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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章 沒有人會相信一個瘋子的話 文 / 鳳殘

    曾經模糊的面容漸漸清晰起來,媽媽對著她笑著,向明玲倩張開雙手,敞開懷抱。她看到了大黃,一個勁兒的跟她厥屁股搖尾巴。她看到了爺爺,爺爺仍然露出慈祥的笑,露出兩排潔白的假牙。她看到了流浪的夥伴,小草在高興的吃著涼皮,妙妙在手舞足蹈的跳舞。涼皮和大亮欣賞著偷來的戰果。她看到了校園裡廖璀璨和她依偎在一起走路的身影,看到了和她的死黨蘭玲沒心沒肺的喝著啤酒,豪邁壯闊的討論著人生。她又走到了河邊,再次與洪賽爾邂逅,洪賽爾笑得依然那麼陽光。一切的一切是那麼完美。重回雪白世界,雪還在下。大門似乎就在腳下,只要她一抬腳,她就能跨進那個美麗的世界。她想遠離絕望,她抬起了一隻腳,身體已經略向前傾斜,手機鈴聲響起,影響了這個美幻的進程。

    明玲倩本想扔掉手機,臨時改變了主意,把那隻腳收了回來,

    大亮

    明玲倩

    大亮

    明玲倩

    大亮

    小龍、小鳳站在明玲倩的身後。

    明玲倩回頭,看見了他們

    小龍、小鳳艱難的爬上了維護的城牆,也站在了上面。

    明玲倩急了

    小龍

    小鳳

    小龍

    小鳳

    終於明玲倩滿臉淚痕的從圍牆上走下來,抱下小龍小鳳,和他們哭在一起。

    明玲倩孩子們也哭了。哭聲在樓頂蔓延了很久。

    大亮在樓下看著這一切,最後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下了。

    明玲倩收拾了自己的心情,她決定戰鬥到最後一刻,直到死去。她帶著小龍、小鳳連小虎開始了他們新的歷程。她去找大亮哥,可她怎麼找也找不到他了。他們回到了下水道旁的小屋,為了安全,他們很少出去。明玲倩怕死,倒不是因為她真的怕死,她怕她死後問題仍然存在,也許他的這些兒女糊塗的跟隨她而去。大亮給他們留了好多錢,她知道,這些錢是大亮偷的。她不覺的這些錢髒,因為她小時候也曾被這些錢養活過。她用著大亮偷來的錢仔細的安排著他們的生活。她得撐著,撐到最後一刻,撐到這些孩子都長大了,撐到與冒牌爺爺的對峙的終結。

    看著孩子們每天滿足的躺在自己的懷裡,她有時嘲笑自己曾經有多麼愚蠢。

    一段時間以後,一個驚人的消息撲向了報紙,走向了螢幕,標題為:洪家家宅化為灰燼,洪家爺爺屍骨無存。當天,大亮看到明玲倩他們安全後,就失蹤了,誰也沒找到他。一場大火過後,灰燼中發現了一具男屍,從身形和佩戴上看是洪家的爺爺。木爾失蹤,不知去向。洪家的所有人的身影伴隨著火光,一切都不復存在了。

    當你覺得一切厄運即將到來,而你也鼓起勇氣準備面對時,往往事情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洪賽爾的徒刑是無期,木爾失蹤了。爺爺死於火海,當初跟洪賽爾只簽了離婚協議書,並沒有辦理相關證件,再加上明玲倩有洪氏企業20年的管理權,現在,她成了唯一的合法的繼承人。一切又趨於明朗,問題不在,危機不在,人也不在了。

    明玲倩重新回到了洪家,她不斷的往獄中寫信,也不斷去看洪賽爾,儘管洪賽爾不見她,她會一直等,一直等。

    她又買了一幢大房子,比以前的洪家小,但更溫馨。她還去了相關的民政等部門正式辦理了領養手續。虎頭他們現在真的是她的孩子了。他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名字:洪小龍、洪小鳳、洪小虎。

