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恐怖的7號公寓 第二十七章 :可疑的現場痕跡 文 / 雲卷-雲舒
「支持夏蘭自殺的第二點佐證,是死亡現場沒有發現可疑痕跡,對這一點,我也有不同看法。」稍稍停頓之後,趙鑫接著說,「在死亡現場,除了夏蘭和丹妮的指紋腳印外,勘察現場的人員還發現了兩道輕微細窄的滑動痕跡。」
「沒錯,」對這一細節,葛菲還存有清晰記憶,「這兩道滑動痕跡,已經確認,是夏蘭放在公寓中的行李箱滑輪留下的。」
「但見過夏蘭的人都說,在出事當天,夏蘭並沒有攜帶行李箱進出,滑動痕跡是如何留下的?」趙鑫反問。
「滑動痕跡很淡了,也許並不是當天留下的。」曲皓說。
「可夏蘭出事前的一段時間,也從未外出過,行李箱根本沒有用武之地。」趙鑫又說。
「趙鑫,看來你對夏蘭的居住環境,觀察得還不夠仔細。」這時,葛菲又提出了不同看法。
「觀察不夠仔細?什麼意思?」對葛菲的話,趙鑫顯得有些疑惑。
「103公寓的住宿條件很簡陋,盛放衣物及生活用品的空間十分有限。所以,對夏蘭而言,行李箱不但可以用來出行,也可以當做收納箱使用。夏蘭出事後,在盤點她的遺物時,就發現,在行李箱裡裝有很多貼身衣物和飾品。因此,死亡現場的滑動痕跡,很可能是夏蘭打開行李箱取東西時留下的,不見得與其死亡有關。」葛菲給出了自己的推斷。
「你的說法,倒是很有道理。看來,是我考慮太多了。」對葛菲的話,趙鑫也沒有表示否認。
「關於第三點,丹妮的作案時間,你是否也有疑問?」曲皓又問趙鑫。
「第三點和第四點,我想合併起來說。」對此,趙鑫答道,「首先,我想說夏蘭的自殺動機。誠然,在夏蘭遭到淘汰之前,她的確是出演『柳清心』呼聲比較高的演員。但在夏蘭死後,我們對選秀方人員進行過深入詢問,最終得到了一個內幕性的消息,五進三比賽的結果,是在賽前就早已確定了的。因為,丹妮是吳山導演早已中意的人選,鑒於吳山導演的威望和資歷,不論是投資方還是選秀方,都會賣他這個面子。所以說,丹妮晉級,夏蘭淘汰,是事先就被決定的事實,對這一點,夏蘭該心知肚明,早有心理準備才對。另外,我們還瞭解到,參與選秀之時,不論是丹妮還是夏蘭,都已是娛樂圈小有名氣的演員了,且都已簽約了投資方的影視公司。之所以還堅持住在7號公寓地下室,也是選秀方為了增加節目的看點,故意為之的。一來彰顯一下二人奮鬥的不易,二來渲染一下二人超脫一切的『姐妹情誼』,以此感動觀眾。如此做法,不論誰晉級,誰淘汰,都會樹立起非常正面的形象。」
「那幕情景,我還記憶猶新呢!」說到這裡,葛菲不由發表感慨了,「估計看過的人,都會被感動得落淚!誰曾想,這是早就被設計好的!」
「因此,儘管夏蘭遭淘汰,但她絕對是『柳清心』選秀的受益者。」藉著方纔的話題,趙鑫繼續「侃侃而談」,「一,進入了五強,提高了自己曝光率和關注度。二,簽約了投資方影視公司,可以說星途無限。三,也是比較關鍵的一點,據程雅馨的證詞,憑藉著現有的名氣,夏蘭完全可以不用出演《浪漫夏天》裡的苦角色,而她之所以出演,是為了幫程雅馨爭取到《浪漫夏天》後半程出場的,女四號一角。這一情況,也得到了《浪漫夏天》導演的證實。導演表示,夏蘭出演的角色和片酬的確與她的名氣不太相符,純粹是友情出演。正因為如此,導演表示,可以為夏蘭留出一個角色名額。可見,夏蘭出演《浪漫夏天》,只是為了幫助程雅馨而做出的犧牲,並不是她境況窘迫的證明。綜合幾點,不難得出結論,夏蘭因為選秀淘汰、星途不順的原因選擇自殺的說法有些站不住腳。」
「我同意。」對趙鑫的說法,曲皓很快表示了贊同,「夏蘭的自殺誘因並不充分。對此,還有更重要的一點證據。從夏蘭在五進三的比賽中遭淘汰,到夏蘭死於公寓,前後間隔了一個月之久。試想,夏蘭真的因為淘汰受到了打擊,也不可能時隔一個月之後再選擇自殺,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討論了這麼多,你們都在努力尋找推翻夏蘭自殺結論的細節,也找得十分準確,」這時,一直沉默傾聽的付延青終於開口了,「接下來,我們需要進行下一步,就是正式的否定推論。假設夏蘭不是自殺,而是他殺,兇手可能是誰?動機又是什麼?」
「如果真的有兇手,最值得懷疑的,肯定首選丹妮!」趙鑫再次發表觀點。
「說一說理由。」付延青說。
「雖說,在夏蘭死亡的時間段,丹妮有完全的不在場證明,但這並不能排除,丹妮與此事沒有關係。」趙鑫分析說,「除了夏蘭之外,就只剩丹妮持有103房間的鑰匙。所以,從理論上說,即便她沒有親自回到公寓,也很有可能指使他人回到公寓行兇。」
「那殺人動機呢?難不成……你還要提那條小道消息?」曲皓不由問。
「雖然消息不確定,但既然從影視公司人員口中說出了,一定就有其合理性和真實性。」趙鑫回應說。
「你指的是……『柳清心』選秀要啟動復活賽的消息?」葛菲一下子想到了這一點。