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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36 ;賣花姑娘 文 / 老馬識途 非包月作品

    不一會張薇煮的一鍋飯就被王志吃光了,那些菜也全部掃進了王志的肚子裡,王志拿出一張紙巾擦了一下嘴唇,有點意猶未盡的道;「你的手藝不錯,謝謝你的午飯。」

    張薇看著桌子上的碗碟還真有點目瞪口呆的,自己不但煮了平時四倍的量,而且還弄了四菜一湯,加起來差不多都一臉盆了,但這個傢伙還好像還沒有吃飽!她有點不好意思的道;「你還沒有吃飽吧?我再去做一點。」

    王志搖了搖手道;「夠了,太吃飽了會很不舒服的。我就先走了,下次有什麼要幫忙的事就叫我,只要我做得到的,我是義不容辭的。」說完就回自己的房間裡去了。他知道自己如果再坐下去就會忍不住了,而自己跟這個美女還是第一次交往,是絕對不能讓他把自己當成色狼的,如果自己有一點出gui的地方,以後要追她就難了。

    張薇很是鬱悶,自己好歹也算是一美女吧,怎麼這個傢伙連多坐一會的意思都沒有?這實在是太打擊人了,好像他真的是為了來吃一頓飯似的。不過張薇很快就想通了,他應該是自卑吧,看他的樣子平時可能連飯都沒有吃飽,他要是平時吃飽了的話,這一頓是肯定吃不了這麼多的,而泡美女是要錢才行的,也就只有知難而退了。想到這裡,她的心裡總算是平衡了一點;看來他家裡應該跟自己一樣的很困難,自己看能不能幫他在醫院裡找一個工作,這樣餓下去是會對他的身體有影響的。

    王志每天去學校都都是跑步去的,他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鍛煉他的輕功,看到有人的時候就慢跑,沒有人的時候就跑快的,這一個多月來,他覺得比以前要跑得快多了,就是去參加世界級的比賽,拿冠軍也是囊中取物的事,但他不想去參加這樣的比賽,因為他知道,只要一被選進國家隊,自己就只有整天跑來跑去了,想要做一個小小的國王就不異於癡人說夢了。

    由於跟張薇吃了一頓飯,腦子裡滿是張薇的影子,早上也就起得晚了點,比平時多睡了一個小時,連做飯的時間都沒有了,等他跑到華清大學的時候已經是七點多,當他吃完四碗牛肉麵的時候都快八點了。

    「大哥哥,你買一朵花好嗎?你這麼帥,應該是有女朋友的,現在最流行給女朋友送花了,女朋友拿著你送的花,就會連心都醉了,你隨便提什麼要求她都會答應你的。」王志剛走出早餐店,一個手持一把鮮花的小女孩一臉期盼的看著王志道。

    王志心裡一動,自己還正沒有辦法去向張薇示愛,如果給她送一束花,不就表明自己的心意了?她要是不接的話,就表明她對自己沒有意思了,自己也就不要在她的身上動腦筋了,要是接下了就表明有戲了。當下就對那小姑娘道;「多少錢一支?」

    王志一邊說著一邊打量著這個小姑娘,但見這個小姑娘大概十三四歲的樣子,長得很美,身上穿著一套洗得都有點發白了的校服,腳上穿著一雙都壞了好幾個地方的拖鞋,那拖鞋還有點大,一看就知道應該不是他自己的。他見那個小女孩一臉的憂傷就有點憐惜的道;「現在都快要上課了,你怎麼還不去上學?」

    「我昨天晚上的花沒有賣完,今天早上我媽媽都沒有錢吃飯,就想把花賣完了再去學校。這花本來是10塊一支,但過了一個晚上,你給七塊好了。」小姑娘回答的聲音有點哽咽,眼淚都快要流下來了。」

    「你媽媽是不是病了?不然的話怎麼會連吃飯的錢都沒有?」王志的神識現在雖然能聽清三丈以外的人的悄悄話,但離知道別人的想法還有一段距離,不過察言觀色的功夫已經大見長進了。

    是的,我媽媽都病了一個多月了,已經被工廠辭退了,現在不要說治病,連吃飯的錢都沒有。女孩強忍著快要流出來的眼淚道。

    「你手裡的花我都要了,給你錢。」王志看了一眼小姑娘手裡的玫瑰,估計有二十朵的樣子。就拿出兩百塊錢遞給小姑娘道;你下午六點多的時候來這裡等我,我去給你媽媽看一下病。說完就轉身往學校走去。

    「大哥哥,我還要找你錢。」小姑娘一看是兩張一百的,就拉住了王志的手道。

    「不用了,送女朋友的花是不能打折的,我們下午再見。」王志拿著花就往校門口走去。

    「咦,剛才那個買花的人是不是我們學校的那個王志?他那個第一校花的女朋友已經一個多月沒有來學校了,難道他又找了新的女朋友?只是他已經不是王家的大公子了,要找校花一級的女朋友只怕是很難了。送女朋友的花不能打折,這話還真有點哲理的,大概是他對第一校花沒有什麼指望了,才去追別的女人了。」

    兩個也在吃早餐的女生看到王志拿著玫瑰花走進了學校,其中一個一邊往學校走著一邊說道。

    他當然是沒有指望了,那些大家族的小姐都是要找門當戶對的公子哥兒的,像林玲這樣的校花,當然是會被她的家族拿去結交更大的家族了,王志還是王家的公子的時候,他們能走進婚姻的殿堂是鐵定無疑的,現在王志一被趕出王家,就不見林玲的蹤影了。這個世界還真夠現實的。另外一個姑娘幽幽的歎了一口氣道。

    「看來你對那些大家族的事知道得不少,我還真有點奇怪,王志是我們校的第一校草,而且還很聰明,不但學習成績不錯,還見一樣就能學一樣,在我們學校也是一個很活躍的人物,以後肯定是能為王家增光的,就說他是被他父母撿來的,也不用把他趕出家門吧?」先前那個說話的女孩道。

    「那些大家族怎麼會跟一般的人一樣?就是親兄弟,為了爭掌門人都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就別說王志是撿來的了。王志的父親是王家的老大,按理來說是由他來接王家的班的,但他由於下放了十幾年,回來的時候還是白丁一個,而那個老二由於沒有下鄉,都已經是一個副省級城市的市長了,王志的父親怎麼能鬥得過他?最後在一場車禍中不明不白的死了,還包括他那個很漂亮的老

    老婆。」

    「王志又是第三代的老大,如果他留在王家的話,那第三代的掌門人就得是他了,他要是不被趕出來才怪了。王艷小姐,我們是好朋友,我才跟你說這些的,你可不要跟別人說哦,不然的話是會惹來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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