    生活又趨於平靜了。幾天後,明玲倩接到一個電話,是蘭玲打來的。

    蘭玲

    明玲倩

    蘭玲

    明玲倩

    蘭玲

    明玲倩

    蘭玲

    明玲倩

    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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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玲倩

    蘭玲

    明玲倩

    蘭玲

    沉默了一會兒,明玲倩

    小鳳喊

    虎頭也在喊

    明玲倩對著蘭玲

    對著孩子們

    三個小鬼躥了出來,三張小嘴朝明玲倩的臉親了過去。

    明玲倩的心裡注射了一道彩虹,過去了,一切都會過去了。曾經她真的以為自己什麼都沒了。

    幾天後,她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

    明玲倩也給木爾回了一封郵件,

    明玲倩終於感受到了生活的祥和。她迎接著灑滿到每一個角落的陽光,她吸允的清涼既而又清新的空氣。她在自己溫馨的大房子裡做著美味的午餐,準備著送她可愛的孩子們去上學。

    她又不再一個人了,她有兒有女,還有自己的家。體面安定的生活終於讓她覺得不再孤單。太陽依舊升起,黃昏依舊落下,生活仍在繼續。

    涼皮:

    我是個孤兒,是個乞兒,也是個棄兒。我只知道每天只要有飯吃,不餓肚子就行,不管付出什麼代價,我只想填飽肚子。後來,我就偷,跟大亮哥一起偷。我不覺的丟人,真的。別人總怕丟人,是怕給家人丟人,在朋友面前丟人。我既沒有家人,也沒有朋友,所以我從不怕丟人。我就是偷了,搶了,怎麼了?我要不偷不搶,我吃什麼,和我一樣可憐的小夥伴吃什麼。當年看到小尾巴,小草就那麼死了,我就覺的我們這群人活著真沒勁,是真的沒勁。後來和大家分開了就我一個人了,就更覺的沒勁。儘管我現在有個女朋友,我知道,我跟她根本不是一路人。她也就是空虛找個伴消遣一下,或是找個肯為他花錢的人。我有時看見河上漂個死屍,或是聽說在某某角落發現個腐屍,會莫名的傷感,甚至會哭,我都不知道為什麼哭。我偷東西時,被人打的混身是血,命快沒了,我都不想哭,可那時就會哭。可能覺那就是自己的下場,死了以後沒人認識你,連給你收屍的人,為你哭的人都沒有,總覺的多少有點淒涼。唉!既然沒人為他們哭,我就大方點兒為他們哭一回吧!以前我老說,我不在乎有沒有父母,有沒有什麼親人,一個人更逍遙。假的,都是假的。我在乎,也羨慕。

    做夢都在想,我那沒人性的父母突然良心發現,滿世界找我,心疼我過的好不好,我也真想感受一下撲到親人懷抱裡淚灑黃河是什麼感覺。也只能是想想,只能是想想,我知道是做夢,不管是白日夢,還是晚上夢,反正就是夢。但凡有個夢字,就是虛幻的東西。所以,我從不承認我在乎這些,也就沒人知道,或者根本就沒人想知道。經常感覺自己活的很孤單,總是自己一個人,即便是有一群朋友在身邊,有女朋友在身邊,也是覺的就自己一個人,可能是心離的太遠了。

    所以那天,我看見明玲倩的時候覺得特高興,特別的高興。就跟正常人長時間後才看到家人、好朋友似的。那時候,我知道我很在乎明玲倩,我願意為她做一切事情,包括我的生命。我女朋友總說我變心了,負了她。不是,真不是,因為我對她根本沒上過心,又何來負心,變心呢?我早以分不清我對明玲倩的感情到底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或許都有吧!只覺的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別人眼裡,都以為我在照顧她,寵她。其實,是恰恰相反的。我很依賴她,我總算有一種安全感了,我總算覺的,即便是我死了,也會有人為我收屍,有人為我哭了。

    所以每當我用自己的生命去保護她的時候,我都覺的特悲壯,也特幸福,感覺總算不是一個人了。最後當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竟是躺在明玲倩的

    的懷裡,因此我才會會心的笑,那是知足的笑,是來到這個世界上最後的笑容,也是最滿意的笑容。黃泉路上,我也會喊,我很幸福,真他媽幸福。

    廖璀璨:

