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大賽開始 文 / 陌上當歸
僵了身形,蘇琳溪轉身,瞪大了一雙眼睛,看著楚宵,滿是不可思議。
「暮雨死了,我們之間的關係也應該結束了。」
依舊是低著頭,楚宵的聲音,透著一股說不出的冷漠與厭惡。
音落,蘇琳溪的身子再度狠狠的一顫,本還是激情未褪,有些紅潤的臉上,剎那間鐵青無比。
眼底,升起一抹譏諷。
「哈哈!楚宵,我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你以為你可以全身而退?白暮雨的死,你的責任比我少不了半分!」
咬了唇,蘇琳溪幾近瘋狂。
哈哈!真是好厲害的楚宵!
當初趁著白暮雨拍戲,她勾一勾就上了她的床,現在白暮雨死了,他該不會以為他能夠全身而退吧?!
「要殺暮雨的主謀是你!沒錯,我是出軌了,可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了她!」
瞬間抬了頭,楚宵的眼底,血絲佈滿。
這一切,這所有的一切,都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的確是想要利用蘇琳溪得到更多,但是他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了白暮雨!
這一切,都是蘇琳溪的主意!
「沒錯,我是主謀,但是你以為這件事被警察知道了,你能置身事外?退一步說,楚宵,你捨得?你好不容易爬上了四大天王的位置,你捨得丟了這一切?楚宵,我還能夠給你更多。」
一點點的恢復了平靜,蘇琳溪的嘴角,一點點的綻開了一抹弧度,精緻的妝容下,聲音中,滿是誘惑。
沒錯,她的確是不如白暮雨紅,但是有些東西,白暮雨不捨得給,她可捨得。
娛樂圈,說白了,潛規則這三個字,骯髒卻也無處不在。
只要讓楚宵知道她還有利用價值,那麼區區*而已,她不在乎!
這就是她和白暮雨最大的差別!
死死的咬了唇,楚宵卻是沉默了。
蘇琳溪說的,的確沒錯,他心動了。
雖然他現在是演藝圈內一線的演員,但是算算也是快要三十歲的年紀了。
不夠,還不夠,他還是不夠炙手可熱,沒能像白暮雨一樣紅透半邊天。
蘇琳溪和白暮雨比起來,手段夠狠,為了目的,什麼都不在乎。
她還有用。
見得楚宵不再說話,蘇琳溪便也知道,自己說的這番話已經起效果了。
楚宵,只要你還有野心,放不下這一切,你就永遠都別想甩掉我!
……
今日是yoyo歌手大賽一百晉級五十的比賽,相比於先前一百進一的篩選濾,這剩下的一百人,開始放寬了要求。
從幾十萬人裡面選出來的這一百人,無論是樣貌亦或是聲音,都堪稱頂尖。
因此為了節目的效果,二選一,倒也是最佳選擇,畢竟,太過於激烈會指過於殘忍。
大棚內,夏清瀟今天穿了一身頗有古典味道的白色連衣裙,及腳踝的長度,一雙同色的鬆糕鞋,繡滿了淡粉色的桃花,頭髮用一根簪子高高挽起。
清蓮脫塵,這個詞用來形容再為貼切不過。
今天出門她倒也是費了一番心思,因為拍攝緋衣的原因,現在微博上鋪天蓋地的都是她的消息,連帶著程七七那典型殺馬特的造型也被扒到網上,成為了微博熱搜榜的第三名。
她沒讓程七七來,畢竟今後程七七的造型也是該改改了。
今天,她的序號是三十七,一個靠中間的位置。
從進入一百強以來,整個大賽的水平就不止提高了一個檔次。
無論是舞台布景又或者是燈光音效,甚至連保衛措施都再度升了一級。
而這其中最為頂尖的,是評委。
不再是海選之時隨隨便便找來音樂圈的人,從現在開始,這三名評委,是音樂圈真真正正大神級別的存在。
公羅亡,當今音樂界資格最老製作人,曾經她還是音樂界天後時,那些耳熟能詳的歌曲幾乎一半都是出自他的手。
李晨,這音樂界近十年來無人能夠超越的新生代音樂作曲家,只要是他所作的曲子,無一不登上各大暢銷榜,成為暢銷神話的歌曲。
而這最後的一名評委,是一名女歌手——黃奕茜,當今音樂界的流星天後,而她的另一個身份,當今天朝娛樂圈的藝人。
不用多說,僅僅是這個身份,就是實力強大到一定地步的象徵。
而自從進入一百強以來直到最後,這超級強大三人組的評委陣容就不會再變動。
不得不說,對於混跡音樂圈的歌手來說,這三人的地位在他們心中不亞於那些天王天後對於娛樂圈的影響。
這樣豪華的陣容,不得不說,當今華夏,也就只有天朝娛樂才能有如此能力。
至於這其中的原因,其實也十分簡單。
第一是天朝的影響力,第二就是同其他公司的合作。
一百強的晉級,雖然天朝娛樂不准電視台轉
轉播,但是為了彌補各種花費,有一種十分迅速的賺錢方法,是天朝娛樂自從yoyo大賽開始舉辦以來就存在的。
版權,比賽視頻的版權。
將一百名選手比賽的視頻分為二十組,一組五人,分別拍賣。
晉級賽中也是會有人前來觀看,不過來的人是各大網絡視頻公司的代表,他們只要交了費用,並且沒收身上所有電子產品,就能進來觀看。
然後就挑選最精彩的視頻買來版權,放在各自的網絡上播放。
要知道,每一屆的yoyo歌手大賽都是十分矚目的,比賽視頻更是重中之重。
每屆的比賽視頻在網絡上即使是收費,播放量也是不下幾十億。
這樣一來,其中的利潤,也就可想而知。
因此這百強的晉級,天朝才能狠的下這麼大的手筆,無論包裝還是舞台效果,都追求最佳。
因為這其中的利潤,還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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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收藏快快來,下一章男主就會出來小小露個面,麼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