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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章 無心5 文 / 寒雨微醺

    凌夢走了,這次無心如他答應的那樣沒有追。

    只是他卻感到不安,他感覺她會很久都不會回來。就像曾經一樣。

    那個人告訴他,因為他是血瞳,所以他一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了,是那人把他撿回去的。

    後來他想:大概他的親生父母是怕他帶給他們災難吧!

    從他有記憶以來,他就被跟一群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關在一起。

    他們總共大約有一百來人。

    他們被一群黑衣人逼著每天學習各種功法,鬥氣,各種殺人的技巧,就是為了有一天他們能成為那人的殺人工具。

    那時的生活是殘酷的。

    他們的生命不被任何人放在眼裡,說命賤如草一點也不為過。

    訓練他們的人規定每天的最差的那個孩子不能吃飯,不能休息。

    作為懲罰,那個孩子那一天要不停地訓練下去。除非你正好那天死了,否則絕不能停。

    而這樣死的孩子絕對不少。

    當時,他是去得最晚的,也是最小的,所以,理所當然,他是最弱小最無能的。

    再加上那雙血瞳,那些孩子都認為他是妖怪,便排斥他,聯合起來欺負他一個

    於是他每天不僅要訓練,還要時不時地面對他們的毒打。

    而且,也因此,他是成為最差的次數最多的那個,也是被罰得最慘的那個。

    那段時間,他永遠都是滿身傷痕,好了,又傷了,再好,再傷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次傷痕纍纍,有多少次滿身鮮血,有多少次與死神擦肩而過。

    只是,死神終究不敢收他,他還是挺過來了。

    那些血淋淋的傷口告訴他一個事實:在那樣的環境下,等待弱者的永遠只有無盡的侮辱和踐踏,只有成為強者才能有資格生存下去。

    所以,別人花一個時辰,他花十個時辰;

    別人流一滴血,一滴汗,就叫苦連天,而他就算流盡身體中的所有鮮血與汗水,沒達到目的,他也絕不停歇。

    他不為功名,不為利祿,只為了實現一個在常人眼中正常得甚至卑微的願望。

    那就是——他要活下去。

    他的努力是有回報的,他超越了所有的孩子,他站在了第一的位置。

    最後一場考驗中,他殺光了所有人,那些曾經欺負他的人,全都是死無全屍,他的手段狠毒到令那些渾身鮮血的老牌殺手都為之膽寒。

    他以一種絕對的勝利者的姿態站在別人面前。

    就算他依舊是別人眼中的異類,妖怪,卻再也沒有人敢隨意侮辱他。

    只因為,他,比他們強。

    從此,他便閉上了那鮮血般的火紅色,如曼珠沙華般妖冶魅惑,卻又帶著致命的危險,一旦沾上,便會萬劫不復。

    然而,他與曼珠沙華又是不一樣的,他雖然強大危險,但他卻是最單純的。

    就像一張白紙,黑就是,白就是白,他永遠都將最真實的一面表現在臉上。

    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算計,還有一種東西叫陰謀,因為他遇事從來都是用最簡單粗暴的方法解決的。

    這也是為什麼凌夢不願讓他接觸那些權利陰謀的原因了。

    總該有一個人能守住內心的那份純淨。

    那一年,她七歲,他十歲。

    那是他第一次出來執行任務。

    任務完成後,他沒有急著回去交差,他想見識一下這從未來過的世界。

    只是,他有著那樣的一雙眼睛,無論走到哪兒,別人都會指著他的鼻子罵他妖怪,魔鬼。

    他看著周圍一個個指著他的鼻子罵他的人,他感覺到了他們的厭惡與恐懼。

    他開始懷疑,莫非他真是妖怪?

    他呆坐在地上,感覺生活沒有了希望。

    他努力變強,就是希望活著有一天能被世界所接受,既然他注定是妖怪,那他何必還留在世上討人厭?

    那些人見他這個樣子,一些膽大的便上前來掄起拳頭往他身上揮。見他不反抗,漸漸地,越來越多的人都跑過來就要動手。

    這時,一抹瘦小的身影卻從人群中躥出,用她單薄的身軀為他擋下大部分的拳頭。

    看著那被人打得蜷縮在地的身影,他只覺得怒火沖天,全身的鬥氣不受控制地暴漲,他用身體護住她狼狽不堪的身軀,任狂躁的鬥氣將旁邊的人撕成碎片。

    無心疑惑地看著她:「為什麼救我?難道你不怕我?」

    懷中的女孩虛弱的臉上艱難地揚起燦爛的笑容:「因為我喜歡你的眼睛。」

    無心的心裡暖暖的,這是第一次有人不把他當做怪物看待。第一次有人說喜歡他的眼睛。

    就算是那個人,他雖盡力克制,卻還是被無心發現了他眼底的恐懼。

    不然怎麼說無心的感覺敏銳呢?

    那一天,她也帶著

    他去吃麵,他看見她從懷裡深處摸出幾枚圓圓的東西,交給老闆。

    他今天才知道原來那就是錢。

    她吃得很急,可能怕礙事,她稍稍向上拉了拉衣袖。

    無心就看見那細得彷彿一捏就碎的手臂上滿是青姿色的痕跡,那種痕跡,無心再熟悉不過了,因為曾經他的身上也全是這種痕跡。

    那天,他們兩個呆到很晚,臨別前,她告訴他,她叫夢,她還說,其實那天是她的生日,她是偷跑出來的。

    然後她沉默了,過了一會兒,她並沒有說,只是告訴無心她要走了。

    無心想挽留,但他知道不可以,他還不夠強大,她跟著他,不會有什麼好日子。

    無心看著她離去的背影,暗暗發誓,他一定要變得強大,他要保護她。

    無心回去後,更加癡迷於武學,別人只道他是愛武成癡的瘋子,卻沒人知道他做這一切只是為了保護她!

    無心不知道她住哪裡,所以從那次之後每年的今天都會出來到處走動,只為了能再次遇見她

    無心卻不知道洛凌夢迴去之後不久便被那群狠心的畜生害死了。

    那一場邂逅,竟是今生的唯一;那一次分離,竟成了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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