    明玲倩,我愛你,我都不知道我有多愛你,你失蹤的那段日子裡,我找你都找瘋了。到頭來沒找著你,找著蘭玲了,蘭玲後來也失蹤了,我就幫她的家人找她,幫著你找她。我知道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可以豁出去性命的朋友。我還真找著她了,也許是緣分吧!她跳河了,我把她救了上來,原來我爸甩了她,跟別人跑了,而且,你應該能猜到,蘭玲懷孕了。當時蘭玲真的很脆弱,沒有活下去的意念,迫於蘭玲所面對的壓力,我決定幫她,為了你也要幫她,我娶了她。我準備等一切的一切恢復正常狀態的時候,等你回來的時候,我們再解決,慢慢的解決。那時蘭玲知道我對你的心,她對我只有感謝。蘭玲很可憐,真的很可憐,每當我看見她的時候,她的眼圈都是紅的,於是猜出,她又哭過了。因為蘭玲的存在,我母親也正常了,那段時間我們過的很和諧。後來你出現了,我高興又傷心。高興我終於又看見你了,傷心可憐的蘭玲,我不想拋下她了,那是那麼的不仁道,我突然覺的我對蘭玲有責任了。我覺得太憐惜她了,所以、那時我什麼都沒做,任你難過的消失在我身邊。那時,我才覺的我真是一畜生,還是你罵的對,我就是一畜生,我既傷了你,又傷了蘭玲。明玲倩,我對不住你,我老對你說我那時是可憐蘭玲,直到蘭玲失蹤那一刻,我才清楚的意識到,我愛上蘭玲了,不知道是何時開始的。我背叛了你,背叛了我對你的承諾,儘管你沒有怪過我,但我不能原諒我自己,當我祝福你的婚姻幸福時,我真希望你給我幾巴掌,使勁的扇我,我太無恥了。可是,你沒有。我不清楚你是不是真的愛著那個男人,但我認為至少要比跟著我幸福,因為那時我已經愛上別人了,我不配再得到你。你是我的財富,因為我們曾經真真正正的愛過,至少我對你愛過,很愛很愛。可是,那時的我是那麼懦弱無能,不敢跟你說出我的真實想法,只是無恥的祝福你。我再也無法面對你,恨我吧,我活該。

    蘭玲: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有朋友了,最好的朋友,我一生的命運都和她聯繫在一起。我的朋友叫明玲倩,我很在乎這個朋友,非常在乎。那時,我們形影不離。後來,我跟了一個有家室的人。其實,我早就知道他是有家室的,只是沒想到他是廖璀璨的父親。慢慢的我的生活軌道出現了偏離,有一天,我終於被那個男人甩了,無情的甩了,真倒霉,那時我懷孕了。我的朋友明玲倩不在我身邊,沒人給我吃定心丸,那時,我想到了死。我走到河邊,以為一切就這麼結束了。醒來發現我還活著,是廖璀璨救了我。他真是個好人啊,為了我,我們結了婚。這個婚姻讓我充滿了犯罪感,我期待著明玲倩的出現,又害怕明玲倩的出現。因為,漸漸的,我發現我愛上廖璀璨了。我覺得我****到了極點。跟父親懷孕,跟兒子結婚。尤其是,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的戀人。當我的朋友失蹤後又出現在我們面前時,我是如此心亂如麻。那天,看著廖璀璨他媽打明玲倩的時候,我真應該被雷劈死。後來,在雨中明玲倩微笑的離開我視線的時候,我知道我傷害了她,嚴重的傷害了她。他們如此相愛,卻被我如此的阻攔。我發誓,我一定要把璀璨還給她。可是,我很貪心,請原諒我的貪心,因為我太脆弱了。我想把寶寶生下來再離開。最後,我離開了,也做到了,可是我卻如此傷心,我沒了最好的朋友,放開了我愛他他卻不愛我的男人,帶著我的寶寶,孤單的上路了,我自作自受。當我以為我這輩子就會這麼過下去的時候,某一天,一個男人站在了我的面前,雖然臉上長滿了鬍鬚,我還是一眼就能認出,那就是廖璀璨。原來他也後來也愛上我了,我那時既興奮又沮喪。我們生活在了一起,很幸福但不快樂,我的心裡有個結,一直都有。直到有一天我兒子接了個電話,我知道那是明玲倩打的。想了很久,終於有一天我回撥了過去,我不想再用自己設置的牢籠鎖住自己,我要解開它。那天我撥通了明玲倩的電話,說出了自己想說的話,我總算給自己個交待了。事情遠遠比我想像要美好的多。為什麼我沒早點打電話啊!那天我是真高興啊!我的內心有了從未有過的和諧。人與人之間之所以產生了眾多的不和諧,是因為他們缺乏溝通與交流,人需要交流。我的人生又有了新了軌道,小時候,我就怕一個人,一直以來好像也只有一個人,直到遇到他們。曾經我以為我永遠的失去他們了。現在,我又有了我的朋友,我又有了我的愛人,還有了我的兒子,我終於不再孤單,真好。

