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初涉貴圈 第一百四十五章 經營之道 文 / 鷹刺長空
「我的英雄義氣就發作了。我又召集了我的小弟,好來一次甕中捉鱉……」
「等一下,甕中捉鱉這個詞語用法不對,應該是趁人之危才對。」唐辰不滿地說道。
你妹的,老子都在光天化日之下念道歉信了,你丫的就別挑毛病了,形勢比人強呀。「……是,是乘人之危。」
於是,老闆們又是一陣低笑。看見壞人們得到報應,誰都會很高興的,況且還是攔財神的壞人。
禿子站在人群中間,任憑他們一次又一次的抽打自己的臉。
他的眼裡飽滿著淚水,但是他卻握緊了自己的拳頭。
他說風雨中,這點疼算什麼?
擦乾淚,不要怕,至少我們還有夢。
他說風雨中,這點痛算什麼?
擦乾淚,不要問,為什麼?
…………
他是一個立志要成為古惑王的男人,他知道前路崎嶇,還要忍受這些以前被欺負對象的恥笑和侮辱,但是,終有一天,他會成為讓香江人矚目的龍頭。
是的,他一定能夠做到。
因為,他的男神是……一代江湖大佬陳近南。
「所以我們砸了辰星電影公司,並且威脅其他電影公司不准在金公主院線上映……但是,經過辰少導演苦口婆心的教育,我終於改邪歸正,坦白從寬。辰少,我錯了。辰少,你是一個好的老闆。辰少,請原諒我,一個迷途小羔羊深深的懺悔……」
禿子念完後,就把道歉信送到辰星電影公司的總經理畢白東手上。畢白東接到道歉信,自然以德報怨幾句,什麼要好好改造,反正熊的跟孫子似的。
因為禿子搞出辰星門前念信那一處,禿子向唐辰道歉的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整個娛樂圈。
「聽說了吧?辰少又一次戰勝了惡勢力……」
「對。聽說是那個混混砸了辰星電影公司,被辰少一陣教訓,所以他們才改邪歸正,在辰星門前念起道歉信來……」
「聽說辰少還打了他。長的好靚,還能打得起古惑仔……好帥哦……」
………………
最高興的莫過於辰星電影公司的員工了。
他們對辰少的感情很複雜,通過短時間的接觸,他們都知道辰少是一個有才華會武功不屈服惡勢力的老闆,但是,這個老闆的優點和他麻煩一樣的多。
他們喜歡他希望他能夠一直紅紅火火,但是,他又像是大海中的小船暴風雨中的煙火,彷彿隨時都有可能被顛覆熄滅。
幸運的是,每一次他都能夠化險為夷。
唐辰能夠感覺到大家看向自己時眼神的敬畏和熱情,這讓他導起電影來更加有勁了,彷彿一下子找到了目標。
「辰少,畢經理,來,我敬你們一杯,喝。」
時間匆匆而過,已經到了十一月天了,《寶貝智多星》拍攝進程如火如荼。
與此同時,《恐怖游輪》、《三德和尚於舂米六》的錄像帶成績出爐了,力壓眾多新老導演的片子,以100多張的成績,雄踞香江錄像帶的榜首。
一張定價五塊,100多萬張就是500多萬的銷售額,扣除渠道費用,錄像帶成本和發行分成,淨利潤400多萬的港幣。原先辰星與錄像帶片商簽立的合同,五五分賬。
也就是說,錄像帶銷售,辰星再次進賬200萬港幣,比票房來的還過癮。
這錢賺得,就跟印鈔票一樣,沒理由不慶祝一下,喝酒吃飯聯絡感情。
敬酒的是香江錄像帶的發行商,現在一個月時間到期,賺足了錢的發行商,又迫不及待的來請客,希望簽下西洋的銷售權。
以兩部電影的銷售勢頭,在加上南洋是港片的後花園,只要簽下,那賺錢還不是十拿九穩的。
「喝。」唐辰端起酒杯。
一圈酒下肚,許輝打著酒嗝說;「辰少,希望你把南洋的銷售權交給我,別的我不敢說,我給的條件絕對是最優惠的,有錢大家賺,是吧。」
「合作愉快!」
一頓酒,喝到半夜。
唐辰才和虎子,醉哄哄的趕回去。
不來這種應酬他是不想去的,奈何公司初創,一點渠道資源沒有。這種場合就是組建自己的渠道的好機會,他必須帶著虎子,爭取將辰星的渠道給做起來,以免受制於人。
虎子作為辰星電影公司的發行人員,一旦渠道建立,這種應酬業務,就是虎子的工作了。
「怎麼樣,電話號碼都留了吧?」回到房間,唐辰一邊倒水一邊問。
虎子接過茶杯,說;「額,都交換了。」
「那就好,沒事的時候,利用你的特長,約這些老闆出來吃吃飯喝喝酒,這個時代,人情才是王道。」
「我明白。」
一杯涼水下肚,唐辰感覺清醒了不少,拍拍虎子的肩膀;「我們是兄弟,一起創業,交給別人我不放心。等以後公司發展起來,把股份劃給你們一些,大家一起做老闆。」
虎子目光閃亮一下,隨即搖頭;「感情歸感情,生意還得明算賬。你把我和李四拉了出來,讓兄弟姐妹過上了好日子,我就已經很知足了,股份我們不要。」
「給你們股份不要,你們傻啊。別說傻話了,我已經決定了。」沒給虎子拒絕的機會,唐辰就走進了房間。
有本事的人,沒有誰願意給別人打一輩子的工。
任何一家大公司,股份都是分散的,吃獨食的確誘人,但是卻不現實。日後那些大製作,那個不是幾家公司一起投資的,說好聽點是分擔風險,其實是失敗不起。
辰星電影公司想要做大,需要大批優秀人才一起努力,一點死工資吸引不了人才,唯有讓人才也成為公司的主人,力氣才會往一塊使。
遠的不說,就說那洪大胖子,是死工資能吸引住的嗎?上一個軌跡,他不斷地與別人合開電影公司,為的是啥?當然不是無聊的沒事幹,那還不是利益分贓不勻。如果在辰星掙的錢比他開十幾個公司還掙錢,他還會沒事瞎折騰嘛?
全資佔據一家一萬塊錢的公司,和佔據一家一百萬塊錢的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誰更富有?只要股份足夠做決策,在一家公司是佔據全部股份,還是佔據百分之一的股份,並無區別。
歸根結底,公司只是掙錢的工具,沒必要全部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