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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章 煙火晚會(2) 文 / 勻如墨

    河陽縣的祖先一輩是山裡的居民,他們從小住在山林裡,世世代代供奉著花神。

    他們堅守著一個信仰,數十年如一日。

    傳說中,花神是個絕美的女子,身帶異香,走過的地方也能遍地開出美艷無比的花,曾今有誤闖山林深處的砍柴少年目睹過花神的容貌,他說,姣若天星,燦如明月,玉指拈花醉流景,莞爾一笑遮芳華。這樣美的女子也讓更多的人躍躍欲試想進入山林。可是,花神既然是山裡的守護神,便有法力和職責去保護屬於山裡的一切,更有義務去保持和人應有的距離。

    但故事裡偏偏會出來那麼個叛逆者,擾亂所有的因果與既定的軌跡。

    有個叫『火』的少年在無意中闖進了山林,迷失在重重的迷霧裡。

    山巔之上,上神立下了規矩,花神不可以救助闖入山林禁地的凡人。花神看著少年在山林裡踏破屢鞋,看著他飲泉水,吃野果,斗野獸,整整三天堅持地活了下來,她從來不知道人的眼睛也可以這樣美麗明亮,男子身上散發著竟是這樣堅韌而勇猛的光彩,第四天的時候,少年立於河邊,神情張望著彼岸,花神終是忍不住現了身,她只是想著帶他走出山林便好。

    殊不知,有了一回,便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便會有後來的無數次。

    從相遇的那刻,命運就結了一張牢固的網,將他們兩個牽繫在一起。相遇,相知,陪伴……

    花神在少年的陪伴下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忘記了身上的責任與重擔,更私自違背了與上神的契約,花神和少年在山林裡定下終身,他們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孩,取名為煙。

    悠悠裊裊,纏綿不斷。多好的寓意啊,可是他們忘了,還有一個詞,叫做灰飛煙滅。

    上神終是發現了花神與凡人私定終身,一怒之下竟背著她將煙與火置之死地。等她發現的時候,竟是晚了一步。

    上神本想著讓花神醒悟回歸她本來的道路,但沒有料到失去摯愛,所有的悲傷會伴隨著噴薄的毀滅力量。

    花神的悲傷讓山林裡的所有花草樹木一瞬之間化為烏有。慘敗,不堪,花神身上的異香也隨著消失了,她知道那是懲罰,對她的懲罰。可是若是可以,她寧願懲罰的是自己,毀滅的是自己,而不是深愛的火與年幼的女兒。

    只是後來有一天花神在晨霧裡依稀見到了火。

    火說了這樣的一句話,「對你的愛,是希望你變得更好。」

    她幡然醒悟,明白自己的錯,也下了決定。

    那個晚上,月影星疏,山林和村莊一片死寂。突然的一刻,天空放出萬般的光彩,像是一朵朵盛放的花,短暫卻永恆著留在了人們的心間。

    村裡的人知道花神用自己的身體化作天空盛放的花朵,就此沉寂。他們將這樣的光景稱作『煙火』,寓意著花神想念自己的丈夫與女兒,也是為人們祈願幸福安康的意思。

    花神犧牲了自己,讓山林恢復了原來的生機,但人們卻並沒有忘記她,執著於這樣的信仰供奉著,世世代代,遠遠相傳。

    每年的這個時候,他們會放上煙火,來紀念這個美麗的女子,哀歎這樣悲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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