    大亮:

    一直以來我就是一個人,一個人吃,一個人睡,一個人看著別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能活到這麼大,我都不清楚是怎麼過來的。我只是想體面的活著。後來,收養了一些小朋友,他們像我一樣可憐。我不想讓他們那麼可憐,我只想讓他們也能像別人一樣有尊嚴的活著,我決定照顧他們,我感覺他們那麼需要我,我是那麼高興被他們需要。因為他們的需要,我才有了活著的力量。後來,我去偷了,我還教會了涼皮偷,一直在想,是不是我錯了,他們都是好孩子啊,卻跟著我一起偷。小尾巴與小草的死讓我徹底絕望了,我也徹底對自己絕望了。那次搶劫讓我做了十年牢,這十年裡我就像一個廢人,每天幹活,吃飯,受教育,也許是因為沒人需要我了,也可能因為我不值得別人需要。所以,這十年裡,我很傷心,也很孤單,我只是一個人,一個人而已。後來我出去了,我決定無論怎樣,我決不會再回到這裡———監獄,那是一個冰冷且透著怨氣的地方。在那裡,我只是一個人,沒人需要我。我又回到了那個我曾經生活過的地下水道。那裡又有了幾個小乞丐,像我們曾經那樣,又有人需要我了,至少我能盡我所能讓他們過的更好,活的更體面。其實我還在偷,我早說過,我是老鼠,是蟑螂,爛命一條,我也就這樣了。那天我在地下道那塊,我看到明玲倩和涼皮了。看得出來,他們生活的很好,也很體面,我很欣慰。後來,他們好像發現了我追了出來。他們一直在叫我,其實我就在附近,一直聽著。我就在你們身後的那棵樹下。可是,我不想出來,你們都長大了,時間過的真快。

    可你們現在是人了,我還是賊。我不在身邊你們能過的更好,你們叫了很久我也沒有出來,你們後來都走了。那天我抱住樹哭了,從那天起我才知道,原來我也會哭,那是我活這麼大第一次哭。當某一天我再踏入那個地下道的時候,我知道涼皮出事了,明玲倩也有危險。雖然我的年紀比他們大不了多少,其實在我心裡一直把他們當成我的孩子。那天我又回到那個地下道的時候,我見到了小鳳他們,收到了明玲倩的字條,孩子們還把她的手機號告我了。我拿著那張字條,清楚地記得上面寫著看到這裡,我能感受到,明玲倩,我的「孩子」,你走時是那麼傷心,那麼的絕望,我找了你很久。終於,我在一條茫茫的大街上找到了你,那天的雪也在茫茫的下。我跟著你,看著你走上了樓上,爬到了頂層的邊緣我慌了。我真怕你想不開,我叫來了小龍、小鳳,我想只有他們能挽留你。然後我就一直看著你在樓頂上發呆,就像看著自己的孩子。後來看見你要邁步時給你打了這個電話,好在一切還來的及,最後看到你和小龍、小鳳抱在一起我就放心了。我知道了,你的一切絕望都來源於洪家的那個爺爺。我就一直在等待時機,當我看到只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我燒了那座房子,我有把握那老頭必死無疑後,離開了那裡。這樣我唯一還在身邊的「孩子」明玲倩就可以無後顧之憂了。我犯了這麼大的案子一定要離開這裡,我可不想再進去了。我來到了一個很遠很偏僻的地方,我想重新開始,重新生活。我娶了個媳婦,很醜,但很樸實,她一切都以我為重,讓我很有面子,也許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有尊嚴的活著,然後養育一些我的種。可我還是時常在夢中驚醒,夢中我聽到了敏感的警笛聲,看到了銀閃閃的手銬伸向了我,醒來又看到我那醜老婆正香香的打著呼嚕呢!

