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2章 :往事如風4 文 / 潘潘瑪麗
馮妙蓮趁人不注意,咬了咬牙,很勇敢地從車上跳了出來。
夜幕下,她又看到了久違的高樓大廈,琳琅滿目的商店,還有人來車往。可是,她找不到以前的家了,她成了街頭流浪兒。
肚子餓了,她在垃圾桶裡找東西吃,喝了她跑到附近公共廁所裡喝龍頭水,晚上則睡在天橋下面,地為床,天為被。
還好是夏天,蚊子雖多,卻沒被冷凍著。
那天,穿得破破爛爛,瘦骨嶙峋的馮妙蓮,半個身子鑽到垃圾桶裡,翻著裡面那些臭哄哄的東西。
她餓得不行,她要找東西吃。
一位個子高挑,長得很漂亮的好心女子路過,看著馮妙蓮,驚叫了一聲:「孩子,你幹什麼?」
馮妙蓮自垃圾桶裡抬起頭來:「我肚子餓,我一天沒東西吃了,就喝水。我喝了很多很多的水,可還是餓。」
女子蹲下來問:「你爸爸媽媽呢?」
馮妙蓮巴眨著眼睛,可憐兮兮說:「我沒有爸爸媽媽,他們早死了。」
女子問:「那你家裡還有些什麼人?」
馮妙蓮搖頭:「我沒有家。我就一個人。」
女子又再問:「孩子,你多大啦?你叫什麼名字?」
馮妙蓮側側頭說:「我快七歲了。我沒有名字,別人都叫我臭丫頭,也有人叫我掃帚星。」——她年齡雖然小,卻不笨,知道那戶姓林的人家不要她了,所以,她就說爸爸媽媽死了,她也不願意提起他們給她取的名字,叫林美琪有什麼好?難聽死了。
說心裡沒有恨,那是假的。
她常常作夢,夢到她變成把內褲穿在外面無所不能的女超人,指了那對姓林的夫婦,冷冷地笑,歇斯底里地嚷嚷:「你們等著,我會回來找你們報仇的。」醒來,耳邊還不停地迴響著「報仇」這兩個字。
那個好心的女子,她叫馮燕婷。
她收養了馮妙蓮。
她把她帶回家,做飯給她吃,還給她洗澡,買了漂亮的衣服給她穿,她讓她叫她「媽媽」,還讓她跟她姓馮,給她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妙蓮。她說,妙,是妙語解煩的「妙」;蓮,是蓮花出污泥而不染的「蓮」。
那年,馮燕婷三十歲才剛出頭。
她長得很美。細白皮膚,臉小小,下巴尖尖,很深的眼瞼下閃著一雙大大的眼睛,嘴唇很性~感,小而豐厚,微微地隆起,她的嘴角上面,有一顆小小的痣。
不過馮燕婷名聲卻不好。
皆因是年輕時候犯的錯。
馮燕婷年輕的時候是市戲劇團的台柱,唱花旦。那時候,她迷戀一個已婚男子。那男子是藝術家,才華橫溢,能演奏得一手好鋼琴,彈得一手好月琴。他長得很迷人,有一雙漂亮的眼睛,清秀而冷寂,身上有一種頹廢而孤清的氣質。
兩人從眉來眼去,發展到暗渡陳倉。
那個時候,是八十年代末,人們的觀念比較保守,思想陳舊,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n們生不逢時,還在苦苦掙扎階段,沒有過渡到「因為我有魅力所以我拽」的囂張。
那位已婚男子跟馮燕婷現代版「西門慶與潘金蓮」的傷風敗俗之風∼流韻事,為人所不齒,是別人嘴裡的奸∼夫∼淫∼婦,成了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有人說,如果生活在古代,勾∼引別人老公的蕩∼婦,是被捉去浸豬籠的。
有人說,那現代的陳世美,如果是包公再世,肯定會被問斬。
男子不堪流言蜚語,也承受不了千夫所指,世人所不容,在一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投江自盡了。
幾年後馮燕婷嫁了人。
不到一年,又離了婚。
那小肚雞腸的男人,常常把馮燕婷的往事抖落出來,嘲笑她,侮辱她,恐天下不知似的,當了流行歌謠來唱。馮燕婷終於忍受不了,果斷地跟他勞燕分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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