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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文 / sofia(書坊)

    過了一會兒,阿姨就很速的把啤酒鴨做好了,這邊阿姨做著飯,那邊蒸著米,一會兒阿姨就讓小雪姐去喊叔叔吃飯了

    把筷擺好,我們幾個人坐下開始吃飯。夾了一塊鴨肉,入口有一種淡淡地啤酒香,配上微辣的滋味,真是帶感。

    「怎麼樣,好吃吧。」阿姨見我嘗了一口,趕忙問我的感受。

    「超贊。」

    「好吃就多吃點,以後阿姨還給你做別的好吃的。」說著,阿姨又給我夾了好幾塊鴨肉放到我碗裡。

    「嗯。謝謝阿姨。」

    「真是有了薇薇,就忘了親生閨女。」小雪姐在旁邊酸酸的說道。

    「吃你的吧,這麼多好吃的也堵不上你的嘴。」說是這樣說,阿姨還是夾了一塊肉,放到了小雪姐碗裡。

    吃了飯,小雪姐領著我到了她的臥室裡,教我開了開機,並且給我下載了一些必要的軟件,像是word還有狗輸入法之類的。考慮到我還要寫小說,小雪姐順帶又給我了一個u盤,這樣以後我就可以用電腦打字了,總好過用手寫。

    小雪姐開車把我送到了公交站牌那,目送我上了車,她才離開。坐在車上,小心翼翼地抱著電腦主機,生怕一不小心壓壞了或者怎麼的。好不容易,汽車搖搖晃晃地到了我們村口,我連忙提著電腦下了車。

    想著浩浩上次給我說自己還有半個月才能放假,我回到家簡單收拾了一下,把電腦組裝好,準備明天去校看看他,順便給他說一聲,自己要陪著冉樂去看演唱會的事。

    說起演唱會,或許我可以去批發市場買點兒小玩意,像是螢光棒呀,哨,小喇叭,海報之類的,好歹咱上輩也是經歷過幾場演唱會的人,有的歌迷可能因為是從遠地坐火車來,沒準備應援的東西,這時候如果我要是買點東西,可能稍微會賺點吧,就當是個小小的鍛煉吧。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看看冉樂是怎麼想的,如果能說服她,和我一起,那麼好歹還有個伴。

    隨即我便給冉樂打了個電話,問一下她的想法。

    「喂,誰呀,沒什麼重要事,一會兒再打過來,困著呢。」耳邊傳來冉樂懶懶的聲音,一聽就知道,肯定還在被窩裡躺著呢。

    「是我,你怎麼現在還沒起呀,都幾點了。」

    「是薇薇呀,別提了,昨天晚上我通宵看了本小說,到凌晨五點才睡,能不睏嗎?」

    「不和你閒扯了,你不是要看演唱會嗎?咱倆先去外面賣點周邊產怎麼樣?」

    「什麼周邊產?」

    聽見冉樂略點疑惑的聲音,我只好給她解釋:「就是螢光棒拉,還有你家偶像的海報之類的,你覺得怎麼樣?」

    「我偶像的海報,那麼帥,你也忍心賣呀!」

    一聽冉樂又開始花癡了,我只好打斷她不切實際的幻想。「忍心,特別忍心,難道你不想更多人欣賞你家偶像的風采。」我覺得自己就像拐賣小紅帽的大灰狼,那叫一個循循善誘呀。

    「那,那好吧。好呀,我要自己賺錢,可是咱倆去哪買這些東西啊。而且這真的能賺錢嗎?」畢竟還是高中生,冉樂一聽,剛開始還有點兒興奮,後來腦開始考慮一些實際的問題。

    「咱這不是有批發市場嗎?明天咱倆一起去那兒看看,怎麼樣?」

    「行,反正一放假,我什麼時候都有空,那明天見吧。」

    「行。」約定好明天什麼時候在哪兒見面,我掛斷電話,仔細琢磨起這些問題。先,憑借莫寒宇的人氣,旁邊的小販肯定特別多,再加上現在的粉絲都是有組織有計劃的去看演唱會,我如果想要賺錢,估計可以,但是絕對賺的不多,算了,就當是個小體驗吧。反正也不依靠這個賺錢。

    美美睡了一覺,第二天起來,收拾了一下,拿了張銀行卡,想了想,還是往兜裡裝了塊錢,趁機去給浩浩買件衣服。

    算了下時間,提前了五分鐘到了約定的地方,在那等了兩分鐘就看到冉樂從公交車上下來,朝她招了招手,我們倆一起往批發市場走去。

    你還別說,批發市場的東西就是便宜,在我們賣一塊錢一張的海報,這裡一塊錢張,又貨比家,買了一些螢光棒這類的東西,最後,我和冉樂一人拎了一大包東西滿載而歸。廢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東西存進去了我們那的一家商場裡,我和冉樂準備去逛會兒街。

    仔細回憶了一下,這估計是我重生回來這麼長時間,第一次出來逛街,看了看賣的衣服還有鞋的樣式,我敢肯定,自己絕對能給李叔提供一些好的建議,起碼樣式上總能說得過去。

    在冉樂的參謀之下,我給浩浩買了件男式的棉襯衣,冬天穿,配在裡面還好看一些。冉樂又買了一雙長靴,我們倆就轉戰餐廳了。沒辦法,冉樂我們倆都不是喜歡逛街,一般都是直奔目標去,一會餓就會買好衣服,除非我們兩個人閒得無聊了,才會瞎逛,簡稱windowshopping,只看不買。

    吃了飯,看了下時間也不早了,我就讓冉樂提著兩大包東西回了家,不過是讓她坐出租回去的,要不她一個人拎那麼多東西,我也不放心。好在冉樂和她爸媽說過這件事,要不然我還得千里迢迢的把東西拿回家裡,不得把我給累死啊。

    去浩浩的校看了看他,總覺得像是在探監一樣,他出不來我進不去。拋棄了這一好笑的想法,我回了家養精蓄銳,準備天後去z市那場演唱會。在腦海中,演練了一遍應該怎麼定價錢,怎麼吆喝,怎麼佔地方的事,突然,我想起來,自己還得準備零錢,要不然該怎麼找人錢呀。趕緊又去村

    裡的超市裡,找那裡面的老闆換了一塊錢的零用錢。

    算了一下我和冉樂的支出,到現在,花了一七十塊錢,再加上這換的一塊零錢,我們倆一共拿出來了五塊錢,還剩二十塊錢,把錢裝到我的一個挎包裡,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偷了。還是提前做好防範,畢竟那一天會有小偷光顧。

    默默等待著第一次的實踐,畢竟我自己心裡也沒底,大概冉樂他爸媽把這當做兩個孩的玩鬧看吧。那一天終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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