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破案,遇熟人 文 / 絕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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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破案,遇熟人
「十姐,我們賠銀子好了。」那男人的一句威脅還挺管用,另一個小女孩拉了拉她姐姐的衣袖,示意她別把事情鬧大了,而她也猶豫了。
哪位店家也許是個好人,則說道:「兩位姑娘,我看你們是弱女子,就不為難你們,只要你們將瑪瑙配件還給我,我就不追究了。」
「你的瑪瑙多少銀子?」霸氣的女子問道。
「這五十兩」
那年長的女孩子,拽下身上一個玉珮,遞給那店夥計,口氣則有些憤憤的問道:「這個夠不夠?」
店家雖然猶豫,但還是準備接下那個玉珮。
只可惜張真真則快一步的奪過了那個玉珮。
她很肯定,賊另有他人,因為剛才某人的樣貌出賣了他自已。
「東西不是他們偷的。」
「你怎麼知道?」
「不是,那是誰?」
「不是他們難道是你拿的?」
這三道問話中則是來至於那個當事人與店夥計還有路人甲。
張真真衝著當事人笑笑,然後則對店家說道:「這兩位姑娘是無辜的。」
「夫人,我們開店做生意,本是和氣生財的,若夫人能夠證明這兩位姑娘是無辜的,那麼我自然不會為難他們的。」這店家也不是傻子,那兩位姑娘的身上的錦衣,證明他們不是一般人家,而從給自已說話的夫人打扮來看,地位自然不會低到哪裡去。
「店家,我剛才親眼所見是她們偷的,這位夫人鐵定和他們是一夥的。」有人急了呢,不過那兩個女孩子,倒是搶先解釋說:「我們不認識她。」
不認識?
只是聽著那急切辯解的聲音,怎麼不像是不認識呢?
張真真沒有去管那兩個女孩子,上一世她可是刑警隊的一把手,今日這樣子的案件兼職就是小兒科了。
「夫人,你看這偷東西的賊是何人呢?」店家小心翼翼的問道。
「店家,別急,那賊還在店裡呢。」張真真自然的看向那路人甲,只可惜人家得意的解釋說,「店家已經搜過我的身,我身上可是沒有那瑪瑙呢。」
張真真搖頭笑笑,並未糾結在那人的身上,而是在大廳內看看,他們爭吵的地方,有一個方桌,除外再無它物,如若東西不在那人的身上,那麼桌子是最好的藏身之地了。正猶豫著,卻聽到那路人甲說道:「我看他們是一夥的,店家,還是將他們交由官府才對,免得這些賊人再去禍害別人。」
張真真沒有去理會他,趁現在沒人攔截,趕緊走至桌子旁,在桌子的下面來回搜索,在摸到一個黏黏的東西的時候,張真真卻一臉的大變樣。
起身,猛地將桌子掀翻了。
赫然,證據在大家的眼前了。
原來古代也有口香糖這種東西啊!
「店家,物證已經找到了。」張真真淡淡的說道,完全沒有損壞公物的認知。
店家連忙去撿東西,只是那路人甲則強詞奪理的說道:「店家,他們一定是一夥的,快去報官。」
張真真厭惡的看了他一眼,然後就聽見店夥計道:「張三,你進來的時候,嘴裡面好像是含著這個東西的。」
然後,真相大白,該報官的報官,該捉賊的捉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