的人,便想盡辦法攀登而上,未待接近洞口,由於洞穴裡的人求救心切,便一躍而下,不慎落到崖石上,當場摔死。大家圍上去看,發現他就是幾月前因小便落下隊伍的神秘失蹤者。他的身上衣服已經是破爛不堪,手和腳用獸皮給捆住,洞穴下有不少獸骨,像是吃光了肉從洞口扔下來的骨頭。

    這時,洞口出現一個「野人」全身有毛,長髮,**很大,是個母「野人」,它見此情景,蕩著籐條迅速而敏捷地逃跑了。大家為之揣測,這個死者,就是被那個母「野人」給綁架到山洞的。人們給他穿好衣服,為讓死者入土為安,就地把他給埋葬了。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巡邏又路過那個地方,發現他的屍體已被挖出,衣服被撕得稀爛。

    李百惠聽他所說的野人綁架奇聞,面頰上浮現出一絲讓人難以覺察到表情,是聽到了野人綁架的奇聞感到不安,或是她的心中另有什麼打算,只有她自己心裡清楚。她暗暗地看著李劍,不由得捫心自問,野人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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