    妙妙:

    我父親在我出生不久就死了,我甚至不知道他長得是什麼模樣,我永遠忘不了我繼父的樣子。沒辦法,實在是對我們太好了,天天喝醉酒打我和我媽,終於有一天,他把媽打暈了,把我也打暈了。後來,我醒了,媽也醒了,媽讓我逃,我知道她快要死了,她也知道,我要不走,早晚也得死,顧不上等著她死了,我就逃了,滿身是傷的逃了。其實,一直以來我都有個願望,就是在我出生沒有意識的時候能有人掐死我,像我這樣的孩子掐死了也就不用出來受罪了,可惜我的願望永遠是個願望了。我現在也想死,可是我膽小,怕疼。後來我的命還可以,餓了半天就碰見大亮哥他們,他們收留了我,我又有飯吃了,又有人養活我了,這段日子也不長,讓我心痛的是小草和小尾巴就那麼死了,使我跟堅定了我曾經願望的美好,就是出生後被人掐死。後來去了收留所,碰到了那個毀了我一生的男人。開始,我真的以為我又有依靠了,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了,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了他。我離開了收容所,他幾乎每天都來找我,享用我的身子,我也會盡量的讓他高興,我希望他需要我,離不開我,直到有一天我告訴他我的肚子越來越大了。從那天起,他再也沒來找我,我就去找他,找到他時,他正跟別的女人在一起,他不要我了,他拋棄了我。他還打我,罵我賤,罵我肚子裡的孩子是跟別的男人生的野種,可我從來都只有他一個男人啊!我哭了,也鬧了,沒用。最後絕望的離開了那裡。後來,我把孩子生了下來,是一對龍鳳胎,看到他們長得那麼可愛,我哭了,因為他們就要到這個世上受苦了。我伸出了我的雙手,移向了他們的脖子,我眼睜睜的看著他們的臉漲得通紅,最後在我手中斷了氣,沒了聲音,我笑了。我終於在他們身上圓了我的夢,實現了我的願望。別人都覺得的我可怕,覺得我瘋狂。我不覺得,反而覺得他們都不正常。周圍住的幾個女的勸我跟他們一起做,就是去當雞,我不願意,我不想再讓男人碰我身子了,我噁心他們。但是我得生活啊,那時,什麼髒活,累活我都干,拉煤搬煤,掏下水道,男人幹的活我都干。有時總是碰見好多臭男人調戲我,我反抗,他們就罵我,造我的謠,當時很多都瞧不起我,罵我破鞋,還在我臉上吐痰。當時,我給人的感覺跟沒事人一樣,或者說,我當時已經不拿自己當人了,除了他們——那對有些弱智的夫婦。怎麼還有人把我當人看啊!我就不明白了,我都這德行了,還能碰見把我當人看的人。那天,我哭了,是我一生中流淚最多的一天,跟閥門壞了的水龍頭似的,關都關不上。那天以後,我還是當了我最不願意當的雞,因為我想像人一樣的活著,我想讓那對夫妻倆和他們家人過上好日子,當時立馬覺得生活有寄托了。打那以後,再也沒人敢罵我了,他們都怕我,因為那時我什麼都幹的出來,我連親生兒女都敢掐死,還有什麼不敢幹的。再後來,我又碰到了小時候的小夥伴,明玲倩姐和涼皮哥,明玲倩姐過的也不好,她也和我當初一樣,懷了孕被人甩了,還被壞人追。我很精心的照顧她,直到她順利產下寶寶,在她出去的時候,我把這個寶寶也掐死了,我又圓了我的夢,幫這個寶寶解脫了。於是,我又笑了。這一切,被明玲倩姐和多年不見的涼皮哥看見了,明玲倩姐悲痛欲絕的暈了過去,涼皮哥剛見面就送了我一巴掌,還說不認我了。我哭著跑了出去,也不能怪他們,他們怎麼會理解我呢?但我還是很傷心,因為我生命中重要的人不要我了。明玲倩姐有涼皮哥照顧我就放心了。於是,我就去找我生命中另外兩個重要的人——那對夫婦。原來他們家不久前著了一場大火,所有東西都燒光了。當我找到他們時,他們躲在一個臨時搭好的破帳篷裡,他們的傻兒子正在啃著一個脫了水的干饅頭。我決定要幫他們再建一個大房子。當時,有幾個姐妹有出國的門路,有人有渠道偷渡出去,還能掙大錢,出去前還給5萬塊錢定金,我太需要這筆錢了,它可以蓋起一座美麗的大房子。我跟他們簽了合同,拿了錢,送到了那對夫婦那裡。那對夫婦一起攥起了我的手,他們的手溫暖極了,那是我在這個國家所感受到的最後的溫度。他們再次對我說,要我跟他們一起生活時,我輕輕的抽出了我的手,向他們笑了笑,離開了。離開前,我喊了一生哥哥,嫂子,他們哭了。我頭也不回的走了,我要把我以

