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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8章 節:時勢造悍婦1 文 / 潘潘瑪麗

    元宏這仗,倒也沒打到猴年馬月。

    元宏遂親率大軍南下,很快大軍到達懸觚。之後,平南將軍王肅和左將軍元麗率軍與南朝的蕭齊軍隊交鋒,蕭齊軍大敗,魏軍繼續南下,很快又度過了淮河。

    蕭齊軍的主帥也聰明,打不過,就一直退避,主力部隊不與北魏大軍交戰。過了兩個多月,江淮一帶開始春雨綿綿,春潮漸起,河流水漲,氣候和地理環境對魏軍越來越不利,接連失利,元宏不得已,只好下令班師。

    這次的南征中,雖然沒有取得如期中的勝利,但收穫了不少。

    獲得的最大戰利品是民心。

    以前北魏軍隊一旦進入敵國境內,必然要進行一番劫掠,這也是鮮卑民族固有的習氣,是補充軍需,鼓舞士氣的必要軍事手段。但這一傳統在元宏這裡得到了制止。

    元宏嚴格約束軍隊,明令禁止北魏大軍不得在江北搶劫擄掠,違者處以死刑,還禁止部隊損害莊稼和樹木,但凡需要砍伐樹木時,皆留下相應絹帛作為賠償,除些之外,元宏下詔將軍隊俘獲的南朝百姓一律釋放,擒獲的蕭齊兵也全部釋放,此舉為北魏軍在南朝百姓中贏得了聲望。

    睿智的元宏要打造一支讓人生敬的王者之師,而不是讓人生畏的虎狼之師,元宏為了統一大業,真可謂是煞費苦心!

    元宏回洛陽宮的時候,帶來了不少做工精細絢麗奪目的首飾,珍珠,鑽石,瑪瑙,翡翠,琉璃……元宏在太后的教誨下,養成了節儉樸素的習慣,穿著多是浣濯之衣,坐騎的鞍轡是鐵木做的,並無金雕玉鏤,但並不代表,他沒擁有價值連城奢侈的物品。

    馮妙蓮對這些東西沒有興趣。

    馮妙蓮並不是清高,也不是不知道錢財的好處,只是她不是一個貪心的女人。如今她衣食無憂,要這些金銀珠寶來幹什麼?這些東西,不外是身外物而已,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她平日裡最喜歡戴的,也不過是元宏花一個銅板買來的骨角雕刻。

    在馮妙蓮心目中,什麼奇珍異寶,價值連城的首飾品,都不如這只雕刻著蝴蝶的骨角寶貴。

    元宏那些絢麗奪目的首飾隨便擱在桌子上,嘴巴一呶,笑著說:「妙蓮,你喜歡什麼?挑幾樣吧。」

    馮妙蓮隨手拿過一根髮簪。那是紅珊瑚蝙蝠簪,上面鑲嵌著兩顆閃閃發光拇指甲那樣大小的紅寶石,雕刻精細,玲瓏剔透。

    馮妙蓮把弄了一下,又再扔回去:「都不喜歡。」

    元宏瞧她,學著她說話的語氣和口吻:「所謂的金銀珠寶,不外是身外物罷了,肚子餓了,又不能拿來吃,冷了又不能當衣服穿。以後我死了,也不想把這些值錢的東西帶到棺材裡去,給別人知道了,不去盜墓才怪……特別是玉,我最不喜歡,不堪一擊,容易破碎,彷彿人的一顆心,破了,碎了,無論如何修復,還是回不到原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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