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百一十五章 巢平監獄 文 / 卡門序曲
林翰給新手機裝上了原來的sim卡,開機調試到一切正常,便匆匆離開-
今天的計劃由於姬小婷的突然離開發生了小小的變故,接下來做什麼,他已經有了計較。三十分鐘後,林翰再次出現在巢北新區的荒廢水塘,並且打發走了出租車。
臨行前,孫子琪案的謎團還是讓他牽腸掛肚,昨天因為領悟到了新的異能,再加上時間緊迫,他只好中斷了尋索,不過今天準備再次來過。
已然記憶深刻的氣味既然沒有消散,林翰還是打算要繼續追查下去。這件事儘管表面上看去很撲朔迷離,對他而言其實卻不算太難,找到了逗留在大柳樹下的人,一切都會水落石出。
不過什麼時候能找到,找到兇手後接著怎麼辦,這一切林翰都沒有具體計劃,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另外在行程上,他也不準備再做出任何變動。無論再發生什麼樣的插曲,明天飛去福南省,勢在必行!
保命自救,還有什麼事能重於此?林翰本來就為這個計劃嘔心瀝血的苦心經營許久,絕對不能半途而廢。他都有點後悔,怎麼沒留下苗振東的聯繫方式,這傢伙辦事也不知道靠不靠譜,很想仔細囑咐一番。
分辨追逐著那兩個一直混在一起的陌生人氣味,林翰繞過水塘,穿越田間,轉而向北繼續前行,走進了幾里地以外的一個小村落。
嚴格的說,這個村落可不小,總有上百戶人家聚居於此,應該是個集鎮。這裡離市區太遠了,林翰送快遞跑遍全城,也不曾到過這個陌生的村落。
氣味越來越濃,林翰感覺到兩個源體和自己的距離已經近在咫尺了。比較有趣的是,發出氣味的兩個源體此刻並不是靜止的,一直保持在動態中。不過運動的速度並不快,有時還來回的兜圈子。
林翰當然不相信對方知道了他的到來,而且還是懷著「尋凶」的目的一路索味追查到此。這個設想很荒謬,根本就不能成立。
這兩個人既然毫不知情,當然也就全無防備,林翰轉過村頭的小土牆,根據氣味再次辨析確認,一眼就看到了那兩個「氣味源體」。
兩個流著青鼻涕、和小夥伴們一起跑來跑去的還不到十歲的小男孩!
林翰愣神之餘,也被自己的「發現」搞的哭笑不得。這他媽是哪跟哪啊,煞有介事的翻山越嶺,像個狗一樣尋著氣味艱辛跋涉而來,原來所謂的「殺人兇手」居然就是兩個乳臭未乾的小毛孩子?
他隨即就明白過來,這兩個小孩子一定最近偷偷地背著大人跑去過池塘邊玩耍,而無意中留下了除了自己別人無從察覺到的氣息蹤跡。
既然小孩子算是誤打誤撞,那麼三股陌生人的氣息現在馬上就被排除掉其二,剩餘的一個就是真兇無疑。
林翰反而慶幸起來,這樣排除確認也不無好處,可以很直接、不受干擾的全力把注意力集中在最後一個人身上,捨此無他。萬一要是三股氣息分別來自天南海北的三個成年人,這樣追查起來反而麻煩。
事不宜遲,趁熱打鐵。林翰轉身就走上了回頭路,再次趕到池塘邊確認了第三股陌生氣息,牢牢的烙在記憶力,隨後開始一路尋覓追蹤。
他明白自己已經越來接近到真相,每多走一步,就多向這個殺人兇手靠近了一分。心情也不由得有些緊張起來,掌心裡全是汗。
「或者也可以不用打草驚蛇,確認到了這個人慢慢再做計較,不怕他飛上天去。」林翰如是預想。
這絕對是個比較穩妥的良策,敵人在明並且毫不知情;而林翰在暗,窺覷伺機就容易的多。
一路追查下來,路途之遠可算是讓林翰吃盡了苦頭。他幾乎是從巢北新區步行,一直穿過整個巢平市,踏上了大南邊的巢河大橋。
氣息隱隱約約,需要他極力分辨,所以打車肯定不行,而這一走,沒想到就走了二十多公里。過了大橋,巢南顯然要比巢北熱鬧,這裡建設開發的早,發達繁茂程度上了不止一個檔次。
然而隨著氣息的增強,林翰已然穿越了巢南的繁華區域,又向城鄉邊接近,人煙建築漸漸稀少。
「尼瑪躲的夠遠的,害的老子險些走斷腿,等我找到你的!」林翰暗暗咒罵,同時提高了警惕。因為氣息已經很濃了,他斷定不會再走多遠,目標就會被發現。
接下來讓林翰疑惑不解的一幕出現了:再翻過一個小漫坡,一座偌大的建築就像突然在土裡憑空冒出來一樣,隨隨便便地就拔地而起,矗立在繼續前行的路上。
建築物首先就有著七八米的高牆,上面佈滿了鐵絲網,牆面上光禿禿的滑不留手,也沒有任何裝飾修繕的痕跡,呈暗紅色;兩道漆黑的大鐵門十分高大,此刻緊緊關閉。在門簷的正上方,一左一右戳著兩座小亭子,三百六十度的周邊鑲嵌上了透明的玻璃,陽光照『射』下,裡面站立的分明是兩個荷槍實彈的武警戰士!
