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658章 :合理避稅 文 / 深侯
琢磨了幾秒鐘,楊昆撓撓頭,「再跟稅務局申請下,增購唄?」
來會計一攤手,「早就超過增購次數限制了,你那邊跑得怎麼樣了?」
楊昆皺起眉頭,「按5月份的銷售額,申領10萬元版發票的條件是夠了,國稅那邊也挺配合,不過公家單位辦事有固定的程序和時間限制——好吧,這一點您比我清楚得多。,最新章節訪問:shuh⑴h⑴。」
來會計搖搖頭,「這才剛過10號,銷售額就達到了9000萬,照這形勢來看,就是國稅馬上給咱們調整最大開票金額,票照樣不夠用。」
楊昆也有點束手無策,歎了口氣,問:「依您的意思,咱們該怎麼辦?」
來會計說:「票額限制的問題一時難以解決,就只能在賬面上做做文章了,不行就往下月推唄——楊總也不用太著急,類似的情況也很常見,算不上什麼大麻煩。」
楊昆大致能明白他的意思。
和偷稅漏稅的嫌疑相比,發票不夠用什麼的確只能算是個小麻煩而已。
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按營業額乘以固定稅率的繳稅方式不同,一般納稅人的繳稅計算方式是拿進項成本和銷項收入相互衝抵之後的差價乘以固定稅率,粗淺一點地形容,就是銷售額減去進貨金額,用這個差價乘以稅率,就是該企業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額。
在商業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中,拋開價格因素不談,單以貨物數量來說,其當月售出數量加上庫存,應該與當月進項的貨物數量相符,拿昆朋公司舉例,上個月總共按合同購進各類線材8。46萬噸,截止目前為止,大約剩下5。5萬噸的庫存,那麼其銷售出去的線材就應該在3萬噸左右。()
顯示在賬面上的話,和進項相比,如果銷項過少,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反之,銷項遠遠大於進項的話,則有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嫌疑。
為此,按照稅務方面的有關規定,昆朋公司購進的這8。46萬噸線材,應該向供貨方即鄴鋼、京鋼等廠家索要正規的增值稅發票,並為此向對方支付17%的進項稅。
事實上,楊昆和對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的價格中,就已經包含了這部分稅款。
就拿和鄴鋼簽訂的第一筆大額合同來說,每噸2250元的高線價格,其實是由1923元每噸的貨物價格和327元每噸的稅款兩部分組成的。
在收到供貨方開具的發票的基礎上,昆朋公司也應該向自己的客戶開具同樣的增值稅發票,供對方抵消進項稅的同時,也完成其自身的納稅行為。
就這樣,下家向上家要進項發票,為自已的下家開具銷項發票,一級一級地組成整個產業完稅鏈條。
為了保證企業照章、合理納稅,稅務方面對於進項、銷售發票的管理和監督相當嚴格,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前面提到過的進銷相符。
進、銷相符,看起來合情合理,但到了實際銷售過程中,卻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現實問題。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缺少進項發票,或是客戶不要發票
就當前的經營情況來看,昆朋公司在進項抵扣方面的發票不存在票貨不符的問題。
現在的國企鋼廠的經營政策遠不像後世那麼靈活,不管客戶要不要發票,也不管你要票有沒有用,該開的增值稅發票是一定要開出來的,只要不嫌紙硬,哪怕你拿回去擦屁股人家也管不著。
換句話說,昆朋公司一共採購了8。46萬噸線材,就能收到相應金額的進項發票,在完全銷售出去之後,也應該按這個數量開具銷項發票。
涉及到銷項,問題就來了。
在昆朋公司現有的客戶特別是本地的標準件商戶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是不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人家要票沒用,就要求在價格上給予3%到4%的優惠,按現行的鋼材價格來計算,大約為每噸150元左右。
客戶省出來的這部分成本,其實就是應繳稅款的一部分,這筆錢國家得不到,也進不了昆朋公司的腰包,嚴格地說,這就叫偷稅漏稅。
要避免因此受到懲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就要懂得如何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指的是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範圍內,通過不違法的手段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盡量滿足稅法條文所規定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更多的情況下,則是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合理、妥善安排自己的經濟活動和賬目往來,以減少自己所承擔的納稅數額。
雖然這種行為很容易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其方式本身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詐性質。
像來會計說的推遲到下月再開票,其實就是選擇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推遲收入確認的時間,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利用報稅時間,也是企業合理避稅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延遲納稅常常會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
舉例來說,假設昆朋公司本月進了1萬元的鋼材,並以1。5萬元的價格售出,就應該向客戶開具1。5萬元的稅票,而其本月只剩下8千元的票額,只要在合同和賬面上做做文章,完全可以把剩餘的7千元推遲到下個月再開。
從避稅的角度來看,本月應繳稅額的計算基數即企業經營的增值部分為5000元,由於票面不足,實際只繳了一半多點的稅,假如下月的鋼材價格大幅度下跌,體現到賬面上,另外一半應繳稅額的增值部分就比上月低了不少,從而在整體經營活動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少繳一部分稅款。
再有,根據企業間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產品定價,同樣可以起到避稅的作用。
具體體現到合同中,其產品的轉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場公平價格,從而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像這種轉移定價的避稅原則,一般適用於稅率有差異的相關聯企業,通過轉移定價,使稅率高的企業部分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企業,最終減少兩家企業的納稅總額。應繳稅額的增值部分就比上月低了不少,從而在整體經營活動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少繳一部分稅款。
再有,根據企業間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產品定價,同樣可以起到避稅的作用。
具體體現到合同中,其產品的轉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場公平價格,從而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像這種轉移定價的避稅原則,一般適用於稅率有差異的相關聯企業,通過轉移定價,使稅率高的企業部分利潤轉移到稅率低的企業,最終減少兩家企業的納稅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