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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四章 瞞天過海 文 / 卡門序曲

    當看到信的結尾處,署名是通達地產,並且加印著紅紅的大公章的時候,田福成徹底傻眼了。這算什麼,這算惡人先告狀啊!萬朋安這是想著要玩一招釜底抽薪,把老子往死理逼的節奏啊。

    本來田福成是不想相信這封告狀信的真實性的,他只死死地記得萬朋安的囑咐,只要自己不亂說,就一定不會有事。但是信中提及的諸多細節,徹底的擊潰了他的信心。收取錢財的數目,和萬朋安等人一起吃喝的飯店;事發前在澡堂外小樹林中的踩點,甚至對話;購買美容卡誆騙他妻子的『嬌顏美容院』留具的持卡人姓名;還有事發後田福成偷偷的在半夜就和萬朋安在他的辦公室簽署的『同意拆遷意願書』,連把這份協議的簽署時間改成提前半個月這樣的細節都說的特別詳盡……

    這就夠了!這還用自己交代嗎?這上面寫的比自己記得的都全面翔實。好你個萬朋安,你想穩住老子的同時,在背後偷偷的捅我一刀,真是狠毒啊。老子落到今天這步田地,已經家破人亡了,算一算賬都是你的傑作,一手導演的。不看在錢的份上,能忍你到今天?現在事情敗露,死了人你小子心虛害怕了,招架不住了,就想給我栽贓扣屎盆子,妄圖把自己摘出來,做你的清秋大夢吧!

    劉鴻旭冷眼看著田福成臉上的變化,從陰晴不定到咬牙切齒,最後變成目露凶光,就知道這封信奏效了。林翰把這信拿給自己的時候,可不是原稿,只是電子版的傳到了郵箱裡。為了盡量把戲演真,他才又找人故意弄了這份手抄本。至於信裡的內容,林翰只是囑咐自己只要做到知情就可以了,不要問為什麼,哪裡得來的信息。

    劉鴻旭見過林翰的神技,但是可不知道他別的逆天異能。只道這是林翰從別的渠道弄來的材料,絕對想不到,這就是林翰自己憑藉著異能和不懈一點一點搜集整理起來的『證據鏈』,沒有假手於任何人。事實也證明了林翰對這封信的自信,只要田福成看到這封信,他內心的武裝一定會漸漸崩潰。

    在心理作用上看,田福成也非常習慣的『順理成章』的墜入甕中。他就算是想破了頭,也絕對不會想到信裡那麼多絕密的內容,除了他自己和萬朋安以外,還另有其人如同親歷一般的掌握情況。這個舉報人要不是萬朋安,絕對不會有第二個能說的如此詳細。比如說胡同外的那片小樹林中,那晚一起去踩點的一共就那麼幾個人。當時深更半夜的月黑風高,這幾個人神不知鬼不覺的只逗留了不到五分鐘就匆匆而去;再比如說,胖嬸前腳才死,他後腳就在萬朋安的辦公室簽署協議,當時可明明就只有這兩個人在場,再沒多一個。

    這一切如果說不是萬朋安揭露出來的,打死田福成他也不會相信。也只有萬朋安幹出來是最合理的邏輯,他要是不急於脫身逃罪,也不能來這麼一手了。林翰正是利用了常人無法認同的不可能發生的這種思維,結結實實的給萬朋安扣上了一頂大黑鍋,巧妙的叫田福成信以為真,從敵人內部瓦解了他們的聯盟,並且絲毫不著痕跡。

    劉鴻旭見火候差不多了,接下來的一句話叫田福成繼續心驚肉跳:「這封信表面上看是代表通達地產的,但是我們調查後發現,它出自於該地產公司的一名業務主管,名字叫做萬朋安。現在市局方面傳來信息,有一件命案涉及到了這個人,但是現在找遍他的家裡、單位和經常出入的場所,不見蹤影。按著他在單位留下的電話號碼聯繫,也無法接通。」

    田福成的冷汗開始涔涔而下,這小子是說過要躲躲風頭的,可是現在看來公安方面認定那場意外是命案,所以萬朋安才從「躲躲」變成了「出逃」,所以才寫信檢舉揭發自己,妄圖混淆視聽,洗白他的罪行。是了,一定就是這樣的。

    劉鴻旭接道:「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萬朋安在這宗命案裡有重大嫌疑,現在他發現苗頭不對,已經倉皇逃竄了。田福成,你自己也未必乾淨!做過什麼不用我們再說了,信上面不是寫的明明白白了嗎?你一定要想清楚,這和你賭博耍錢的性質,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剛才說過,你有倆條路可以走,要麼你自己說清問題;要麼我們再搜集下完整的證據,然後叫檢察院和公安局找你說。雖然我沒有義務提醒你這中間的差別,不過司法機關辦案的原則之一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何去何從,你可要自己拿好章程!」