林翰隱隱覺得不對勁了,再走一段,更接近大鐵門的時候,就看到了門邊白底黑字的大牌子:巢平市第二監獄!
我勒個去,怎麼跑到監獄來了?這可不是什麼好綵頭。林翰迷茫又鬱悶,伸手撓頭。
憑對氣息的感知程度,他經過短暫的分析,確認第三股氣息的源體,此刻就在這所監獄裡!而且從距離上講,不會超過三公里。
目測三公里以外,當然是被高牆黑門阻擋住了視線,但是從監獄的建築結構粗略估計,正是囚禁犯人的牢房所在。
這個戲法變的就有點特別了。殺人兇手在案子明明沒破的情況下,先一步住進了監獄,這到底是什麼個情況?難道這人是個江洋大盜,是個慣犯,在其他案子上失手被擒,才給抓了進來?
亦或者兇手不是犯人,而是監獄裡的工作人員?
前者的猜測比較靠譜,而後者也不是沒有可能。林翰呆呆地看著大鐵門,凝神沉思。
追到這裡也就算追到頭了,無論兇手是犯人還是監獄職工,想進一步探明真相,可謂難度重重。監獄可不是菜市場,隨便一個老百姓就能自由進出。就算是馬上要服刑的犯人,他也一樣沒權利選擇自己去哪所監獄。
第一個難題首先就擺在林翰面前:想要直面「源體」,就得進到監獄裡,才有機會看到這人的廬山真面目。除此以外暫時真的沒有其他好辦法。
可是林翰現在還沒牛叉到能隨意出入監獄這種戒備森嚴的國家機器典型代表的建築裡。這還是目前,如果他在門口再溜躂的久了,馬上就會有麻煩。
林翰轉身緩緩踏上了回程路,在幾百米外的土路邊,找了塊乾淨的大石頭坐下來休息、沉思。
奇人奇事啊!這是他經過總結給自己下的定義,怎麼一些稀奇古怪、匪夷所思的事非要發生在他的身上。xv病毒如是,想偵查一下孫子琪的命案也如是。
一味的猜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想要知道真相,唯有見到或者是抓到第三個氣息源體人!
可是想進到裡面去實在太棘手,除非他去砸了哪家銀行或者砍死個人,還不一定保準就能進「巢平第二監獄」。更理智成熟的辦法也不是沒有,就是裝成犯人的親屬探監,或者能尋覓到機會。
但眼下林翰可沒有相好熟識的哥們朋友親戚之類的人在監獄服刑,好人誰能來這裡啊?反觀監獄的工作人員,他也一個不認識。
退一萬步說,就算有個認識的,那又能怎麼樣?叫人家帶著他大搖大擺的去牢房裡「參觀」?告訴他:我要『嗅』一個殺人犯?
左思右想,林翰苦無良策。時近下午兩點,毒辣的驕陽高懸空中,熱浪滾滾。他耐不住心理和生理的雙重焦躁,終於起身返程,決意回去後再想辦法。
在路過的集鎮上截住一輛的士,林翰告訴司機直奔市裡最大的游泳館。
監獄的兇手暫時還可以放一放,旱鴨子卻必須要先下水弄弄潮,一試身手。
在游泳館大廳吧檯,林翰買了最貴最豪華的游泳票,一併把泳褲、泳帽、泳鏡等設備置辦全套,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來到了vip2號館。
可想而知,vip館是輕易不對捨不得鈔票的人開放的,所以這裡的設備和硬件都是極其高端。泳池極大的同時,游泳的人卻極少。沒辦法,太貴了!
人山人海,擠不開推不動的泳池,那是老百姓大眾泳池;肯花高價來vip館的富人們,又有幾個是單純的就想「游泳」呢?相信這些人的心理,休閒和品味更占比重。我哪怕就是不游,站在一邊看看,或者坐下來談談生意,這也是才能配我的環境,不然還叫什麼vip?老子既然花錢了,高大上的這份尊榮,就必須享受到。
林翰當然不是裝叉。他更需要的就是這樣一個環境。練手嘛,受到的影響越少越好。擠進大批的人堆裡,肉挨著肉,怎麼下潛?不小心再被某些自以為身材不錯的婦女們當成偷窺狂,那人也丟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