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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007章 重大嫌疑 文 / 水滸

    馬健硬著頭皮驅車前往縣府大院,準備與林巖溝通一下-叔哈哈-

    兇殺現場發現了一條男人的短褲,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物證。

    胡黎明一口咬定林巖是姦殺陳倩的兇手,警方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對於警方來說,首先要確認短褲的主人。

    這個短褲是不是林巖的,整個專案組都在翹首以待。

    大家自然非常清楚,如果真的是這樣,絕對有好戲看了。

    傳喚林巖配合破案,做必要的物證比對,就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了。

    馬健瞭解林巖的特殊身份,擔心手下把事情弄砸,只好親自跑一趟。

    「林縣長,你好。工作上有點事情,需要打擾你一下……」

    到了林巖的辦公室,馬健非常謙恭地說道。

    林巖只是一個普通的副縣長,馬健卻是縣委常委,又掌管著政法系統,絕對是實權派。

    如果按照體制內的地位來說,馬健是當然的上級,根本無需對林巖客氣。

    不過,林巖的特殊身份在那裡放著,馬健在林巖面前沒有任何的顯擺資本。

    「馬書記,你不用這麼客氣。

    既然是公事,我們公事公辦。」

    林巖心平氣和地地說道。

    馬健一上門,林巖根本不用多想,自然能夠意識到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的目的。

    胡黎明肯定已經向警方報案,警方自然要有所行動。

    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親自出面,看來對方還是很給面子的。

    既然馬健很懂規矩,林巖也不想為難他。

    馬健尷尬地一笑,非常鄭重地說道:「林縣長,實在不好意思,有個案子牽扯到了你,請你配合我們一下。」

    林巖掃了一眼馬健,不動聲色地問道:「是不是胡黎明舉報,說我是姦殺他女友的兇手?」

    馬健點點頭,鄭重地說道:「林縣長說的不錯,正是因為這個案子。

    我剛剛從現場過來,縣電視台的陳倩的確被人給殺害了,並且是性侵案子。

    當然了,對於胡黎明的指控,我們警方絕對不會偏信他的一面之詞,更不會輕易懷疑林縣長……

    只是,林縣長應該理解,按照警方的辦案程序,既然有人舉報,我們不得不公事公辦,例行傳訊……

    林縣長,實在不好意思,到我們公安局去坐坐吧……」

    聽到馬健這麼一說,林巖淡然一笑。

    很顯然,馬健這是請他去公安局喝茶了。

    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林巖自然非常清楚,自己必須坦然面對,見招拆招,不能與警方發生衝突。

    林巖點點頭,心平氣和地說道:「配合警方破案,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馬書記,我們一起走吧……」

    一看林巖非常配合,沒有表現強勢的一面,馬健總算鬆了一口氣。

    兩人出來辦公樓,上了馬健的座駕。

    警車剛一啟動,駕駛員馬上拉響了警笛。

    一時之間,刺耳的警笛響徹在縣府大院的上空。

    「誰讓你拉的警笛?馬上給我關掉!」

    馬健一臉怒容,咬牙切齒地呵斥道。

    按照馬健的推測,林巖絕對不可能是殺人兇手。

    堂堂局長尚且擔心刺激到林巖,一個小小的司機竟然這麼擺譜。

    被局長訓斥一頓,駕駛員一臉的委屈,更是一頭霧水。

    傳喚一個副縣長,局長竟然親自出面,而且還這麼小心翼翼地伺候著?

    林巖只是輕輕搖頭一笑,笑而不語。

    不過,林巖心裡有數,在自己的背後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看著。

    當然,由於自己的強勢,在銀鄉得罪了不少人,他們當然希望出事。

    十五分鐘之後,警車開進了公安局大院。

    馬健不敢大意,親自出面對林巖進行問詢。

    「林縣長,實在不好意思,按照相關規定,警方需要對你採集血樣,以便進行一些必要的比對……

    這個是不得已的事情,請林縣長諒解……

    當然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按照我們現在掌握的證據,在現場發現了非常重要的物證,只要進行一些比對,很快就可以真相大白。

    這樣一來,對林縣長也是有好處的……」

    馬健陪著笑臉,非常耐心地向林巖解釋。

    現場發現了男式短褲,上面能夠提取到生物檢材。

    根據胡黎明的舉報,林巖成了警方的第一懷疑對象,自然需要提取相應的生物樣本。

    只是,出於保密需要,馬健不會具體說道那個男式短褲的。

    林巖淡然一笑道:「馬書記,我在大學輔修過法律,非常理解你們警方的程序。

    不就是抽點血嘛,讓法醫過來吧……」

    林巖當然清楚,對於這樣的姦殺案子,受害人體內很有可能遺留著兇手的分泌物。

    自己問心無愧,只要進行一下比對,馬上就可以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馬健馬上讓法醫過來,現場提取了林巖的血樣,首先進行血型對比。

    血樣採集完畢,馬健親自主持,開始對林巖進行問詢。

    「林縣長,我現在代表警方,正式對你進行問詢。

    既然林縣長學過法律,應該清楚這個問詢的性質。

    希望林縣長配合我們的工作,事實求是地回答。

    第一個問題,昨天晚上十二點至凌晨五點,林縣長在什麼地方?」

    馬健非常鄭重地問道。

    按照警方現場勘查情況,根據陳倩的屍斑,刑警確定陳倩在那個時間段被人姦殺。

    作案最關鍵的一條,兇手必須具備作案時間。

    林巖根本沒有考慮,心平氣和地說道:「昨天是週末,我是晚上十一點回到的銀鄉,這個可以有賓館的服務員做證明。

    回到賓館之後,我洗漱完畢就休息了,時間應該是十二點左右吧……」

    馬健聽到林巖的介紹,微微點頭。

    不過,馬健隨即又問道:「林縣長,在你休息之後,是不是有人能夠證明,你一直在賓館休息,沒有離開過?」

    聽到馬健這麼一問,林巖頓時微微一皺眉頭。

    林巖有著相當的法律基礎,自然清楚這個問題的殺傷力。

    在銀鄉這個地方,林巖沒有情侶,自然是一個人單獨休息。

    這個事情就非常微妙了。

    一個人在賓館休息,誰能加以證明呢?

    「馬書記,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訴你,在那個時間段裡,我一直在賓館休息,從來沒有外出。

    不過,如果要找出證明人來,我辦不到這個。

    晚上休息睡覺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誰也不會想到讓什麼人做證明。

    對了,你可以調看一下賓館的監控錄像,看看我是不是曾經外出……」

    林巖心平氣和地介紹道。

    半個小時之後,問詢基本結束。

    林巖回答的滴水不漏,馬健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手上沒有證據,馬健自然不敢對林巖採取任何措施。

    例行問詢完畢之後,馬健親自將林巖送到門外,讓司機將林巖送到縣府大院。

    送走林巖,馬健一個電話將技術室負責人叫了過來,詢問血型比對的問題。

    「那邊的情況怎麼樣,結果出來了嗎?」

    馬健不動聲色地問道。

    「報告局長,血型比對結果已經出來了。

    根據我們的測定,現場短褲的主人血型與林巖的完全一致。

    這已經可以認為,林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過,按照我們警方先行的證據原則,如果要確定林巖是短褲的主人,必須進行nna鑒定。」

    技術室負責人如是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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