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2章 節:好戲,應該大家觀賞6 文 / 潘潘瑪麗
元宏看也不看她,凜聲說:「下次你再欺負左昭儀,朕一定不會輕易饒過你。」
馮清無地自容,又氣,又羞,低聲說:「臣妾不敢。」
元宏揮手:「下去。」
馮清磕了一個頭:「是。」
她根本走不了路,被一個太監背著,連滾帶爬走了。
這給馮清一個教訓。就是要打壓人,搞些陰謀詭計的把戲,再怎麼著,也先要加強學習提高一下業務水平,去瞭解一下敵方情報,搞個什麼反間計,諜中諜之類的高難度智力比拚,太過急於求成,直奔主題,魯莽行事,事實證明是行不通的。
結果好了,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
一口惡氣雖然是出了,但馮妙蓮還是開心不起來,悶悶不樂。她的心裡,一直給「斬草除根」這四個字,牢牢地佔據。
馮妙蓮知道,她很不厚道,她也不懂得,她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如此的冷酷無情。也許,她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許馮清根本沒有要除她之心,她不過是擺擺皇后的架子,掙回一點可憐的顏面而已。
誰知道呢?
馮妙蓮很是不安。
馮清沒有錯,她的罪責,不過是因為她是皇后,而馮妙蓮不是。馮妙蓮和馮清,注定不能和睦相處,注定是一山不能容二虎,一個後宮不能住要強不服不輸的女人。也注定,兩個強不服不輸的戰爭,只能存活一個。
眾人離開後,元宏問:「妙蓮,你還是不開心?」
馮妙蓮無精打采,有氣無力地說:「我能高興嗎?我得罪皇后了,她以後能放過我嗎?」
元宏說:「有了今天的教訓,她還不怕?她還敢欺負你?」
馮妙蓮歎了一口氣說:「陛下,你對我的好,天下人皆知,但皇后還不是敢欺負我?人家打狗,還得看主人呢。但今天,皇后還不是不看你的面子,叫人打我?陛下,你也是知道的,一個女人嫉妒起來,很可怕,像瘋狗一樣,什麼後果也不顧。」她垂下淚來,又再說:「陛下,你是個大忙人,有著很多正務事要處理,又不是天天都在我身上呆著。今天還好,皇后只是叫人打我,如果哪一天,心情再不好,叫人把我的頭割下來,當球踢了,到時候,我便成了無頭冤鬼了。」
誰不想當皇后啊?後宮在千麗的老大呢,威風凜凜得很。
馮妙蓮想,如果她是皇后了,後宮中只有人怕她,沒有她怕別人。還有,如果她是皇后了,還有誰,敢跟她叫囂,要把元宏從她手中奪去?
元宏,會永遠是她馮妙蓮一個人的元宏。也正如,她馮妙蓮,是元宏一個人的馮妙蓮那樣。
可是,馮妙蓮明白,廢黜馮清這個皇后,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馮清最大的過失,不過是嫉妒馮妙蓮受寵,然後讓人杖責了馮妙蓮。單單憑打這一條罪狀,是不能夠把她從皇后的座位上拉下來的。因為在古代,大老婆打小老婆,並不犯法,還屬於理所當然,別說文武百官不通過,就是元宏,也不會就這理由廢黜馮清。
元宏雖然深愛著馮妙蓮,可他沒有想過,廢黜馮清,由馮妙蓮當皇后——畢竟,馮清做皇后,是太后臨終的遺言,元宏不能因為太后去世了,而出爾反,把沒犯什麼大錯的馮清廢黜了,這太不厚道。
元宏覺得,馮妙蓮雖然只是左昭儀,但他的身和心全部都給了馮妙蓮,讓馮妙蓮不是皇后姓皇后。
名份,有這麼重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