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的豪華別墅區寸土寸金,住在這裡的不是一方大豪就是最紅的影視明星,這些上流社會的精英都是揮金如土,極盡奢糜。
女人點燃了一根煙放進了男人的嘴裡,然後溫柔的在男人的胸膛上撫摸著道;「哥,王志真的不是大哥的兒子?」
哥愜意的吸了一口煙道;「是真的,他的血型與王峰和王玲的血型不合,肯定是野種了。」?女人咯咯的笑著道;「你就不要騙我了,他要真是野種,以你的性格,你不在第一時間把他趕走才怪了。」
男人說道;「我雖然可以用這個借口把他趕出去,但他如果死皮賴臉不走的話,我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他是大哥的養子,也是有權呆在這個家裡的,我知道你也很想把他趕走,為我們的兒子掃清障礙,但是,如果就這件事情是趕不走他的,我就是來跟你商量這個事情的。」
「那你說說看,要怎麼才能趕走他?」女人一臉迫切的道;
男人在女人的耳邊嘀咕了一陣,然後看著女人道;「就這樣,只要你把這個任務完成了,他就非走不可了。」?女人紅著臉道;「真的要這樣做嗎?你不吃醋?」
「我吃什麼醋?我們也跟別人換著玩過,只不過這一次我吃一點虧而已。」男人厚顏無恥的道。
「還不都是你胡天胡地鬧成這樣的,我可是大家閨秀,碰上你這個傢伙還真是倒了大霉,不但十五歲就給你生了兒子,還讓我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亂來。你吃什麼虧?你天天在外面花天酒地,一個星期也回不了一次家,我才虧大了,一個人守著這麼大的一個家,好寂寞的。」女人撒嬌似地在男人的胳膊上掐了一下道。
王深深地吸了一口煙道;「你要是寂寞才怪了。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開著車到處玩,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都做了些什麼,我們就誰也不要說誰了。反正我們就一根繩子上的兩蚱蜢,誰也離不開誰,只要大家過得快樂就行了。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好吧,我明早就給他打電話。」女人有點無奈的道。
王志一回到家裡就眼睛都直了,只見嬸嬸張媛上面穿著一件小吊帶,把大片的胸和小蠻腰都露了出來,下面是一條白色的超短裙,短裙下是一雙修。長而又白晰的**。
腳下穿的是一雙紅色的高跟鞋,鞋跟足有四寸高,肌膚陽光的反射之下顯得是那樣的晶瑩剔透。令人一見就有一種想去摸兩把的衝動!
張媛一見王志回來了就在客廳裡轉了一圈,然後看著王志道;「這是嬸嬸新買的衣服,你覺得漂亮嗎?」
王志怎麼也沒有想到,張媛在家裡也會穿上這樣的衣服來,平時在家裡都是一副很端莊的樣子的。
王志在學校裡也是一個很活躍的人物,知道穿高跟鞋不但能夠讓女人的身材更加好,但自己還從沒有看到過有人的身材比張媛更高的,這一次還真是開了眼界了。他暗暗的吞了一口口水道;「太美了,嫂子!」
張媛故作羞澀的道;「今天是我三十四歲的生日,這套衣服是我特地為過生日買的,我就穿這麼一天紀念一下,反正是在家裡,性。感一點是沒有關係的,今天就陪嬸嬸喝一杯酒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