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041章 難念的經 文 / 還魂香
穆曉晨反應已經可以說是迅速,卻到底還是沒能逃脫歐陽策的眼,只因為他的目光,幾乎是膠著在她臉上的。
他明白這樣很唐突放肆,但是想著以後再見的機會,恐怕是沒有了,不由就想多看她兩眼,好記得她的樣子。
這是他第一次對女孩子動心,覺得穆曉晨簡直就是他夢想中女神該有的樣子。
每個人情竇初開的時候,都會朦朧有個夢中情人,可那只是個很概括的虛影。
如今他遇到了穆曉晨,那個理想的人,立即就具化成了她的樣子。
見到穆曉晨生怕傷害到他的這份善良,歐陽策表示自己不在乎,自嘲道:「所以我才會很在乎這一千塊錢,我自小就是孤兒,已經習慣了,最艱難的日子,也早就挺了過去。」
現在,他憑借自己的雙手,已經能夠維持生活。
穆曉晨有些意外:「你是孤兒?是在孤兒院長大嗎?他們收養到多大啊?」
聽他話裡的意思,似乎是很小的時候就依靠自己了。
歐陽策苦笑了下,「不太記事的時候呆過,五歲的時候被養父母領養了,那個時候挺幸福的,我嘗到了有父有母,有一個家的滋味,後來明明已經生育無望的父母,給我添了一個妹妹。」
說到這裡,穆曉晨立即聯想到很多豪門爭鬥的局勢,又想到了三國時劉備曾經有一個叫做劉封的義子,也是不得好死的。
她突然就生出了一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來,忍不住問:「他們就只疼妹妹了嗎?」
又把他趕出了家門?
歐陽策搖搖頭:「不,他們覺得我是福星,招來了妹妹,對我特別好。」
穆曉晨鬆了口氣,有些替他開心:「那你還是很幸福的。」
他出來打工,也許是父母並不足以負擔兩個孩子的生活,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吧。
怪不得他看起來就是那種堅韌有擔當的人。
這樣的生活,其實她並不排斥,認真地說:「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不論生活得好與壞,其實都是很幸福的。」
說這話時,穆曉晨的口氣裡,不由帶著些自憐。
歐陽策敏感地察覺了,想到剛才她說媽媽也是病人,那麼應該是在這裡住院,便安慰說:「聽說這裡醫療水平特別高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穆曉晨看了他一眼,澀然一笑。
不知道怎麼的,突然就有了傾訴的衝動。
這些天來,她遇到的事情,說給別人聽,都覺得很丟人,不好意思。
而看著眼前這個男人,她彷彿看到了一處安全的樹洞。
心裡話,給樹洞說,然後心情就會變好。
她主動開口:「如果只是病了,那就好了……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
歐陽策皺了皺眉頭,心裡覺得能說這樣的話的人,都是沒有嘗試過貧窮滋味的人。
但這話是穆曉晨說出來的,他便覺得理解:至少對她來說,肯定很有道理。
他便輕聲問:「那你遇到了什麼問題呢?」
穆曉晨指指自己的車:「要不我送你回去?」
歐陽策自然不會拒絕,甚至說有些激動。
他是個很好的聽眾,以至於穆曉晨不知不覺,連自己眼下的處境,跟華雪城的約定什麼都說了出來。
說完的時候,的確是輕鬆無比的。
可緊接著,她便有些提著心:他還是個陌生人,你怎麼跟他說這些呢?
歐陽策一直細心關注著她的表情,便主動交換信息,也有些私心希望她能多瞭解他一點,記住他一點。
他說:「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窮人有窮人的苦難,富人也有富人的傷痛。其實我的故事也很複雜。」
穆曉晨抬眸:「怎麼?」
「我現在和妹妹相依為命……」
「你養父母呢?」
「在妹妹四歲的那年,我爸爸遭遇車禍,還沒有撐到醫院,便已經不行了,媽媽傷心過度,沒多久也因病去世。」
穆曉晨有些震驚:「你那時多大?」
「十一歲,小學六年級。」
「後來呢?」穆曉晨很是擔憂:「你們怎麼生活?」
難道帶著妹妹回孤兒院?
歐陽策苦笑:「我們還有奶奶……」
他娓娓道出自己的經歷。
幸福時光太過短暫,以至於他還沒有來得及細細品嚐,只能一遍遍地溫習回憶,來告訴自己:他是哥哥,一切都是他該扛起的責任。
父母去世後,他被人貫以「天煞孤星」的稱號,年邁的奶奶尤其迷信,覺得是他命硬,才會無父無母,被他們歐陽家收養之後,更是剋死了父母。
如果不是孤兒院不收--因為還有奶奶可以做監護人,收養的孩子與生育的孩子,是一樣權利--他早就被送回孤兒院了。
剋星送不走,老太太雖然硬不下心腸將他趕出家門,卻不可能對他很好。
養父母死後,是他一生之中最為黑暗的時光。
十多歲的孩子,還沒有真正的世界觀、價值觀,更不可能對自己做出客觀評價,別人加諸給他的議論,便成為了他心中的至理名言。
他滿腹的愧疚,覺得是自己害死了對自己那麼好的養父母。
奶奶朝打夕罵,他都只當是自己的錯才會招致如此。
生活就在這樣的磨難中,給了他堅韌獨立、懂得感恩的性格。
在他看來,奶奶跟他沒有血緣關係,他又剋死了養父母,老人家卻拿著自己微薄的、每個月一兩百塊的低保金供他們兄妹吃喝,拖著蒼老的身子拄著枴杖、捨不得坐車,一遍遍地步行東奔西走,為他們兄妹爭取減免學雜費讀書的機會。
儘管如此,他十六歲那年,奶奶也油盡燈枯了。
那一年,妹妹歐陽卉才九歲。
奶奶去後,他挑起了整個家庭的重擔,一邊四處打些零工,一邊借助著低保勉強維持自己和妹妹的生活學習。
那個時候,他年齡太小,經常靠著謊報年齡、靠著博取別人的同情,才能夠在不顯眼的私人店舖裡做事。
正規的用人單位不敢擅用童工,倒是很多路邊小吃店什麼的,可以對外謊稱是親戚的孩子,留下他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