    「他萬朋安有個屁的重大嫌疑!」田福成憤怒的從椅子上站起了身,因為激動和恐懼,渾身都在微微的發抖,揚起手中的信件吼道:「他根本就是這個案子的主謀!想跑路然後把我扔出來當替罪羊,沒門!我田福成就是豁出來蹲大獄,也要把他先弄進來墊一下背!警察同志,我交代,我全交代,你們不能放過他,就是追到天邊,也一定要把這個畜生抓回來……」

    林翰靜靜的聽著劉鴻旭的陳述,最後輕輕的囑咐了一句:「口供就麻煩劉所親自整理,然後找他本人簽字畫押吧,您保存好放在所裡就行。明天就會派上用場,會有人聯繫您的。記得先以抓賭的名義,拘留田福成十五天,把他的手機收繳,單獨關押。如果事情進展順利,十五天後他也不會再出來了,直接就等著轉看守所吧。」

    劉鴻旭笑著答應了,接著說道:「老弟,不瞞你說,所裡沒有接到上一級的指示說是要徹查此案,我通過局裡的哥們問了一下,也都說不清楚這事。這個田福成喪盡天良,老弟要想怎麼玩他我都陪著你。只是有一件事要提醒你啊,通達地產我還是多少瞭解點的,那是又有權又有錢的主,你在這方面心裡要有個數……」

    林翰微微一笑,說道:「謝謝大哥提醒,我一定牢記。這次勞動到大哥和所裡的弟兄們受累,老弟感激不盡。這份情,我記下了。」劉鴻旭哈哈笑道:「這算什麼事,看你說的。改天你有空了,記得來所裡找找我,哥哥請你喝一頓,咱好好聊聊。」林翰道:「這頓酒是一定要喝的,而且必須得是我請大哥,呵呵。先這樣,再聯繫。」

    放下電話,林翰矗立在路燈下,燃起了一支煙,長長的歎了口氣。劉鴻旭話裡有話,他是聽得出的。在荒廢的大池塘邊,林翰和他通話的時候,約略提過一句案情比較重大,已經引起了上一級部門的重視。當時也就是順口一說,不想劉鴻旭還是很較真,多方打聽了一下,發現他說的並非事實。剛才的幾句話說出來,意思很明瞭:沒有上一級的事,你林老弟的事就是林老弟的事,該幫的忙我一樣也是照幫不誤。但是這可說明我很夠意思了,並沒有因為你欺騙我,就撒手不管,不要拿我不識數。另外通達地產實力雄厚,可不是一般人能得罪起的,我二話不說為了你的事倆肋插刀,這份情分可不是任誰都可以隨便給的,你可要心中有數。

    嚴格說起來,這事明天或者就真的會引起上一級部門關注了。因為沈雁紫和江俊傑即將會採取行動,這不會差。林翰也就算提前說出了事態發展的變化,算是欺騙了劉鴻旭一半吧。想到這裡,不由得搖頭笑了起來。這個劉所長,到底還是層面低了一些,或者明天開始,他就會後悔今天說的這些話了。不過有先前的交情在,這人也夠爽快,可以考慮繼續結交下去,有機會的話,也不妨替他做一做嫁衣。

    林翰同時對自己的這個瞞天過海之計甚是滿意。田福成到底是一個沒文化、缺見識的愚漢。只不過一個回合,就潰不成軍,繳械投降了。不過這也符合他的本質,不然也不會被萬朋安這樣的小混混稍微用點小計策就忽悠的俯首帖耳了。林翰考慮到過,計劃裡的漏洞還是很多的。其中有最明顯的一條尤為突出,試想討債這種行為,怎麼可能會由派出所這樣的機構出面協調或者仲裁呢?

    稍有點常識的人,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團體的討債行為,誰也不會去找派出所報案就是了。這事的正管,應該是法院。什麼叫討債啊?討不到的債,就是討債。要是一討就給了,那叫還債。那既然討不到,就得找個地方說理吧?法院才是正解,你可以起訴可以說明情況,走正常的司法程序,由國家機關按辦案流程受理你的正當請求,然後給你最後的答覆和結果。勝訴的拿錢,或者由法院判決生效後強制執行之類的;敗訴的就要服從判決,乖乖的還錢。當然法制在一天天健全,敗訴一方也不是一下就沒有了迴旋餘地,你也可以申請向更高一級的法院對案件進行二次重審和修正,然後等待結果。扯得遠了點,話說回來,田福成就是沒能意識到這一點,直接被劉鴻旭嚇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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