    以後掙的錢全寄給他們。第二天我就上了船,經過兩天的顛簸終於來到了一個國度,從他們的膚色看應該是在泰國。從那時開始我才意識到我是上了蛇船,帶我們偷渡的那個人是蛇頭,我們成了價格昂貴的人蛇,有人出高價買了我們,這意味著我們將走向一條不歸路,這條路只會越走越黑、越走越深。其實我早該猜到了,只不過當時金錢衝破了我的所有理智,可是,我不難過,不絕望,也不傷心。這些不幸的女人有的自怨自唉,有的絕望至極自了殺,也有少部分人跟我一樣認了命。現在好了,不會再有人找到我了,那些所有曾經認識我的人再也不會見到我了,我將在那個世界裡永遠消失。現在,我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每天不停的接客,不停的接客,形同枯木。每天欣賞著不同的醜陋的臉,窺視著不同的骯髒的靈魂,我就是這樣和這些骯髒的**糾纏在一起,等待著細胞的老化與枯竭,等待著那些骯髒的疾病慢慢將我吞噬,等待著毀滅,徹底的毀滅。

    洪木爾:

    曾經,我的家庭很幸福,人人都羨慕我們的幸福。我有疼愛的爸爸、哥哥和爺爺,最後還找到了我以為會伴我一生的蔣超。這一切的幸福都伴隨著一個陰謀滋長,一點點向洪家襲來。洪家有自己的企業和集團,資金實力雄厚。洪家的財力、人力又著太多的吸引人的地方。我很愛我的爺爺,可是有一天,從療養院回來的那天,我發現,我發現他變了,他很精神,我的爺爺不會有這麼精神。他這次回來是回公司辦理貸款事宜,經我調查發現,這個根本不是我爺爺,因為我的爺爺還在療養院療養。我沒敢把這些告訴大家,怕他急了傷害大家,傷害我幸福的家庭。只希望他們把這筆錢拿走了就走了,就別再回來了。可惜,這件事還是被一個人發現了,就是我哥哥熱戀中的女友袁林。那時,我發現就連我的丈夫蔣超都是跟那個假爺爺一夥的,他們發現了袁林,沒發現我。袁林遇害了,我沒有。由於一切過程我都看在眼裡,所受刺激過大,當時是真瘋了,沒人知道我為什麼瘋,只知道我瘋了,除了蔣超,他是個聰明人。好在我當時瘋了,他才沒跟我見識,沒人會去跟一個瘋子去計較。其實那幾天我是被嚇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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