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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文 / sofia(書坊)

    來到旁邊一個小小的隔間,我和林哲坐在那兒開始準備工作。

    「林哲,你個畫畫吧?」

    「嗯,過,畫的還可以,怎麼了?我先說明一下,我對你們女生的鞋呀之類的不是感興趣,不過因為專業原因,也看過一些。」

    「那就好,起碼我跟你說坡跟,防水台之類的,你應該知道一點兒。好吧,我就假公濟私一下,把我理想中的高跟鞋的樣式給你說一下,看你能不能畫出來。」一想到如果林哲能夠畫出來,我就高興死了,那可意味著「小紅魚」啊。

    「行,我盡量吧。」

    「嗯,我們先畫一個單鞋的樣式吧,這不是快到春天了。先,是方根的鞋,跟大概五六厘米,要有四厘米那麼寬。」給林哲比劃了一下,他在紙上畫了一個側面圖。

    「額,是那種露腳面的,鞋是圓頭的,這樣看上去會顯得腳小一點兒,鞋前面有個裝飾,蝴蝶結怎麼樣?用和鞋一樣的料做一個蝴蝶結出來,要雙層的。」

    按照我的描述,林哲把樣式畫了出來。還別說,專業的就是專業的,他居然按照我的描述畫出了我理想中的樣式。

    「畫的真好。但是,林哲,我們選什麼顏色呀。」

    「嗯,如果是春天穿的鞋,我覺得盡量挑選亮系列,不要什麼褐色,黑色之類的。但是,你看是選單色還是兩種顏色搭配起來?」

    「兩種顏色搭配起來更好看一些吧,你看看綠色和白色怎麼樣,可以是鞋的前面是白色,其他部分是綠色,這樣會顯得有春天鮮嫩的感覺。」

    「行,我試試塗上顏色。我們也可以粉色搭配白色,米白色搭配粉色蝴蝶結,這樣搭衣服好配一點兒。」

    看著林哲小心翼翼地開始著色,我在旁邊又絞盡腦汁的思起來別的樣式。這種是屬於少女風的,估計大女生喜歡的會比較多,但肯定有的女生不喜歡穿高跟鞋,應該再想想平底鞋。

    「薇薇,你看怎麼樣?」一會兒,林哲就把鞋塗好顏色了。「我看著還行,起碼比市場上的要好看的多。」

    「嗯。聽你這麼一說,我就有信心的多了。林哲,你覺得女生穿高跟鞋好看還是平底鞋好看?」

    「我?我覺得高跟鞋好看,女生穿上高跟鞋會給人一種挺拔的感覺,襯得腿特別修長,很有氣質。有的低個女生,就很喜歡穿,因為她們覺得高跟鞋給了她們自信。」

    「哦,但是有些女生本身個都夠高了,而且穿高跟鞋特別的累,穿一天下來,基本上腳都廢了。要不然在畫一種平底鞋?就那種跟大概有一厘米那麼厚,要磨砂布料的,在鞋前面粘上小水鑽,鞋要是尖頭的,這樣看上去好看一點。」

    我這邊說著,林哲那邊動手畫著。最後,我們倆討論了一下顏色,一致認為應該選擇純色調,像玫紅色,粉色,寶石藍色等等之類的。

    「要不在弄一個小細跟樣式的吧。還選純色,但在鞋跟上下功夫。不是有水晶鞋的傳說嗎?我們可以把鞋跟上沾滿水晶,鞋為魚嘴形的,這樣看上去比較時尚一些。你看鞋跟選多高?」

    林哲一點一點把鞋跟增高,看一下效果,最後選擇為8厘米,又擔心高了不方便,又在鞋前面多了一個2厘米的防水台,這樣鞋高6厘米,應該走時方便一些。

    我們倆又仔細看了一下,正準備拿著做好的樣式圖去找李叔去了。林哲把我拉到了一邊。

    「薇薇,你先前借我的錢,等我發了工資就還你。不過,你得等上個一個月,你看行不行?」看著林哲一臉侷促尷尬的表情,我把那句「你不用還」嚥了下去。

    說了這,林哲我倆才往李叔的辦公室走去。

    李叔拿著我們畫的圖,咱比對一下原來的做好的壓貨的鞋,先按照當時就決定讓老師傅先按照我們畫好的樣式做出幾雙看看實際效果怎麼樣。

    在老師傅和林哲一起去實際操作的時候,我又跟李叔還有李嬸兒說起了我的打算。

    「李叔,你也看到了,原來我們是接大牌的訂單,人家要多少我們做多少,主動權不在我們這裡,要是人家不用我們來做了,我們就沒招了,我想著要不然我們自己做出來一個牌來,可以先開一家店試試。」

    聽了我的話,李叔他們兩口陷入了沉思。而鞋也不是那麼容易做出來的,於是,李叔決定一個星期後再來答覆我,他需要再考慮考慮。我點頭同意了,這畢竟是件大事,還是考慮好了再說。

    於是,我先給李叔說了一聲,就先回家了,沒想到林哲還選修了一門工商管理,還考了一個會計證。於是,又讓他做了個小頭頭,在李叔不在的時候,幫忙管理一下。

    坐在回去的公交車上,我在想怎麼樣才能賺錢。突然,一個事情出現在了我腦海中。我炒股不行,但是,我知道這幾年哪個公司效益特別好,特別是電商這一塊,我可以買點他們的原始股份。但這需要往裡面砸錢,想了想,我還是忍痛放棄了。雖然我和浩浩算是小有積蓄,但要是想拿這些錢用來投資,是遠遠不夠的。錢,錢,錢,上輩就是因為它,我和浩浩受了多少苦,沒想到這輩還要因為它為難。難怪人們都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那該怎麼辦呢?

    要是我重生在小時候,那時候,經濟還不算發達,東西還是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但偏偏是這個時候。突然,我意識到自己走入了一個死胡同。自己原來重生的時候,只是想好好護住這個家,讓我和浩浩衣食無憂,現在又在想如何賺更多的錢,真是人的**是無止境的。我搖了搖頭,我應該滿足了,起碼我還有親人陪伴,還又認識了那麼多的

    的好朋友。就在我慢慢轉變自己的心態的時候,我想起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

    哈哈哈,要是這件事做成了,自己就有錢做投資了,有什麼比這來錢更快的嗎?再說,如果憑借這件事再氣氣大伯母,豈不是更痛快,但是,不能我自己一個人出馬,還得找的人幫我,不行就林哲了,好歹人還不錯,再加上他畢竟年紀比我大點兒,會給我一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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